為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形成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增強我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能力,全面完成自治區「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的各項節能減排目標,特制定本規劃。
一、形勢與任務
(一)主要成效
「十一五」期間,我區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把節能減排作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推動科學發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在經濟快速增長、工業化加速推進、產業結構相對單一的情況下,採取一系列強有力的政策措施,全面完成了「十一五」節能減排任務,取得了顯著成效。能耗水平明顯降低,2010年,全區能源消費總量16820.3萬噸標準煤,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下降到1.92噸標準煤/萬元,比2005年累計下降22.62%,其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下降到3.24噸標準煤/萬元,比2005年累計下降42.86%。環境治理與保護效果明顯,二氧化硫排放量139.7萬噸,比2005年下降7.46%,完成「十一五」規劃目標109.51%;化學需氧量排放量27.51萬噸,比2005年下降4.25%,完成「十一五」規劃目標110.61%。節能減排任務的完成,扭轉了我區能源消耗和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不斷上升的趨勢,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也為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奠定了堅實基礎。
(二)面臨形勢
目前,國家已為我區下達了「十二五」期間節能減排指標,綜合分析,全面完成各項節能減排目標任務,面臨的形勢仍然十分嚴峻,任務十分艱巨。
一是面臨著加快發展與節能減排雙重壓力。改變欠發達的基本區情,需要進一步提升綜合經濟實力,保持經濟較快增長。目前我區經濟發展方式尚未根本改變,發展的資源成本、環境代價和物質消耗較大,並且隨著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經濟總量的不斷擴大和居民消費結構持續升級,能源需求將呈剛性增長,受環境容量制約及應對氣候變化影響,環境約束日趨強化,發展的要求與完成節能減排目標之間的矛盾越來越突出。
二是產業結構重型化趨勢仍將持續。受資源稟賦和所處發展階段等因素影響,我區經濟增長對資源的依賴程度較高,產業結構重型化特徵突出,2010年工業增加值佔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48.2%,工業總產值中重工業的比重達到71%,分別比2005年提高10.3%和1.3%,能源、冶金、化工、建材等行業能源消耗佔全區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近60%,按照我區在全國的發展定位,能源重化工產業仍是發展重點,「十二五」期間,隨著一批新建項目陸續投產,能源消耗和汙染物排放總量還將增長,在繼續削減存量的同時,需要不斷消化增量,完成節能減排目標的難度明顯增加。
三是節能減排空間和潛力逐漸縮小。我區「十二五」節能目標比「十一五」下降了7個百分點,但實際節能量並未降低,到2015年,全區地區生產總值年均增長12%、單位GDP能耗下降15%,需要完成的節能量比「十一五」高2000萬噸標準煤左右。「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是在「十五」末期能耗高、排放量大的基礎上,通過政府強力推動完成的,企業節能減排的內在需求和動力不足。目前,主要耗能產業淘汰落後產能任務基本完成,汙染減排設施已陸續投入運營,能夠很快取得成效的項目很少,推進節能減排的長效機制尚未形成,繼續提高節能減排水平的空間和潛力越來越小。
「十二五」時期,是我區加快推進富民強區進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也是加快轉變發展方式、構建「兩型」社會的攻堅時期。必須全面認識和把握「十二五」期間我區節能減排工作面臨的形勢與任務,切實增強全局意識、危機意識和責任意識,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統籌處理好加快發展和節能減排的關係,堅持在發展中強化節能減排,通過節能減排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採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努力實現發展與節能減排的雙贏共進,增強我區可持續發展能力。
二、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發展與節能並進、開發與減排並重的指導方針,堅持優化存量與控制增量相結合,通過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強化責任、加強監管多措並舉,優化產業結構、推動技術進步、強化工程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多管齊下,加快形成以企業為主體、政府為主導、市場有效驅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節能減排工作格局,構建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的倒逼機制,努力降低能源消耗和主要汙染物排放強度,實現我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結構優化為中心,多種途徑相結合。調整和優化產業結構,完善落後產能退出機制,繼續淘汰落後產能;嚴格能評、環評審查,提高產業準入標準;推動資源型產業延伸升級,加快發展非資源型產業。優化能源結構,大力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加快發展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構建安全、穩定、經濟、清潔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
——堅持以市場機制為重點,多種手段相結合。完善價格、財政、稅收、金融等經濟政策,建立推廣領跑者標準制度、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場化機制,形成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健全法制,加強監管,綜合運用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突出重點,化解難點,營造有利於推進節能減排的市場環境、體制環境和政策環境。
——堅持以重點領域為突破,多種渠道相結合。繼續加快實施節能重點工程、汙染物減排重點工程以及循環經濟重點工程,突出抓好工業、建築、交通、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推動重點行業、重點流域、農牧業源和機動車汙染防治,發揮示範效應,推動全社會節能減排工作有序開展。
——堅持以總量控制為抓手,多種措施相結合。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和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科學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重點,強化目標責任考核。嚴格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加強運行監管和執法監督,加快節能環保標準體系和管理能力建設,夯實工作基礎,提高節能減排管理能力。
——堅持以科技創新為引領,多種路徑相結合。優化創新環境,推動科技創新平臺載體建設,加強集成創新與示範,開展以核心技術和關鍵技術為主的消化吸收再創新,加快建立節能減排技術支撐體系。加強企業能源計量器具的配備及能源消耗標準化工作,推動重點耗能企業加快建立節能管理中心,健全統一、協調、高效的管理體制,挖掘潛力,拓展空間,實現管理節能。
(三)主要目標
加快構建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到2015年,能源利用效率明顯提高,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取得顯著成效。
1、總體目標
——能源消耗水平明顯下降。到2015年,全區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下降到1.63噸標準煤/萬元,比2010年下降15%,年均節能率為3.2%,五年累計節約能源6000萬噸標準煤左右。能源消費結構不斷優化,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5%。
——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全區化學需氧量(含工業、生活、農業)排放量控制在85.9萬噸以內,比2010年的92.1萬噸下降6.7%(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下降7.5%);氨氮(含工業、生活、農業)排放量控制在4.9萬噸以內,比2010年的5.4萬噸下降9.7%(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下降9.5%);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34.4萬噸以內,比2010年的139.7萬噸下降3.8%;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控制在123.8萬噸以內,比2010年的131.4萬噸下降5.8%。
專欄一:節能減排總體目標
專欄一:節能減排總體目標 | ||||
指標 | 2010年 | 2015年 | 下降/增長 | 年均下降/增長 |
單位GDP能耗(噸標準煤/萬元) | 1.92 | 1.63 | -15% | -3.2% |
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 | 1.76 | 5 | 3.24% | 0.64 |
化學需氧量排放量(萬噸) | 92.1 | 85.9 | -6.7% | -1.38% |
氨氮排放量(萬噸) | 5.4 | 4.9 | -9.7% | -2% |
二氧化硫排放量(萬噸) | 139.7 | 134.4 | -3.8% | -0.077% |
氮氧化物排放量(萬噸) | 131.4 | 123.8 | -5.8% | -1.19% |
2、盟市目標
各盟市全面完成自治區分解下達的各項節能減排指標,能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主要汙染物排放量明顯下降。
專欄二:各盟市「十二五」期間節能減排目標
專欄二:各盟市「十二五」期間節能減排目標 | |||||
地區 | 單位GDP 能耗降低 | 二氧化硫 排放量降低 | 氨氮排 放量降低 | 化學需氧量 排放量降低 | 氮氧化物 排放量降低 |
呼和浩特市 | 16% | 6.5% | 7.6% | 8.4% | 14.6% |
包頭市 | 16% | 6.3% | 8.9% | 7.8% | 17.3% |
烏海市 | 16% | 8.5% | 8.1% | 8.9% | 15.4% |
赤峰市 | 14.5% | 8.55% | 8.2% | 9.1% | 15.4% |
通遼市 | 15% | 3.85% | 6.5% | 9.3% | 16.2% |
鄂爾多斯市 | 16% | 8.5% | 8.4% | 8.6% | 15.3% |
呼倫貝爾市 | 15% | 5.2% | 6.2% | 8.7% | 15.7% |
興安盟 | 14% | 0 | 0 | 1.8% | 13.8% |
錫林郭勒盟 | 15% | 5.9% | 4.6% | 6.3% | 10.5% |
烏蘭察布市 | 14.5 | 5.67% | 6% | 7% | 7.1% |
巴彥淖爾市 | 15% | 5.6% | 8.7% | 8.8% | 11.8% |
阿拉善盟 | 16% | 7.2% | 7.4% | 8% | 8% |
三、重點領域節能
(一)重點工業行業節能
1、電力工業
積極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開展分布式能源試點,打造蒙西、蒙東兩大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在太陽能資源富集地區建設一批兆瓦級併網太陽能光伏和太陽能熱發電基地,提高非化石能源發電比重。加大高效、清潔發電機組的建設力度,發展60萬千瓦超臨界及雙超臨界機組、大型聯合循環機組,到「十二五」末,單機容量在60萬千瓦及以上的裝機達到45%以上。加強在運火電機組節能改造,提高機組發電效率,降低單位發電煤耗,力爭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推進技術創新,鼓勵採用整體煤氣化聯合循環發電(IGCC)和煤炭地下氣化聯產發電(UCG)等高效、潔淨髮電技術。大力發展冷熱電聯產,支持具備條件的盟市、旗縣政府所在地發展熱電聯產。深入開展降損管理,降低輸配電線損。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提高需求側能源使用效率。
2、有色金屬工業
加快淘汰落後生產工藝和設備,「十二五」期間淘汰銅冶煉3.5
萬噸、鉛冶煉2萬噸。圍繞有色金屬採、選、冶、加等環節,鼓勵企業改進工藝路線,推廣高效、低耗、低汙染的新型冶煉技術和裝備,降低產品單位能耗,到2015年,電解鋁單位產品綜合能耗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其它金屬單位產品綜合能耗達到國內先進水平。著力延伸產業鏈條,依託包頭鋁業、希望鋁業等優勢企業,突出發展精鋁、鋁板帶、高檔鋁箔及鋁基系列合金材料,加快向煤—電—鋁—鋁材加工一體化轉化。發展大型硫化銅精礦冶煉、氧氣底吹煉鉛和新型溼法鋅冶煉,加快開發下遊產品,推進銅、鉛、鋅等有色金屬向開採、冶煉和加工一體化方向調整。
3、鋼鐵工業
嚴格執行國家煉鋼、煉鐵、鐵合金等落後產能淘汰標準,「十二五」期間淘汰煉鐵230萬噸、煉鋼95萬噸、鐵合金83萬噸。推廣煤氣、餘熱和餘壓回收利用技術,強化工序節能和二次能源利用,提高焦爐煤氣、餘熱、餘壓回收利用率,包鋼等重點企業餘熱餘壓利用率力爭達到50%以上。組織實施節能技術改造重點工程,推進高爐窯爐改造,採用蓄熱式軋鋼加熱爐、連鑄連軋等先進技術不斷提高技術裝備水平。加強廢鋼鐵綜合利用,鼓勵發展短流程煉鋼。到2015年,包鋼等重點企業幹熄焦率達到100%;焦化、燒結、煉鐵、煉鋼等工序能耗達標率達到100%。
4、化學工業
提高行業準入標準,加快淘汰小焦炭、小電石,「十二五」期間淘汰焦炭25萬噸、電石178.1萬噸。加大企業節能技術改造力度,合成氨行業重點推廣先進煤氣化、節能高效脫硫脫碳技術;燒鹼行業提高離子膜法燒鹼比例,開發應用零極距、氧陰極等先進節能技術。根據水資源條件有序發展鹽鹼、煤焦油深加工等優勢化工產業,延伸後續產業鏈。以大型煤化工企業為主體,加快建設大型循環經濟園區,發揮園區和重點企業的示範作用,實現原料多元化、生產清潔化、產業集約化。到2015年,主要化工產品單位能耗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5、建材工業
繼續加大淘汰落後產能力度,「十二五」期間淘汰水泥500萬噸、平板玻璃350萬重量箱。實施一批節能技術改造項目,加強節能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設備的開發應用。積極發展水泥窯餘熱發電和高效節能粉磨技術,對現有迴轉窯、粉磨設備、烘乾窯爐進行綜合節能改造,加快淘汰立窯、溼法窯和中空幹法窯等落後工藝,發展以新型幹法生產工藝為主的水泥生產技術,到2015年,新型幹法水泥比重達到98%以上。嚴格限制發展小型浮法玻璃生產線,淘汰落後的小平拉工藝,推廣窯爐全保溫、富氧和全氧燃燒技術,發展優質浮法玻璃、光伏玻璃、導電膜玻璃等精深加工產品。
6、煤炭工業
推廣應用新型高效礦井通風設備和節能排水設備,對煤礦設備及生產系統進行節能技術改造,提高煤礦機械化程度,採煤機械化水平達到95%。推進煤炭地下氣化、脫硫、水煤漿、型煤等潔淨煤技術示範工程建設。積極發展動力配煤,建設煤炭儲配基地。推廣高效、低汙染煉焦技術,提高焦炭產出率,加強煉焦過程中副產煤氣、焦油的回收利用。鼓勵、支持礦井煤與煤層氣(煤礦瓦斯)共採,降低煤層氣放散率。
(二)建築節能
鼓勵發展綠色建築。制定並實施綠色建築行動方案,從規劃、法規、技術、標準、設計等方面全面推進建築節能。嚴格執行新建建築節能設計標準,並逐步提高節能標準水平。積極推廣使用新型節能建材和再生建材。推進建築節能區域示範,選擇部分盟市設立「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示範區」,嚴格執行基礎設施、公建設施和住宅等建築節能標準。
擴大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規模。鼓勵新建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應用一種以上可再生能源技術,實施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築一體同步設計、施工和驗收,促進地源熱泵等建築規模化應用,推廣光伏照明系統。組織和實施好國家太陽能光電建築一體化示範項目建設,以示範項目建設帶動推廣應用。
加強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對既有建築進行全面摸底調查,根據建築的使用年限、結構以及內部供熱設施運行情況,結合市容市貌整治和小城鎮建設,科學制定建築節能改造計劃方案,確定重點改造區域和項目,實施「節能暖房」工程,改造供熱系統,提高建築圍護結構保溫隔熱性能。到2015年,既有建築節能改造面積達到 5000萬平方米以上。
加快發展城鎮集中供熱。整合優化供熱資源,改善供熱方式,繼續大力發展集中供熱,中小城市逐步淘汰小型、分散、高能耗的燃煤鍋爐,改造熱效率低的供熱鍋爐及系統。穩步推進城鎮供熱體制改革,在呼和浩特、包頭、鄂爾多斯、赤峰和通遼等城市積極開展按熱計量收費試點,實施政府機構和公共建築熱計量改造工程,逐步執行供熱計量收費制度。
(三)交通運輸節能
構建節能型基礎設施網絡體系。積極促進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優化交通布局,加強運輸大通道和綜合交通樞紐建設,實現客運 「零換乘」和貨運 「無縫對接」。進一步完善公路路網結構,強化連接線、斷頭路、擁擠路段等薄弱環節。實施城市疏堵技術改造工程,提升城市交通運行效率。開展公交示範城市建設,加強公共運輸場站和換乘樞紐建設,促進公交優先戰略全面實施。加大公路隧道、服務區、收費站等交通基礎設施節能技術改造,完善運營管理,提高運營效率和服務水平。
完善節能型交通運輸裝備體系。調整運力結構,鼓勵使用新能源汽車,推廣節能環保型運輸車輛。實行老舊交通運輸工具報廢和更新制度,完善報廢汽車回收機制,加快淘汰老舊營運車輛。加強各類交通運輸裝備的檢測和維修保養,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
建設節能高效運輸組織體系。優化運力結構,加強貨運組織和運力調配。發展現代物流業,鼓勵發展第三方物流,提高運營車輛的實載率和裡程利用率。有效整合社會零散運力,實現貨運網絡化、集約化、有序化和高效化,提高貨運實載率。推進政府收費還貸和經營性高速公路聯網收費,加快撤銷高速公路主線收費站,實現高速公路快速、便捷通行,提高通行效率。
(四)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節能
加強農牧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積極開展秸稈綜合利用,發展以秸稈為原料的加工業,實施秸稈還田、秸稈養畜、秸稈沼氣、秸稈固化、秸稈氣化等工程建設,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大力發展農村戶用沼氣和大中型沼氣,推廣畜禽養殖場沼氣工程,建立政府引導、多元發展、服務高效、建管並重的沼氣技術服務體系,提高戶用沼氣普及率和利用率。構建能源農業體系,充分利用荒山、荒坡、鹽鹼地等非耕地種植能源植物,大力發展薪炭林等能源林,有序發展以秸稈為原料的生物質能源。
提高農牧業投入品利用效率。全面開展測土配方施肥行動,推廣保護性耕作及免耕栽培和精準用藥技術,積極應用高效低毒、低殘留的農藥和新型施藥器械,改進施藥方法,減少農藥使用量。
加強農牧業裝備節能。加快淘汰老舊農牧業機械,積極開發和推廣磁化節油、燃油添加劑等節油產品和複式聯合作業機具等節能農業機械,減少作業環節和作業次數,降低單位農產品生產能源消耗水平。普及泵站高效能測試,推進農牧業提水排灌機電設施節能改造。
(五)公共機構節能
加強建築物及用能系統節能改造。強化公共機構新建建築節能,實行更加嚴格的建築節能標準。推進公共機構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完成公共機構既有建築節能改造300萬平方米。實施配電、空調、採暖、照明、電梯和飲用水等重點耗能設備以及數據中心、食堂等附屬設施節能改造,推廣高效換熱器、高效照明產品、高效節能灶具等節能設備。
完善公務用車管理。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加強公務用車編制配備使用管理,提高新購公務用車節能和新能源汽車比例。建立公務用車檔案,實行公務用車定點加油、單車能耗核算和節能獎勵制度。
推行綠色採購制度。深入推進高效節能產品政府採購,完善節能產品政府採購評價監督機制,對應用範圍廣、節能效果顯著的產品和設備實施強制採購。建立公共機構節能技術、產品推薦目錄,鼓勵採用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技術先進的節能產品。
降低辦公耗費。建立辦公用品採購、配備和領用制度,制定辦公設備配備標準,提高辦公設備節能效果。加強辦公用品消耗統計,建立統一臺帳。充分利用計算機、網絡等現代化辦公手段,推進無紙化辦公。推廣再生紙使用,加強辦公耗材再利用。開展辦公垃圾分類處理,建立廢舊燈管、電子產品和辦公設備的回收處理機制。
(六)商業和民用節能
加強用能管理。在零售、旅遊等行業開展節能行動,加快關鍵設施節能改造,引導消費行為。賓館、商廈、寫字樓、機場、車站等要嚴格執行夏季、冬季空調溫度設置標準。選擇典型單位、典型建築和關鍵用能設備進行節能試點,創建一批「節能型機關」、「節能型醫院」、「節能型學校」等試點項目,推動全社會節能。
推進民用節能。不斷擴大「節能宣傳周」規模,提高影響力,倡導低碳生活理念,推動全社會積極參與節能行動,不斷提高公眾節能意識。推廣使用高效節能家電、照明產品,鼓勵購買節能環保型汽車,支持乘用公共運輸,提倡綠色出行。減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過度包裝,抑制不合理消費。
專欄三:重點節能工程
專欄三:重點節能工程 |
一、節能改造工程 鍋爐窯爐改造工程。以鋼鐵、電力、有色、建材、化工等行業為重點,更新改造低效工業鍋爐,禁止工業鍋爐設計、生產企業生產不符合能效指標要求或者國家產業政策明令淘汰的產品,使用單位要保證鍋爐運行效率,全區工業鍋爐熱效率提高8—10%。淘汰落後工業窯爐,對現有工業窯爐進行綜合節能改造。 電機系統節能工程。更新淘汰低效電動機及高耗電設備,推廣高效節能電動機、高效風機、水泵、壓縮機,高效傳動系統等,逐步限制並禁止落後低效產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對電機系統實施變頻調速、永磁調速、無功補償等節能改造,優化系統運行和控制,提高系統整體運行效率。 能量系統優化工程。加強電力、鋼鐵、有色金屬、合成氨等行業企業能量梯級利用和能源系統整體優化改造,開展發電機組通流改造、冷卻塔循環水系統優化、冷凝水回收利用等,優化蒸汽、熱水等載能介質的管網配置,實施輸配電設備節能改造,深入挖掘系統節能潛力,提升系統能源效率。 餘熱餘壓利用工程。在鋼鐵、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業,改造和建設餘熱發電、壓差發電、副產可燃氣體和低熱值氣體回收利用等餘熱餘壓餘能利用裝置和設備,提高餘熱、餘壓利用率。 節約和替代石油工程。在電力、石油石化、建材、化工、交通運輸等行業實施節約和替代石油改造;發展石油替代產品,因地制宜推廣醇醚燃料、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包括利用工業副產可燃氣生產甲醇、二甲醚,非糧食類原料生產燃料乙醇等。推廣大比例甲醇催化燃燒技術和醇醚燃料尾氣淨化技術。 建築節能工程。新建建築全面嚴格執行50%節能標準,呼和浩特、包頭及盟市政府所在地城市新建建築實施65%節能標準。建設可再生能源與建築一體化示範工程。實施「節能暖房」工程,加快推進既有建築節能改造。 綠色照明工程。落實「國家逐步淘汰白熾燈路線圖」,分階段淘汰普通照明用白熾燈等低效照明產品。改造城市道路照明系統,控制過度裝飾和量化。 二、節能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 組織實施一批重大節能技術產業化示範項目,促進節能技術推廣應用。在包頭、鄂爾多斯、烏海、赤峰等地區選擇重點耗能企業實施10大示範工程,取得經驗後在全區推行,逐步實現節能重大技術與裝備產業化。 三、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工程 加強政策扶持和引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廣應用節能新技術、新產品,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發展壯大幾家綜合性大型節能服務公司,建立充滿活力、特色鮮明、規範有序的節能服務市場。 四、節能能力建設工程 加強能源計量、統計、監測體系及其信息網絡化建設。更新改造節能監測儀器和設備,建立節能數據處理分析系統和信息平臺。建設節能監測、檢測流動實驗室。建設節能監測、檢測標準裝置。開展重點耗能企業能源審計。 五、節能產品惠民工程 加大財政對高效節能產品的補貼推廣力度。民用領域重點推廣高效照明產品、節能家用電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等,商用領域重點推廣單元式空調器,工業領域重點推廣高效電動機。完善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實施機制,擴大實施範圍,強化監督管理。 |
四、主要汙染物減排
(一)水汙染物減排
1、加大工業水汙染治理力度
以農畜產品加工、醫藥、有色金屬等行業為重點,加強工業園區和汙染集中排放區域汙水處理工程建設,加快汙水處理設施升級改造,推進深度治理。嚴格執行汙染物排放標準,強化造紙、農畜產品加工、化工、有色金屬工業等重點行業氨氮減排,禁止在重點流域江河源頭新建造紙、印染、化工、皮革等項目,嚴格限制缺水地區建設高耗水型工業項目。堅決淘汰高耗水、重汙染的落後工藝和設備,「十二五」期間淘汰造紙16萬噸,製革15萬標張,酒精1萬噸。繼續大力推進循環經濟,加快重點用水行業節水技術改造,提高工業用水循環利用率。到2015年,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累計下降10%,工業廢水達標排放率達到95%。
2、提高城鎮汙水處理水平
完善城鎮汙水管網和處理設施,加強汙水處理廠監控平臺和配套管網建設,推進雨水、汙水合流管網系統改造,提高城鎮汙水管網覆蓋率。規範已建成汙水處理廠運行,加強排汙監管,對進出水量和主要水質指標進行實時監測,做好運行和汙染物削減評估審核,提高現有汙水處理廠負荷率。改造提升現有設施,強化脫氮除磷,重點流域範圍內城市汙水處理廠逐步實現基本控制項目全面達標。加強汙泥處置設施建設,推進汙泥處理,提高汙泥再利用水平。到2015年,全區各盟市政府所在地城市汙水處理率達到90%,旗縣政府所在地城鎮汙水處理率達到85%,建制鎮汙水處理率達到55%;城市汙水處理廠負荷率達到80%,城鎮汙水處理廠負荷率達到60%以上;盟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汙水處理量的30%以上。
3、加強重點流域、湖泊汙染治理
推進流域環境綜合治理。加大黃河、遼河、松花江、海河等重點流域水汙染防治力度,加強汙染源分布密集、水質汙染嚴重河段的整治,推進水汙染治理工程建設,以點帶面,重點突破,形成全面控源的汙染防控體系,使重點流域水質得到切實改善。強化水功能區和入河排汙口監測,健全監督管理體系,對重點流域的國控斷面與流域內汙水處理廠實行在線監測。
開展湖泊綜合治理。加快推進烏梁素海綜合治理,提高生態用水保障程度,嚴格控制汙染源。加強達賚湖、達裡諾爾湖、岱海、黃旗海、紅山水庫等湖泊(水庫)的生態保護與汙染防治。實施補水工程,落實生態水量,按照工業點源治理、流域面源整治、湖內生態修復的順序,積極採取措施,力爭湖泊水質逐步好轉。
(二)大氣汙染物減排
1、推進電力行業減排
新建燃煤機組全部配套建設脫硫、脫硝設施,綜合脫硫效率達到90%以上,綜合脫硝效率達到70%以上。現役燃煤機組必須安裝脫硫設施,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機組加快進行更新改造,煙氣脫硫設施按照國家要求全部取消煙氣旁路。對循環硫化床、幹法及半乾法脫硫設施和單機容量20萬千瓦及以上現役燃煤機組實行脫硝改造。加強脫硫、脫硝設施運行監管,確保穩定運行。
2、加快非電行業減排
鋼鐵、水泥、有色金屬冶煉、煤化工等行業新建項目全部配套安裝脫硫脫硝設施,綜合脫硝效率達到70%以上。鋼鐵行業全面實施燒結機煙氣脫硫,新建燒結機配套安裝脫硫脫硝設施。有色金屬、建材、焦化等行業加大脫硫改造力度。全面推行新型幹法水泥窯低氮燃燒技術改造,配套建設脫硝設施。其它工業行業加快氮氧化物控制技術的研發。開展大中型燃煤鍋爐煙氣治理,新建鍋爐必須安裝脫硫脫硝設施,現有35蒸噸以上鍋爐全部實施煙氣脫硫,循環流化床鍋爐脫硫設施加快安裝在線監控設備,提高綜合脫硫效率。
3、控制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
結合「氣化內蒙古」建設,積極推進計程車、客貨車油改氣,提高LNG汽車使用量。嚴格控制機動車尾氣排放,完善報廢汽車回收機制,加速淘汰老舊汽車、機車,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註冊運營的「黃標車」。提高機動車準入門檻,禁止不符合國家機動車排放標準車輛的生產、銷售和註冊登記。加快提升車用燃油品質,推廣尾氣淨化技術。實施第四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呼和浩特、包頭、鄂爾多斯等城市逐步實施第五階段排放標準。大力發展綠色交通,新增公交車輛嚴格執行國家節能與新能源車方案,全部車輛達到歐Ⅲ標準以上。推進加油站油氣汙染治理,完成重點區域現有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油氣回收改造,確保達標運行,加快新建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油氣回收系統建設。
4、加強工業粉塵綜合治理
加快推進火電行業除塵器改造,採用布袋除塵器、電袋複合除塵器等除塵設施,提高除塵效率。現役燒結設備全部改造為袋式或靜電等高效除塵器。提高城區燃煤鍋爐除塵脫硫效率,2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安裝袋式或靜電除塵器,鼓勵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使用低灰低硫優質煤或清潔能源。加快淘汰城區周邊煤炭露天堆場,新建煤炭經營場所必須為筒倉或全部採用封閉式煤炭存儲設施。積極推行清潔能源替代,逐步取締原煤散燒。重點解決包頭、烏海中心城區的工業大氣汙染問題。
5、改善城鎮空氣品質
推進「氣化內蒙古建設」,完善天然氣管網,提高天然氣普及率。西部盟市旗縣政府所在地城鎮逐步使用天然氣,東部盟市加快發展煤炭氣化,到2015年,全區城鎮氣化率達到80%。加大城鎮人口稠密區域工業企業轉遷力度,使城鎮工業區和居民區適當分離。推進城鄉結合部大氣複合汙染綜合整治,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制度,對環境空氣品質不達標的地區實施建設項目階段性限批。因地制宜發展熱電聯產和集中供熱,建設集中供熱管網,提高集中供熱率。提高城鎮清潔能源比例,減少城鎮直接燃用原煤,淘汰燃煤供熱、茶水鍋爐。加強對城區房屋建築工地、拆遷工地、市政工程工地和渣土運輸的管理,嚴格落實硬化施工工地主要通道、渣土車輛封閉運輸、工地規範圍擋控制等措施,減輕揚塵汙染。城市空氣品質好於二級標準的天數超過292天。
(三)固體廢棄物減排
1、加強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
加強煤炭、稀土、有色金屬共伴生礦產資源綜合利用,建設綠色礦山。推動煤矸石、粉煤灰、冶金和化工廢渣及尾礦等工業廢棄物利用,大力發展煤矸石發電,重點發展高鋁粉煤灰綜合利用,加快發展以煤矸石、粉煤灰、脫硫石膏、爐渣、冶煉廢渣為原料的新型建材工業,提高共伴生礦、煤層氣、礦井水和粉煤灰、煤矸石、尾礦等工業廢棄物利用水平。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渣、邊角餘料、殘次產品等進行回收與合理利用,在主要工業園區重點形成一批循環經濟產業鏈。到2015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65%以上。在有條件的城市設立家電拆解企業,有序推進廢舊電器資源化利用,加快電器廢物拆解和再生金屬循環利用產業發展。
2、促進垃圾資源化利用
穩步推進城鄉垃圾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加強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運行監管。加快建設生活垃圾處理場,建立城鎮垃圾分類回收、密閉運輸、集中處理體系,推廣車載桶裝密閉式垃圾收運模式和垃圾自動回收系統,提高垃圾收集轉運系統的配套程度,城鎮社區生活垃圾全部實現分類收集。主要城市推行餐廚垃圾集中處理和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發揮鄂爾多斯市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示範城市的帶動作用,在有條件的城市加快建設餐廚垃圾處理廠,鼓勵呼和浩特、包頭等城市開展垃圾焚燒發電和供熱,積極推進垃圾資源化利用。到2015年,主要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5%,旗縣所在地城鎮達到85%。加強垃圾滲濾液處理,推動盟市和旗縣所在地新建生活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設施建設。
加快醫療廢物、危險廢物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實施醫療廢物全過程管理,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加強突發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理設施建設,升級改造醫療廢物處置設施,推進醫療廢物收集系統向鄉鎮、村級衛生單位延伸,實現城市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建立健全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處置全程監督管理體系,提高危險廢物處置和綜合利用能力,促進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行業產業化、專業化、規模化和市場化發展,淘汰一批落後的處置設施,取締汙染嚴重的廢棄鉛酸蓄電池非法利用設施。推進鉻渣等歷史堆存和遺留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確保新增鉻渣無害化處置利用。加快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推進赤峰、呼倫貝爾、錫林郭勒、烏海、呼和浩特等盟市危險廢物庫建設。
(四)農牧業和農牧區汙染治理
1、控制農牧業面源汙染
加強農牧業汙染防治。推廣測土配方施肥,鼓勵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農家肥、沼渣、沼液等有機肥,發展有機農業,控制重要和敏感生態區化肥、農藥的施用強度。加強養殖場廢棄物綜合利用與汙染治理,篩選一批養殖小區、養殖專業村進行汙染治理,實施農村牧區清潔養殖工程,推進養殖小區、專業化養殖村沼氣工程建設,對分散養殖的村莊利用「一池三改」戶用沼氣工程治理糞便汙染,實現50%以上的規模化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鼓勵汙染物統一收集、集中處理。
2、加強農村牧區生活垃圾和汙水治理
完善農村牧區生活垃圾收運體系。統一收集、集中運輸城市近郊農村生活垃圾,直接進入城市垃圾處理系統進行處理。遠離城鎮、交通運輸不便的農村牧區,按照集中收集、就地分類、就地處置和綜合利用的原則,加快建設垃圾處理設施。推進農村牧區生活汙水處理,城市近郊的村鎮納入城市汙水處理系統處理。有條件的小城鎮和規模較大、人口較多的村莊採取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加快建設汙水處理設施。規模較小、人口較少村莊,建設簡便易行的小型處理設施。選擇有代表性的自然村開展農村清潔工程示範建設項目,建立完善的建設及管理模式,逐步擴大實施範圍。
3、防治農村牧區工礦業和農畜產品加工業汙染。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標準,防止新的工礦業和農畜產品加工業汙染向農村牧區轉移和蔓延。對農村牧區遺留的工業和農畜產品加工業汙染問題,依據具體情況進行治理。對礦產開發造成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的區域,加大汙染治理力度和生態修復工作。對工礦企業區進行區域劃分,在工礦企業區周邊涉農區域開展農作物、土壤、水源和大氣監測工作,掌握汙染現狀,為開展汙染治理和生態修復提供依據。
專欄四:汙染減排及循環經濟重點工程
專欄四:汙染減排及循環經濟重點工程 |
一、汙染減排重點工程 1、城鎮汙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工程。推進城鎮汙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改造提升現有設施,強化脫氮除磷,大力推進汙泥處理,到2015年基本實現每個旗縣和重點建制鎮均具備汙水處理能力。 2、重點流域汙染綜合治理工程。推進黃河、遼河、松花江、海河等重點流域水汙染防治項目建設。抓緊開展烏梁素海綜合治理,提高生態用水保障程度,嚴格控制汙染源。 3、規模化禽畜養殖汙染防治工程。以集約化養殖場和養殖小區為重點,鼓勵廢棄物統一收集,集中治理,提高規模化養殖禽畜糞便綜合利用水平,實現畜禽養殖廢棄物的集中處理與規模化利用。鼓勵大型畜禽養殖場採用先進工藝回收沼氣,生產高肥效和高附加值的複合有機肥。 4、脫硫脫硝工程。推動燃煤電廠、鋼鐵企業燒結機脫硫,實施電力行業脫硫、電力行業低氮燃燒改造及脫硝、鋼鐵燒結機煙氣脫硫、焦爐煤氣脫硫、硫酸尾氣治理、燃煤鍋爐煙氣脫硫、水泥行業低氮燃燒改造及脫硝示範、燃煤鍋爐低氮燃燒示範等重點工程。 二、循環經濟重點工程 1、資源綜合利用工程。建設10個資源綜合利用示範基地,加強共伴生礦產資源及尾礦、煤矸石、粉煤灰、冶煉和化工廢渣、建築和道路廢棄物、農作物秸稈等綜合利用。 2、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工程。加快建設城市社區和鄉村廢舊商品回收站點、分揀中心和集散市場,建立完善的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廢舊商品回收示範城市。 3、「城市礦產」示範基地建設工程。建設3個國家和自治區級「城市礦產」示範基地,實現廢舊金屬、廢棄電器電子、廢紙、廢塑料等資源再生利用。 4、再製造產業化工程。根據國家發布的再製造產品目錄,加快建設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礦山機械、辦公用品等再製造項目,推動再製造規模化、產業化發展。 5、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程。發揮鄂爾多斯市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示範城市的帶動作用,在呼和浩特、包頭、赤峰等城市建設一批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的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設施,實現餐廚廢棄物的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 6、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工程。在重點循環經濟園區和產業集聚區實施循環化改造工程,實現土地集約利用、廢物綜合利用、能量梯級利用、廢水循環利用和汙染物集中處理。 三、節能減排能力建設工程 健全節能減排統計、監測、預警體系。推進節能監測平臺建設,建立能源消耗資料庫和數據交換系統,強化數據收集、數據分類匯總、預測預警和信息交流能力。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數據在線監測,開展城市能源計量示範建設。建設旗縣汙染源監控中心,加強汙染源監測,完善區域汙染源在線監控網絡,建立減排監測資料庫並實現數據共享。加強氨氮、氮氧化物統計監測,提高農業汙染源監測和機動車汙染監控能力。推進節能減排標準化和執法能力建設,強化自治區、盟市、旗縣區減排監測取證設備、能耗和汙染物排放測試分析儀器配備。 |
五、保障措施
(一)優化經濟結構
1、加快調整產業結構
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內蒙古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干意見》,加快實施差別化產業政策,調整招商引資和承接產業轉移政策,抓好資源型產業延伸加工和配套集聚,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積極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認真落實鼓勵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大力提升服務業發展水平,提高服務業和非資源型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2、加快淘汰落後生產能力
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和《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後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2010年本),抓緊制定重點行業「十二五」淘汰落後產能實施方案,將任務按年度分解落實到各盟市。完善落後產能退出機制,指導和督促淘汰落後產能生產企業做好職工安置工作。建立淘汰落後產能公告制度,對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務的盟市,嚴格控制國家、自治區安排的投資項目,暫停對該盟市重點行業建設項目的核准、審批和備案;對未按期淘汰的企業,依法吊銷排汙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對虛假淘汰行為,依法追究企業負責人和地方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3、加強產業準入管理
加快實施獨立能評制度,強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建立資源環保型工業項目聯審工作機制,對以森林和礦產資源為原料的資源加工項目,實行部門聯審制度。進一步完善高耗能高汙染行業新上項目與地方節能減排指標完成進度掛鈎、與淘汰落後產能相結合的機制。實施和強化環評「區域限批」制度。認真清理在建項目,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一律停止建設。
(二)強化目標責任
1、有效控制能源消費總量
建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分解落實機制,制定實施方案,把總量控制目標分解落實到各盟市政府,實行目標責任管理,加大考核和監督力度。將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作為控制各盟市能源消費增量和總量的重要措施。建立能源消費總量預測預警機制,跟蹤監測各盟市能源消費總量和高耗能行業用電量等指標,對能源消費總量增長過快的地區及時預警調控。
2、合理分解節能減排指標
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節能潛力、環境容量及產業布局等因素,將全區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合理分解到各盟市,自治區政府與各盟市政府籤訂目標責任狀,嚴格實行「問責制」。各盟市要將自治區下達的節能減排指標分解到各旗縣(區)、重點行業和企業,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與重點企業籤訂節能目標責任狀,狠抓落實。
3、嚴格落實節能減排責任機制
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強對節能減排工作的領導,強化工作責任制,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節能減排工作負總責。各級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相關部門,要立足各自職能,承擔好綜合協調、指導推動、監督檢查等職責。
(三)加強監督考核
1、完善節能環保法律法規
加快制定《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條例》,並推進實施。抓緊修訂《內蒙古自治區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辦法》,儘快列入立法規劃,力爭儘快實施。
2、加強重點汙染源治理設施運行監管
嚴格排汙許可證管理。強化重點流域、重點地區和重點行業汙染源監管,適時發布主要汙染物超標嚴重的企業名單。列入國家、自治區重點環境監控的電力、鋼鐵、造紙等行業的企業要安裝運行管理監控平臺和汙染物排放自動監控系統,定期報告運行情況及汙染物排放信息,推動汙染源自動監控數據聯網共享。加強城鎮汙水處理廠監控平臺建設,做好運行和汙染物削減評估考核。
3、加強節能減排執法監督
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督促各項措施落實。加強對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建築施工階段標準執行情況,黨政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情況,以及節能環保產品質量和能效標識的監督檢查。對嚴重違反節能環保法律法規,未按要求淘汰落後產能、違規使用明令淘汰的用能設備、虛標產品能效標識、減排設施未按要求運行等行為,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4、加強目標單位評價考核
自治區節能減排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組織開展各盟市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考核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將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納入政府績效和國有企業業績管理,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對取得突出成績的盟市、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四)推進科技創新
1、加強節能減排技術自主研發
依託大型企業集團,積極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相結合的節能減排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體系建設,將節能減排共性和關鍵技術攻關項目作為自治區科技計劃重點支持方向。繼續推進節能減排科技專項活動,組織高效節能、廢物資源化以及小型分散汙水處理、工業與生活廢氣減排、農牧業面源汙染治理等關鍵技術攻關,加大節能減排科技研發力度。
2、加快節能減排技術產業化示範和推廣
組織科技重大專項,突破節能減排重點領域核心關鍵技術,圍繞工業、建築、交通、農牧業等節能減排重點領域,開展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清潔生產等共性、關鍵技術及重大技術裝備產業化示範,加強產業化示範基地建設。按照國家最新發布的重點節能技術推廣目錄、國家鼓勵發展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目錄,抓緊制定配套實施辦法,完善自治區推廣機制,加快在重點行業推廣應用。鼓勵企業加大節能減排技術創新和改造投入。
3、加大節能環保科技人才培養和基地建設
依託自治區「草原英才」工程的實施,積極引進節能環保領域高層次創新人才,建立自治區人才隊伍。培養和建設節能環保科技創新基地,促進創新平臺載體升級,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為自治區節能環保產業的快速發展提供科技人才和平臺保障,提升科技支撐能力。
(五)完善經濟政策
1、推進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
加快推行居民用電、用水階梯價格。深化供熱體制改革,逐步實行供熱計量收費。對單位產品能耗(電耗)超過國家和自治區限額標準的企業和產品,實行懲罰性電價。對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鹼和水泥等高耗能行業,實行差別電價。嚴格落實脫硫電價,研究制定燃煤電廠煙氣脫硝電價政策。進一步完善汙水處理收費政策,研究制定將汙泥處理費用逐步納入汙水處理成本政策。改革垃圾處理收費方式,加大徵收力度,降低徵收成本,實行「誰汙染、誰付費」的收費政策。進一步推進排汙權交易和有償使用政策,結合排汙權許可證管理,推動初始排汙權的核定和有償使用,積極探索企業間排汙權交易,加快建設交易平臺,建立更加完善的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
2、完善財政稅收政策
積極爭取國家加大對我區中央財政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支持力度,加快重點工程建設。推行政府綠色採購,完善強制採購和優先採購制度,逐步提高節能環保產品比重,研究實行節能環保服務政府採購。落實國家支持節能減排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完善資源綜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推進資源稅改革,研究完善我區煤炭等礦產資源領域收取生態保護保證金政策。建立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加大生態補償力度。
3、加強節能環保金融服務
引導金融機構信貸資金流向,加大對循環經濟、環境綜合治理及節能減排項目的信貸支持;加大對節能減排項目、循環經濟項目的直接融資支持力度,優先做好符合節能環保條件企業的上市培育工作,為企業上市融資和發行債券提供指導和服務。提高高耗能、高排放行業貸款門檻,將企業環境違法信息納入人民銀行企業徵信系統和銀監會信息披露系統,與企業信用等級評定、貸款及證券融資聯動。推行環境汙染責任保險,重點區域涉重金屬企業應當購買環境汙染責任保險。建立銀行綠色評級制度,將綠色信貸成效與銀行機構高管人員履職評價、機構準入、業務發展相掛鈎。
(六)創新體制機制
1、建立「領跑者」標準制度
研究以高耗能產品和終端用能產品能效領先水平為目標的「領跑者」標準,制定「領跑者」能效指標,明確實施時限。將「領跑者」標準與新上項目能評審查、節能產品推廣應用相結合,推動企業技術進步,加快標準的更新換代,促進能效水平快速提升。
2、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落實財政、稅收和金融等扶持政策,引導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採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壯大節能服務企業,培育發展節能服務業。研究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節能量審核和交易制度,培育第三方審核評估機構。鼓勵大型用能單位利用自身技術優勢和管理經驗,組建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引導和支持各類信用擔保機構提供風險分擔服務。
3、推行汙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特許經營
總結燃煤電廠脫硫經營試點經驗,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鼓勵採用多種建設運營模式開展城鎮汙水垃圾處理、工業園區汙染物集中治理,確保處理設施穩定高效運行。實行環保設施運營資質許可制度,推進環保設施專業化、社會化運營服務。完善市場準入機制,規範市場行為,打破地方保護,為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七)加強能力建設
1、加快建立節能環保標準體系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節能環保標準,按國家要求指導和規範重點耗能企業節能工作。根據國家制定的重點行業單位產品能耗限額、產品能效和汙染物排放等強制性標準,以及建築節能標準和設計規範,抓緊制定符合我區實際的標準、規範,並儘快實施。鼓勵各盟市制定更加嚴格的節能環保地方標準。
2、加強節能減排管理能力建設
建立健全節能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體系,加強政府節能管理能力建設,完善機構,充實人員。建立自治區、盟市、旗縣區三級監察體系,加強節能監察機構能力建設,配備監測和檢測設備,強化人員培訓,提高執法能力,完善節能監察體系。繼續推進能源統計能力建設,推動落實重點用能單位按要求配備計量器具,推行能源計量數據在線採集、實時監測。加強減排監管能力建設,推進環境監管機構標準化,提高汙染源監測、機動車汙染監控、農牧業汙染源監測和減排管理能力。
(八)開展全民行動
1、加強節能減排宣傳教育
把節能減排宣傳納入重大主題宣傳活動,制定宣傳方案,主要新聞媒體在重要版面、重要時段進行系列報導,刊播節能減排公益性廣告,積極為節能減排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組織好節能宣傳周、城市節水宣傳周等宣傳活動。廣泛開展節能環保科普教育活動,把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觀念滲透到各級各類學校教學中。選擇若干節能先進企業、機關、商廈、社區等,作為節能環保宣傳教育基地,面向全社會開放。
2、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
組織實施家庭社區、青少年、企業、學校、軍營、農村(牧區)、政府機構、科技、科普和媒體等十個節能減排專項行動,通過典型示範、專題活動、展覽展示、崗位創建、合理化建議等多種形式,廣泛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發揮職工節能減排義務監督員隊伍作用,倡導文明、節約、綠色、低碳的生產、消費模式和生活習慣。
3、政府機關帶頭節能減排
各級政府機關要自覺主動做好節能減排工作,建設崇尚節約、厲行節約、合理消費的機關文化,健全規章制度,落實崗位責任,細化管理措施,樹立節約意識,踐行節約行為,做全社會節能減排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