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時期是我省加快林業發展和推進「綠色湖南」建設的關鍵時期,為實現我省林業「生態優質、產業高效、文化繁榮、文明和諧、富有活力」的健康、快速、可持續發展,根據《湖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國家《林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制定本規劃。
一、「十一五」林業建設回顧
(一)造林綠化事業成效顯著。「十一五」期間,全省完成人工造林1543.1萬畝,義務植樹6.2億株,新增封山育林1400.0萬畝,森林覆蓋率由55.00%提高到57.01%,活立木總蓄積量由3.79億立方米提高到4.02億立方米。
(二)森林溼地資源管護全面加強。森林資源管理逐步規範,森林採伐限額制度有效執行,林地管理進一步加強,森林資源管理信息化程度不斷提高。森林資源保護能力顯著增強,打擊破壞森林和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活動取得明顯成效,森林火災綜合防控能力進一步提高,年均森林火災受害率低於1‰,林業有害生物防控體系逐步完善,林業有害生物成災率控制在4‰以下,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網絡初具規模,應對危及公共健康的生態問題的能力逐步提高。溼地生態系統保護與恢復取得重大突破,全省已建重要溼地、溼地自然保護區(保護小區)和溼地公園41處。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全省共建立不同級別和類型的自然保護區116處,自然保護小區193個,形成了類型比較齊全、布局比較合理的自然保護區網絡。
(三)林業產業不斷壯大。「十一五」期間,全省林業產業在林紙、林板、家具、林化、林藥、林食、森林旅遊等方面蓬勃發展,林業招商引資和品牌創新成效顯著,林業產業總產值大幅提高,2010年達1150.0億元,比「十五」期末增加696.1億元。
(四)生態文化體系建設初顯成效。大力發展森林公園,全省森林公園總數達到105個,數量居全國第一。積極開展植樹節、張家界國際森林保護節、洞庭湖國際觀鳥節等生態文化節慶活動,創建生態文明教育基地,宣傳、引導和培育全社會的生態文明觀念。
(五)林業支撐保障能力進一步增強。「十一五」期間,我省先後出臺了《湖南省森林資源流轉管理辦法》、《湖南省林產品質量安全條例》、《湖南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條例》、《湖南省林業生物災害應急預案》、《湖南省義務植樹綠化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關於推進中幼林撫育間伐工作的意見》等法規和文件,林業法制建設穩步推進。全省每年實施林業科研項目200餘項,主要造林樹種良種基地供種率和良種使用率穩步提高,建立起全國第一個林木測土配方信息系統,林業科技貢獻率、科技成果轉化率明顯上升。加強林業公安隊伍建設,林業執法能力顯著提升,林區治安明顯好轉。
(六)林業改革穩步推進。以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為主體的全省林業改革穩步推進。「十一五」末,已完成林權發證1.75億畝,發放林權證1600多萬本,發證率達97.5%,集體林權制度主體改革基本完成,配套改革穩步推進。林木採伐管理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實施了「林木採伐指標入村到戶工程」。國有林場和森工企業改革取得新的突破,在全國率先實現了國有林場和苗圃職工全部加入社會養老保險。
(七)強林惠林政策收效明顯。發展林業的公共財政制度不斷完善,全省5642.5萬畝國家級公益林和1160.8萬畝省級公益林全部納入財政補償範圍,全省林業管理機構人員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林業稅費政策得到重大調整,育林基金徵收標準由原來銷售價的20%調減到10%。林業金融政策明顯改善,《關於做好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與林業發展金融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得到較好落實。林業社會化服務水平得到提升,國有林區基礎設施投入力度加大,各種森林補貼得到落實。
(八)林業地位和影響力大幅度提升。湖南林業在全國的戰略地位空前凸顯。油茶產業領跑全國,第一部林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性法規順利出臺,率先對林木限額採伐制度進行改革,優材更替工程、林業信息化、政策性森林保險等項工作有效推進,國有林場職工養老保險和林業基層人員事業經費進財政等難題成功解決,為推動全國林業科學發展發揮了重要戰略作用。
湖南林業在全省的戰略作用空前發揮。省委召開建國以來首次林業工作會議。省委、省政府相繼出臺了《關於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關於加快油茶產業發展的意見》、《「湘林杯」林業建設目標管理考核辦法》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生態環境被列為推進科學發展的「四條底線」之一,「綠色湖南」建設成為全省重大戰略部署,森林覆蓋率和森林蓄積量成為政府工作約束性指標。生物質能源納入新能源產業範疇,成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組成部分。生態旅遊納入第三產業範疇,成為調整產業結構重要著力點。城市森林等綠色基礎設施建設列為新型城鎮化重要內容。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列為農業現代化重點工作。省政府相繼把採伐指標「入村到戶」和林權證發放納入為民所辦的八件實事之一。
二、「十二五」林業發展指導思想、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走生態、產業、文化協調發展的林業可持續發展道路,以建設「綠色湖南」為目標,以加強森林經營和統籌城鄉綠化為重點,以構建生態安全體系、發展綠色產業、繁榮生態文化為主線,全省動員,全民動手,大力發展現代林業,全面建設生態文明,為促進湖南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推進「四化兩型」戰略做出積極貢獻。
(二)發展目標
通過加強林業生態、產業、文化和基礎支撐體系建設,確保林地面積在1.93億畝以上、森林覆蓋率在57.0%以上、活立木總蓄積達到4.74億立方米以上。
(三)基本原則
堅持生態優先、產業互動,在保障生態全面提質的基礎上,大力推進林業產業發展,實現生態建設與綠色產業發展的良性互動。堅持嚴格保護、持續發展,加強自然生態系統、重要溼地和重點公益林資源的保護,統籌生態建設和產業發展的關係,推進林業可持續發展。堅持分類經營、分區施策,針對不同生態功能區的生態需求和主導功能,制定相應的政策、制度和措施,實施分類指導,分區施策。堅持創新機制、科學發展,創新林業發展機制,激勵全社會參與林業建設,促進全省林業又好又快發展。堅持科技興林、依法治林,加快林業科技創新,做好林業法律法規的立、改和宣傳工作,規範林業行政執法行為。
三、總體布局
根據我省地形地貌等自然地理特徵,綜合考慮各地林業發展特點,結合行政區劃,全省劃分五個林業發展功能區。
(一)湘東長株潭城市群城市森林經營區
在長沙市、株洲市和湘潭市三市,以統籌城鄉生態建設、發展城市森林、打造城鄉一體的和諧宜居森林城市為生態建設主題;重點發展花卉、特色林果業、現代家具製造業、林板產業、綜合交易市場及物流業等產業;致力打造在國際、國內具有影響力的生態文化會展地。
(二)湘北洞庭湖平原防護林及溼地生態區
在嶽陽市的嶽陽樓區、君山區、雲溪區、嶽陽縣、臨湘市、汨羅市、湘陰縣、平江縣、華容縣,益陽市的赫山區、資陽區、大通湖區、桃江縣、南縣、沅江市,常德市的武陵區、鼎城區、澧縣、臨澧縣、桃源縣、津市市、安鄉縣、漢壽縣23個縣市區,突出洞庭湖區溼地生態系統保護與恢復;重點發展林紙、竹木製品加工、油茶等產業;結合溼地生態旅遊,建設溼地生態文化宣傳教育基地。
(三)湘中丘陵盆地防護林與特色經濟林區
在邵陽市的雙清區、大祥區、北塔區、新寧縣、武岡縣、洞口縣、隆回縣、邵陽縣、邵東縣、新邵縣,婁底市的婁星區、新化縣、冷水江市、雙峰縣、漣源市,衡陽市的雁峰區、石鼓區、珠暉區、蒸湘區、南嶽區、衡山縣、衡東縣、衡陽縣、衡南縣、祁東縣、常寧市、耒陽市,永州市的零陵區、冷水灘區、東安縣、祁陽縣,郴州市的安仁縣32個縣市區,以山地石漠化治理和水系網絡綠化為重點,構建湘中綠色生態支撐體系;重點發展松、杉、桉樹、榿木、油茶等商品林基地、林板產業、林產化工業、森林食品加工等,打造湘中綠色食品產業集群;加強區域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建設,結合森林生態旅遊,開展生態文化宣傳教育。
(四)湘南南嶺山地丘陵生態保護及用材林區
在永州市的雙牌縣、道縣、江永縣、江華縣、藍山縣、寧遠縣、新田縣,郴州市的北湖區、蘇仙區、嘉禾縣、臨武縣、宜章縣、桂陽縣、永興縣、資興市、汝城縣、桂東縣17個縣市區,加強區域山地森林生態系統及重要河流、湖(庫)溼地以及重要生物資源匯集區的生態保護與恢復;重點建設速生豐產用材林、珍貴用材林、能源林等商品林基地,發展林板產業、林產化工業、森林食品加工等產業;加強區域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建設,依託區域典型森林風景資源和特色地方文化,開展以弘揚生態文化為主題的節慶、論壇活動。
(五)湘西山地森林生態保護與水源涵養林區
在懷化市、張家界市、湘西自治州和常德市的石門縣、益陽市的安化縣、邵陽市的綏寧縣、城步縣,以石漠化治理和山地森林生態保護與恢復為重點,構建湘西山地綠色生態屏障,重點建設速生豐產用材林、珍貴用材林、中藥材、能源林等商品林基地,發展林紙產業、林板產業、生物製藥、生物能源、森林食品工業、森林旅遊業等產業;加強區域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建設,結合森林生態旅遊,開展生態文化宣傳教育,開展以保護森林、低碳旅遊為主題的節慶、論壇活動。
四、主要建設任務
(一)林業生態建設
1、生態公益林保護工程。對全省區劃界定的8804.85萬畝生態公益林實施全面管護,構建起全省總量適宜、布局合理、結構穩定、功能完備的生態公益林體系。
2、退耕還林工程。總規模2000.0萬畝,其中:坡耕地造林600.0萬畝,配套荒山造林600.0萬畝,封山育林800.0萬畝。
3、長江、珠江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總規模4200.0萬畝,其中:長江防護林工程3500.0萬畝,珠江防護林工程700.0萬畝。
4、林業血防工程。總規模250.0萬畝,其中營造山丘區和平湖區抑螺防病林200.0萬畝,低效林改造50.0萬畝。
5、森林碳匯建設工程。實施碳匯造林30.0萬畝,培育碳匯專用林300.0萬畝。
6、中小河流治理(林業)工程。實施人工造林150.0萬畝,封山育林200.0萬畝。
7、易災地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林業)工程。實施人工造林100.0萬畝,低質低效林改造200.0萬畝,封山育林350.0萬畝。
8、石漠(沙)化生態治理工程。實施沙化地區人工造林46.5萬畝,封山(沙)育林(草)100.0萬畝;實施石漠化區域人工造林753.5萬畝,封山育林3470.0萬畝;實施礦區人工造林362.7萬畝,封山育林485.9萬畝,道路綠化0.3萬畝,溼地植被恢復18.2萬畝,撫育管護418.4萬畝。
10、溼地保護與恢復工程。新建省級重要溼地20塊、晉升國家重要溼地5塊、晉升國際重要溼地1塊,新建國家級溼地公園26處、地方溼地公園80處,新建省級溼地自然保護區4個、晉升省級溼地自然保護區1個、新建國家級溼地自然保護區1個,晉升國家級溼地自然保護區2個。
11、野生動植物保護及自然保護區建設工程。晉升國家級自然保護區9個,晉升省級自然保護區4個,新建省級自然保護區7個。
12、城鄉生態建設一體化建設工程。實施森林城市建設,完成城市綠化面積30萬畝,爭創1-2個國家級森林城市,建設6-8個省級森林城市;實施新農村綠色家園建設,完成集鎮及村莊綠化215.7萬畝,完成100個園林集鎮和1000個綠化示範村莊建設;實施平原綠化建設,完成人工造林200.0萬畝、低質林網改造30.0萬畝。實施綠色通道生態景觀建設,完成公路綠化48111.0公裡,鐵路綠化1722.0公裡,江河湖庫(岸線)綠化26633.0公裡。
13、森林經營工程。實施森林7529.65萬畝、低質低效林改造面積1986.18萬畝、優材更替60.0萬畝。
(二)林業產業建設
建設速生豐產用材林基地660.0萬畝,培育無節良材636.0萬畝,高產油茶基地1000.0萬畝,毛竹林基地1050.0萬畝,特色經濟林基地604.82萬畝,能源林基地528.6萬畝,花卉苗木基地52.5萬畝。新建國有林場15~20個,新增國有林場經營面積355.0萬畝,營造林100.0萬畝、現有林改造培育213.9萬畝,新建森林公園25個。大力發展林紙產業、林紡產業、林板產業、現代家具製造業、林產化工業、林油(油茶)產業、林藥產業、生物質能源產業、森林食品加工業、現代林業產業園。強化林產品質量安全及流通體系建設。
(三)林業生態文化建設
建設一批以普及生態知識,宣傳生態典型,增強生態意識,樹立生態道德,倡導人與自然和諧重要價值觀為主題的生態文化博物館、科技館、主題公園、生態文化教育示範基地。建立一批具有濃鬱地方文化特色的各類重要事跡紀念林基地。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特色鮮明、知名度高、影響面廣的各類林業生態文化節慶活動、林產品博覽會、森林論壇。
(四)深化林業改革
通過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調動廣大農民群眾和全社會發展林業的積極性,激發林業發展活力,促進資源增量、農民增收、林業增效。積極推進國有林場改革,進一步解放和發展林業生產力,促進傳統林業向現代林業的轉變,構建充滿活力的現代林業發展格局。
(五)強化林業科技創新
按照「突出創新、強化應用、升級產業、服務林改」的發展思路,以我省林業生產科技需求為出發點,圍繞「支撐雙增,引領發展」的總體目標,建設林業科技創新、林業科技推廣和林業科技人才培養三大體系,「產學研」相結合,全面提升我省林業科技創新水平和科技支撐能力。「十二五」期末,實現自主研發科技成果轉化率60%以上、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60%以上。
(六)加強保障體系建設
加強森林資源保護和防災減災,重點開展森林防火體系、林政執法能力、森林公安能力、林業有害生物防治、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林業應急體系建設;積極推進林業信息化、森林資源綜合監測、森林經營方案編制、林木種苗和良種繁育、基層「兩站」、自然保護區能力、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林業產權交易平臺、林業標準化體系建設。
五、重大建設項目
為突顯湖南林業在全國和中部地區林業發展中的地位與作用,充分發揮湖南青山綠水的自然優勢與潛力,規劃實施八個重大建設項目,加快現代林業建設步伐,全面提升林業發展質量,增強林業對綠色湖南建設的支撐保障能力。
(一)長株潭城市群(核心區)森林生態支撐體系建設
以長沙、株洲、湘潭三市的市區規劃範圍和近郊縣(市)為重點,通過城區綠化,城郊森林培育、道路和水系林網建設、鄉村綠化美化、花卉產業等項目建設,構建山水相依、林城相融,城鄉一體的現代城市森林生態體系,為長株潭「兩型社會」建設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
(二)湘西山地森林生態保護與生態屏障建設
在懷化市、張家界市、湘西自治州、常德市的石門縣、益陽市的安化縣和邵陽市的綏寧縣、城步縣,以石漠化治理和山地森林生態保護與恢復為重點,加強生態保護與治理,提高森林植被保持水土和涵養水源的能力,構建湘西山地森林生態景觀屏障,維護區域生態安全。在加強區域生態保護與恢復的基礎上,大力發展森林生態旅遊業,並在立地條件好,交通便利的區域,適度建設商品林基地。扶持、引導發展生物質能源、中藥材生產加工等生物產業。
(三)湘南南嶺山地丘陵森林植被恢復與生態屏障建設
在永州市的雙牌縣、道縣、江永縣、江華縣、藍山縣、寧遠縣、新田縣和郴州市的北湖區、蘇仙區、嘉禾縣、臨武縣、宜章縣、桂陽縣、永興縣、資興市、汝城縣、桂東縣,加強山地森林生態系統及重要河流、湖(庫)溼地以及重要生物資源匯集區的生態保護與恢復,強化災後森林資源恢復建設,重點保護特有森林植被和生物物種,建設湘南南嶺山地丘陵森林生態景觀屏障,維護區域生態安全。積極推行「林紙」、「林板」一體化經營模式,科學規劃速生豐產用材林、珍貴用材林、生物質能源林等商品林基地,兼顧生態與經濟效益,增加森林面積,增強碳匯能力。
(四)「綠水」資源維護與湖(河、庫)岸生態景觀建設
在洞庭湖及其他湖庫溼地、「四水」(湘江、資江、沅江、澧水)幹流及主要一級支流,山區水岸第一層山脊線以內,丘陵、平原區水岸1公裡範圍內,以洞庭湖溼地(群)和「四水」(湘江、資江、沅江、澧水)幹流為重點,積極開展溼地保護與生態恢復建設,通過加強溼地保護、水資源調配、汙染治理、有害生物防治、周邊森林植被恢復等措施,恢復退化的溼地生態系統,增強溼地生態功能。加強湖庫四周以及河流兩岸森林景觀建設,增加森林覆蓋率,增強森林涵養水源、保持水土能力,提升景觀質量。
(五)交通幹線綠色生態景觀廊道建設
在我省境內已建成通車的幹線公路、鐵路等骨幹交通沿線區域,依託境內主要交通幹線兩側的林地資源,通過宜林荒山荒地造林、低質低效林改造、中幼林撫育,強化森林景觀提質改造,注重生態防護與經濟效益結合,增加區域森林面積,提高森林覆蓋率,提升森林質量,豐富森林景觀類型,致力打造彰顯綠色湖南品牌形象的交通幹線綠色生態景觀廊道。
(六)木本糧油產業建設
在我省油茶和板慄、核桃、獼猴桃、楊梅、柑桔、棗等特色林果產區,遵循市場化引導、集約化經營、規範化生產、標準化管理和集群化發展的思路,採取「企業+基地+農戶」的發展經營模式,通過荒山造林和現有低產林改造,推進全省油茶基地和特色林果基地建設。同時,培植壯大一批油茶和特色林果深加工企業,強化產品研發和品牌創新,打造原材料基地、加工企業、科技支撐、流通服務有機結合的產業集群,致力把木本糧油產業培育成我省的新興支柱產業。
(七)綠色低碳林業科技產業園區建設
積極推行「循環經濟、節能減排、資源節約、綠色生態、低碳發展」的理念,依託龍頭企業,建設以木材加工業、林產化工、家具製造業、林業生物產業等為主體的綠色低碳林業科技產業園區。創新體制機制、優化投資環境,促進國內外資金、技術和人才向園區聚集。推進林板、林紙、林電、林藥、林草等一體化建設,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壯大產業集群,打造新的經濟增長點。規劃建設綠色低碳林業科技產業園10個,扶持一批林業龍頭企業,力爭「十二五」期末,建成年產值10億元以上的林業企業5-10家,積極推進產業優化升級,提高林業經濟效益。
(八)森林經營
以促進森林可持續經營,構建健康、穩定、高效的森林生態系統為目標,以增加森林資源、增強森林綜合功能和效益為出發點,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中幼林撫育、低質低效林改造、優材更替和無節良材培育,致力提升森林經營水平,逐步優化森林結構,提高森林質量。
六、投資估算
「十二五」期間,全省主要林業建設工程投資總額為26621372萬元,其中:林業生態建設17282122萬元,佔64.9%;林業產業建設7843290萬元,佔29.5%;林業生態文化建設21400萬元,佔0.1%;支撐保障體系建設1474560萬元,佔5.5%。
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國家重點工程建設項目投資方向以及我省的相關政策,結合我省社會經濟發展方向和各級財政承受能力,工程建設資金主要來自中央財政,省、市(州)、縣財政和社會(市場)資金3個渠道,其中:中央財政投入54.0%,地方財政投入23.6%,社會資金投入22.4%。
七、主要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實林業機構隊伍財政保障政策
林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公益事業和基礎產業,林業隊伍是保障林業改革發展的主要力量,承擔著林業生態建設、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保護、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等工作。加強林業隊伍建設是推進林業發展和維護林區穩定的需要。保障林業機構隊伍財政經費,促進林業隊伍正規化建設和規範化管理,對發展現代林業、建設生態文明、維護生態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和《湖南省財政廳關於保障林業部門基本事業費支出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各級政府要將林業部門行政事業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依法保障基層林業站(所)履行職責必需的基本支出,從根本上改變林業「收費養人」的現狀,推進林業工作由收費罰款向執法服務轉變。
(二)建立和完善林業基礎建設保障制度
林業基礎建設是加快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進程、構建和諧林區的必然要求,是快速推進生態建設的重要基礎。建立和完善林業基礎建設保障制度,將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以及林業行政執法體系等方面的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各級政府基本建設規劃;將林區的交通、供水、供電、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納入相關行業的發展規劃。同時,加大對偏遠山區、重點林區和少數民族地區林業基礎設施的投入,為推進林業快速健康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為維護生態安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保障。
(三)建立健全林業補償補貼制度
進一步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爭取中央財政將國家級公益林補償標準由每年每畝10元提高到20元,逐步推進對國際重要溼地、國家重要溼地、省級以上溼地自然保護區和國家溼地公園進行生態效益補償,對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林木良種培育和造林、林業機械生產和應用、中幼林和低效林撫育、木本糧油以及生物質能源林培育等項目進行補貼。為推進我省林業快速健康發展,在國家相應補償補貼制度和標準的基礎上,結合我省實際,研究制定我省的林業補償補貼制度,對未納入國家補償範圍的生態公益林、溼地自然保護區等進行生態效益補償,對未納入國家補貼範圍或補貼標準偏低的林業科研或生產經營項目進行補貼或補助。進一步加大財政貼息補貼力度,建立和完善財政支持下的森林保險機制,鼓勵金融機構開發與林業多種功能相適應的金融產品。增加對林業科學創新研究的扶持力度。對林業綜合利用產品、品牌創新產品實行優惠稅收政策,提高對勞動密集型和高附加值林產品的出口退稅標準等。
(四)改革創新林業體制機制
深化集體林權及配套制度改革,確立農民作為林地承包經營權人的主體地位,依法明晰產權,放活經營,規範流轉,減輕稅費,建立起責權利明晰的林業經營制度。進一步明確非公有制林業的法律地位,切實落實「誰造誰有、合造共有」的政策。完善稅費政策、資源利用政策和投融資政策,創造公平、公正的林業投資環境。深化國有林場管理體制改革,建立生態公益型和商品經營型林業經營機制和管理體制。深化森林分類經營管理體制改革,建立起與現代林業發展和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嚴格保護生態公益林,放開搞活商品林。創新土地利用和保障機制,科學制定林業用地規模,嚴格審核、審批項目建設徵佔用林地手續。同時,科學地將未利用山地、沙化土地、廢棄礦山、「三邊」閒置土地和木本經濟林地規劃為林地,以拓展和保障現代林業的發展空間。創新區域合作和投融資機制。建立起森林資源流轉平臺,強化以林業產權管理為中心的現代林業管理體系。
(五)加強林業法制建設
完善林業立法工作,制定、修訂《湖南省森林防火條例實施辦法》、《湖南省森林植物園保護條例》、《湖南省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辦法》、《湖南省全民義務植樹實施細則》、《湖南省林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強林業法制宣傳教育,組織實施林業「六五」普法,認真抓好普法重點對象的學習和《普法合格證》的發放管理。規範林業行政執法管理,堅持依法行政,規範執法行為;理順管理體制,加大執法力度,進一步推進林業綜合行政執法;運用現代科技和網絡技術,構建林業法制綜合信息網絡,提高技術裝備和基礎設施建設。強化林業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加強對行政行為的監督,加強對行政執法活動的監督,加強公眾和社會輿論監督,加強法定的層級監督,以增強行政執法透明度、公信力和工作效率。切實加強法制隊伍建設,提高法制工作人員的能力和水平。
(六)強化組織領導
各級黨委政府必須充分認識林業在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推進「兩型社會」建設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高度重視林業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之中,做到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支持林業發展。完善林業建設任期目標責任制,對林業建設的主要指標,實行任期目標管理,嚴格考核、嚴格獎懲,主動接受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監督。要把責任制的落實情況作為幹部政績考核、選拔任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切實加強對林業工作的組織領導。
(七)建立和完善林業標準化體系
圍繞林業生態建設和產業發展兩大主題,按照國家林業標準體系框架確定的專業類別,結合湖南實際,組織開展林業行業相應地方標準的制定和修訂工作,充實和完善我省的林業標準體系;加強林業標準化隊伍建設,配備專門負責林業標準化工作的管理人員,加大標準化技術培訓,提高標準化管理隊伍的業務水平,切實加強林業標準化管理;加強網絡建設和宣傳工作,充分發揮林業標準網絡作用,廣泛開展林業標準宣傳,普及標準化知識,增強標準化意識。依託國家林業局林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長沙),逐步建立起市、縣林產品質量檢驗檢測站(所)網絡,為我省林業產業的快速健康發展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