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歡迎大家來到點點說歷史,本期為大家帶來的是:他3年搶了573塊,地窖裡挖出了48具屍體,自稱有「三不殺」。
殺人狂魔這種類型的人在我國近代歷史上似乎不像國外那樣多見,一來這類人的存在嚴重影響社會安定,二來也會造成全民恐慌,三來如果媒體把犯罪細節曝光,還有可能引發模仿犯的隱患,所以基本上我們很少看到這類報導。不過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陝西的商洛地區就曾經有許多老百姓為一個殺人魔而惶惶不安,這個人就是龍治民。
此人在出生不久之後,他的母親又生下了一個妹妹,隨後便過世了,所以自小由父親撫養長大的他被當作是家裡的獨苗苗,捧在手心裡帶大。由於父親的嬌慣,也使得他養成了驕橫跋扈,任性極端的秉性。在那個年代,他的家庭條件並不好,他雖然有接受過正規教育,卻在歷史因素的影響下不能繼續獲得深造機會,而且他本性懶惰,不事生產,也導致長大成人後沒什麼出息。
這個時候,父親去世,他也不得不接受安排,跟一個殘疾女子組成了家庭。由於自己的人生灰暗,且未來的日子似乎也毫無指望,龍治民心中罪惡的萌芽便漸漸滋長起來,他開始在縣城裡閒逛,尋找外來的勞務人員,然後用高薪報酬將其拐回自己家裡,以圖滿足個人私慾。幾次得手之後,他的心境發生了變化,他開始覺得,這個世界上愚昧無知和身體殘障的人應該被除掉。
懷著這種變態心理,龍治民開始有目的地尋找自己的作案目標,並在商洛當地多次作案。當他被公安機關抓獲的時候,他並沒有積極認罪,反而以一種理直氣壯的態度面對辦案人員的審訊。他還在偵訊過程中大言不慚,表示自己殺人還是有原則的,科技工作者、幹部、工人,這三類他認為對社會有用的人他不殺。這「三不殺」的事實真如他所說嗎?
隨後辦案人員到達他埋屍的現場——他家後院,在那裡,大家挖出了共計48具屍體,而他整個犯罪生涯之中,也僅僅牟利573元錢,可以說,他的行為純屬心理變態,並非出於物慾和生理欲望可以解釋。從這個案件之中,很多人也意識到,貧窮和受教育程度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愚昧與懶惰的交織。
如果龍治民不是因為愚昧,他不會如此無法無天,也不會犯下這種滔天大罪,如果不是因為懶惰導致貧窮,憑藉他的受教育程度和聰明才智,或許還能做個對社會有用的人。對這個罪犯你是怎麼看的呢?歡迎跟我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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