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湖北荊州的三個大學生跳入河中救人,結果不幸溺亡,獻出年輕寶貴的生命。
然而,這只是事件的開始。
這三個大學生的屍體由一家打撈公司負責打撈。
打撈公司到現場後,第一時間並不是下水打撈屍體,是在船上和家屬談價。
打撈公司開出了一具屍體12000元的價格。
家屬沒錢,學生們撲通跪在地上磕頭求打撈公司快點把屍體撈上來吧。打撈公司不為所動。
一個記者按下快門,於是就有了這幅獲得中國攝影最高榮譽「金鏡頭」獎的《協屍要價》。
在這幅照片中可以看到中心位置站著一個70歲白襯衫老者王守海,他是這次打撈的撈屍人。
在畫面中他的那個手勢似乎是在說:錢到了,屍體才能給你們。沒錢,免談。
而在船下一條繩子上綁著一隻手,正是其中一個「救人而溺亡的大學生」。
他是一個英雄,英雄死後怎麼能受到如此對待,是社會道德的淪喪嗎?!
但倘若我們心平氣和、放下道德的制高點去看「協屍要價」,撈屍實際上只是一門稀缺的生意。
1、尷尬的「協屍要價」
首先,打撈公司到現場了解情況後,第一步肯定不是打撈,而是要談價格。
這是一筆生意,價格沒談清楚怎麼能打撈?
打撈公司的要求是錢先付過來,再撈屍。
一來是為了保障公司利益;
二,要是等屍體撈上來後,家屬萬分悲痛,那時候再要錢,更容易被激動的家屬罵說「都這時候你還急著要錢」,被揍。
試想一下,如果家屬一早不同意撈屍的價格,那打撈公司早就走了。
這恰巧也是「協屍要價」的無奈之處——
很多家屬貧困,是拿不出這筆錢的,但在那樣的情況下他們怎忍心看到死者在水裡多呆一秒?
可除了打撈公司,家屬又找不到其他人幫忙,只能硬著頭皮答應下來。
打撈公司也正是抓住了那些家屬「別無選擇」,才會死死咬著價格不降,逼著他們先付錢。
無論如何,這都是一筆一次性的金錢交易。
那麼打撈公司提出的12000貴嗎?
2、撈屍是具有極大風險的行業
溺亡者死去的地方一般都是河流、海流的湍急處,下水打撈屍體是一個技術活。
撈屍不是一般人幹的了的,撈屍需要潛水鏡、服裝,設備動輒要數千甚至萬元。
潛入河底,水下地形條件複雜,本來那就是曾「死過人的地方」,撈屍人隨時都有生命危險。
保險公司對於「撈屍」這一高風險職業是不投保的,
這就意味著一旦撈屍的過程中出了問題,撈屍人的生命沒有任何保障。
撈屍的價格無法通過物價部門幹預,打撈公司本身承擔僱員和船隻的成本。而且由於審批困難,有不少不正規的打撈公司。
在這樣一個「發死人財」的特殊處境中,無論打撈公司開出什麼價格,大家都覺得是在「漫天要價」。
《挾屍要價》照片伴隨著報導,引發社會強烈反響。
報導出來後,圖中那個70歲的老者王守海回去後被村民圍打。
王守海大喊冤枉:「我只是個撈屍人,老闆一次才給我500元!」
正由於這500元,鄉鎮介入調查,打撈公司被認定為「詐騙亂報價」,受到了嚴厲的處罰。
王守海冤,他一次撈屍撈上來,老闆才給500,撈不上來有時候老闆只給一包煙。
王守海體現了傳統撈屍人這一行業的沒落——
他們精通水性,他們遊走在「陰陽界」。可這一職業晦氣,年輕人不願意做撈屍人,年老的撈屍人沒有客源。只能掛靠打撈公司。
以下文章將通過兩個具有代表性的撈屍人,來解讀這一神秘特殊行業,以及生命背後的思考。
一、唯利是圖,走刀口的黃河水鬼
從上世紀60年代以來,在黃河蘭州段約80公裡的水域,飄蕩過至少一萬具浮屍。而且仍以每年200至300餘具的規模增加。
「黃河水鬼」魏職軍算是比較出名的撈屍人。他從小就在黃河長大,水性好,也了解黃河。
魏職軍看著黃河,看著每每漂浮來的屍體,別人覺得那是閻王的「死人簿」避而遠之,魏職軍卻覺得是個發財的機會。
魏職軍採用主動出擊的方法,他是主動出擊的撈屍人。
屍體會順水漂流,魏職軍就天天在幾個水流交匯的埠等屍體。
他把一具具無名屍體撈上來,看屍體的身上有沒有電話、身份證。
如果有,就打電話給死者的家人,通知他們來拿屍體,談價格。
如果沒有,就把屍體拴在一條船邊,拖到某個山凹陷處,再繫到岸邊樹枝上,囤積在那裡「等」主人。
魏職軍每年撈屍50——100具不等。
他名氣很大,很多人要是死在黃河,家屬都會跑來找魏職軍。
只要是前來認屍的,無論結果如何,都要支付500至數千元不等的「油錢」。
然後魏職軍會帶他們去看屍體,確認是了,再談撈屍費。
撈屍對於魏職軍來說就是一門家族生意,他的父親和哥哥都是幹這個的。
他們分早晚班,24小時都要在河上「等」屍體。這其中的油費、人工開銷很大。
他們是沒有任何保護的,接觸的腐爛屍體多,承受病毒的風險也大。
他們經常容易「撲空」,撈上來的無名屍如果很長一段時間沒人領,越來越臭了,他們就要放棄。
可能打撈上來的100具屍體,真正能「賺錢」的只有10具。
魏志軍所代表著正是傳統的撈屍雜牌軍——無經營牌照,靠口口相傳、靠「名氣」做生意,在風險和罵名中賺著血汗辛苦錢。
二、義務撈屍的靈魂擺渡人
井池沱,位於重慶江北區魚嘴鎮,是一個天然的回水沱。
飄在大江裡的很多垃圾和漂浮物順著江水飄到這裡,就再也不飄了。
岸邊有個小房子,吳庭斌坐在小板凳上,吃著花生米喝著酒,正用望遠鏡觀察這江水中的情況。
忽然望遠鏡內出現了一具漂浮物,吳庭斌搓了搓眼睛,又看了看,是具屍體。
他趕緊起身,跳上了船,發動了馬達。
吳庭斌是這一代清理江中漂浮物和垃圾的工人,同時他還有一個特別的職業——撈屍人。
長江那麼大,又沒蓋蓋子,有本事你去跳啊!這雖然是一句「罵人」的話,但每年死在長江的不是少數。
發現屍體後,吳庭斌先撥通了派出所的報警電話。
之後,他開船到屍體邊,戴上塑膠手套,用一根繩子拴住屍體的手,繩子的另一頭綁住船,之後他再次發動了船。
船開得很慢,一直拖著屍體到達了派出所要求的地點,一個岸邊。
民警已經到了,法醫同行。法醫和吳庭斌一起把屍體抬上案。
將屍體翻到正面,檢查屍體的五官,腳,手,鼻子,眼睛齊全不齊全。
民警會問詢吳庭斌發現屍體時候的大致情況,最後派出所通知殯儀館,將屍體進行處理。
吳庭斌就是魚嘴鎮唯一的撈屍人,他從16歲開始幹這一行。
在早年拉屍體是沒有戴手套和口罩的,拉著拉著手被拉屍體的繩子摩破皮,又和屍體上的細菌接觸。
吳庭斌手腳很多地方都爛了,剛一好又要下水,反反覆覆的,現在每到換季或者降溫他渾身都疼。
吳庭斌每天喝兩次酒,中午喝點,晚上喝點,做撈屍人的工作體力消耗很大,他每天要下水來回四次。
幹了40年撈屍人,他也不記得自己究竟打撈上了多少屍體。
他有家人,妻子陪著,兒子在城裡,他們對吳庭斌說,「你別幹了,來城裡不管做什麼都比這個強。」
兒子有次和他吵架,生氣發火說:「你管那些屍體幹嘛,又不認識,讓他們飄上來,被狗吃了就是。」
吳庭斌搖搖頭,他說,「我看不得那些,看到殘忍的就很難受。」
吳庭斌做撈屍人,是不賺錢的。
他打撈的都是無名屍體,鎮上會給一些補助,平時他會在河裡撈一些渣滓賣錢。
大夥都說,吳庭斌,你這是積德做好事。
每年清明節,很多死者家屬要到江邊祭祀,他們的家人都是在這江裡淹死了,到處找找不到,最後被吳庭斌找到了。
清明節那些人就會來感謝吳庭斌:「要不是你,他(死者)連回家的路都找不到。」
吳庭斌所代表的是「義務」撈屍的人。
他們的主業是在江河邊撈垃圾,養鴨子之類賺錢,而他們會經常接觸到漂浮的屍體。鎮上、縣裡會給他們一點好處,讓他們發現屍體之後幫忙報警,交給派出所處理。
此外也有一些撈屍人是由於自己的親人「病重殘疾」或者「死於河中」,而選擇當撈屍人。
他們撈屍一次收很少部分錢維持生計,他們內心想著「向善、做好事、積德」。
這工作對於他們來說沒有退休的機會,只有幹不動了才會停止。停了也沒人繼續,他們更像是靈魂擺渡人。
三、死亡的背後是觸目驚心的真相
根據近幾年數據統計,我國每年因為溺水身亡的人數已經達到57000人,其中中小學生佔65%。
除此之外每年約有29萬人自殺,在這些自殺的人中,有很多人都是直接從黃河、長江跳下去的。
而這些跳江者中以女性,特別是農村女性居多。
在農村,剛結婚的女性搬到丈夫家裡,容易和丈夫有一些矛盾。
丈夫通過打罵、威脅暴力,甚至囚禁,女性孤立無援一死了之。
此外,從農村到城市打工的女性,從事服務業、家政業工作居多。她們每日工作壓力大,體力透支,碰上壓榨的僱主,她們忍氣吞聲。
女性長期活在孤獨和情感問題的矛盾中,容易產生「抑鬱症」。
她們文化水平低,日子苦,不知道自己是得了「抑鬱症」,不知道去看醫,她們忍著不求助,終於忍不了了,走上了不歸路。
農村的老人也是自殺的高危人群。
他的兒女都在城裡打工,沒有人照顧他。
他們這個年紀面臨的是不斷襲來的病痛。如果是致命的病,疼痛得很厲害,治療費又很貴,
在沒有人照管時,如果心理有壓力,老人們就很容易想到自殺這種方式。
她們大多站在滔滔的江河邊,縱身一躍。
面對孩子玩水的意外溺亡、女性的脆弱、老人生命末路的無助,這是比「挾屍要價」更值得思考,社會更應當關注的問題。
結語:
時光匆匆,「協屍要價」已是11年前的事情了,而魏職軍、吳庭斌代表的那些撈屍人也已老去。
如今在各個大城市特別是沿海、黃河長江流域都擁有了國家專業的水下救援隊,而縣鄉鎮不斷與民間打撈公司合作,督促正規經營和價格的合理化。
撈屍人這個行業已經逐漸淡出我們的視線。
撈屍人更多的、更神秘的出現在那些懸疑誌異的故事裡。
他們被神化、被醜化,被口誅筆伐,也被歲月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