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記者從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獲悉,湖北省孝感市委原書記潘啟勝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記者注意到,潘啟勝落馬於2019年11月,當年系十九大後湖北落馬的首名在職市委書記,落馬前曾與剛剛被判死刑的賴小民有過交集。
「攀上」賴小民
公開資料顯示,潘啟勝出生於1965年1月,是湖北鄂州人,1984年7月參加工作。
他從辦公室科員幹到正處級用了21年時間,曾歷任黃岡市委辦公室科員、副科長、科長,黃岡市體委黨組成員、副主任,黃岡市環保局黨組副書記、局長等職務。2005年,40歲的潘啟勝升任省商務廳副廳長,躋身副廳,後任襄陽市委常委。2011年11月,轉任孝感市委副書記、副市長。2014年,調任湖北長江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江傳媒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後又出任湖北省國資委主任、黨委書記,孝感市委書記。
長江傳媒集團是湖北省屬國有大型企業,擁有上市公司長江傳媒。在此任職期間,潘啟勝與賴小民攀上了「關係」。
據媒體報導,潘啟勝通過一港商與賴小民相識。有一次賴小民回江西老家,潘啟勝還專程從武漢趕去拜會。
彼時,又由上述港商牽線,華融集團控股企業、長江傳媒等數家公司合股,成立了北京通金所資產管理公司,主營業務是P2P網際網路金融。
十年前已經開始貪腐
2018年4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9年7月,由華融集團控股、長江傳媒等數家公司合股成立的「通金所」也因無法兌付而爆雷。當初主導長江傳媒入股的,正是時任長江傳媒一把手的潘啟勝。
2019年11月初,時任孝感市委書記潘啟勝的簡歷突然在當地的官方網站消失。數日後,湖北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潘啟勝因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利美紡織集團有限公司、謝某某單位行賄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2009年至2016年期間,湖北利美紡織集團公司為在湖北省南漳縣徵地興建新廠房、開發老廠房的過程中獲得關照及向長江傳媒集團借款,多次向曾經擔任南漳縣委書記、長江傳媒集團黨委書記及董事長的潘啟勝行賄,金額共計166萬元及價值17.1287萬元的汽車1輛。
2019年4月,潘啟勝得知組織對其進行調查,遂與其胞弟合謀應對調查,後由其胞弟將思域牌汽車退還給謝某某。
2019年6月,潘啟勝又安排其胞弟將收受的23萬元現金退還給謝某某,並以退還售房款差價的名義,將24.985萬元退還給謝某某。
通報涉嫌多重罪
經湖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潘啟勝違反政治紀律,培植個人勢力,串供堵口,偽造證據,轉移、隱匿贓物,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
據知情者稱,文中所通報的其「培植個人勢力」,主要發生在長江傳媒集團工作期間。據稱,潘啟勝在該單位工作的兩年多時間裡,經常違規調入、提拔、重用幹部。
通報中還提到,潘啟勝在職期間曾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瞞報多套房產,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搞權色、錢色交易;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項目承接、職務調整晉升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罪;侵吞、騙取公款,數額特別巨大,涉嫌貪汙罪;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違規返還土地出讓金,給國家造成經濟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為涉嫌開設賭場罪的犯罪嫌疑人通風報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涉嫌濫用職權罪;徇私舞弊,將國有資產低價出售,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涉嫌徇私舞弊低價出售國有資產罪。
通報中指出,潘啟勝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的宗旨,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目無法紀,擅權妄為,貪婪腐化,索賄受賄,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並涉嫌職務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省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潘啟勝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湖北省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本文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以及媒體相關報導綜合整理)(記者邵春雷)
來源:民主與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