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衝碎石樁和沉管砂石樁處理地基,適用於擠密鬆散砂土、粉土、粉質黠土、素填土和雜填土等地基,以及用於可液化地基。飽和勃性土地基,如對變形控制不嚴格,可採用砂石樁作置換處理 。
振衝樁樁體材料可採用含泥量不大於 5% 的碎石、卵石、礦渣和其他性能穩定的硬質材料,不宜採用風化易碎的石料。對 30kW (55kW 、 75kW) 振衝器,填料粒徑宜為20 - 80mm ( 30 - 100mm 、 40 - 150mm) 。沉管樁樁體材料可用含泥量不大於 5% 的碎石、卵石、角礫、圓礫、礫砂、粗砂、中砂或石屑等硬質材料,最大粒徑不宜大於 50mm 。
4. 夯實水泥土樁複合地基
夯實水泥土樁複合地基適用於處理地下水位以上的粉土、教性土、素填土和雜填土等地基。土料有機質含量不應大於 5% ,不得含有凍土和膨脹士。宜選用機械成孔,處理地基深度不宜大於 15m ,當採用洛陽鏟人工成孔時,深度不宜大於 6m 。
5. 水泥土攪拌樁複合地基
(1)水泥土攪拌樁複合地基適用於處理正常固結的淤泥、淤泥質士、素填土、黠性土(軟塑、可塑)、粉土(稍密、中密)、粉細砂(鬆散、中密)、中粗砂(鬆散、稍密)、飽和黃土等土層。不適用於含大孤石或障礙物較多且不易清除的雜填士、欠固結的淤泥、淤泥質土、硬塑及堅硬的黠性土、密實的砂類土,以及地下水滲流影響成樁質量的土層。
(2 )水泥土攪拌樁的施工工藝分為漿液攪拌法和粉體攪拌法。可採用單軸、雙軸、多軸攪拌或連續成梢攪拌形成柱狀、壁狀、格柵狀或塊狀水泥土加固體。
(3)水泥土攪拌樁用於處理泥炭土、有機質土 pH 值小於 4 的酸性土、塑性指數大於 25 的蒙古土或在腐蝕性環境中以及無工程經驗的地區採用時,必須通過現場和室內試驗確定其適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