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奧林匹克號」撞船事件 與伯努利原理
1726年,有一個叫丹尼爾·伯努利的人就注意到:如果水沿著一條有寬有窄的溝向前流動,溝的較窄部分就流得快些,但水流對溝壁的壓力比較小;反之,在較寬的部分水就流得較慢,壓向溝壁的力則會比較大。但這個發現一直不被人們重視,直到出現了「奧林匹克號」被撞事件。
1912年的秋天,當時世界上最大的輪船之一、遠洋貨輪「奧林匹克號」正在大海上航行。突然,一艘比它小得多的鐵甲巡洋艦「豪克號」從後面追了上來,在離它100m的地方幾乎跟它平行地疾馳。就在這時,一件意外的事情發生了:「豪克號」好像著了魔似的,扭轉船頭朝「奧林匹克號」衝了過來,「奧林匹克號」的船舷被「豪克號」撞了一個大洞。
在海事法庭審理這件奇案時,「奧林匹克號」的船長被判為有過失的一方,法院認為,這是因為他沒有發出任何命令給橫著撞過來的「豪克號」讓路。船長雖然感到自己很冤枉,但沒有辦法解釋,只好蒙冤受屈。案子就這樣結束了,但這件事情卻引起了一些科學家的注意,他們發現用伯努利定律來解釋這次事故是合情合理的:當兩船高速並排前進時,兩船內側的水流速度由於船體帶動、疊加而相對變大,水壓相對較低;兩船外側水流速度相對較低,水壓大。這就使得兩船的外側受的壓力比內側大,在壓力差的作用下,發生了該事件。
自此,伯努利原理漸漸得到重視。它不僅對於流動的水是適用的,對於流動的其他液體甚至氣體也適用,在現代生活中發揮著極大的作用。晚綜
(文章來源:漯河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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