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慾大概是最簡單的成年人關係,因為發乎於本能。婚姻就是對這種本能加以約束並且形成公序良俗的桎梏,而婚姻必須是我們最後的墳墓,我們期待於墓志銘上刻滿讚揚。
看了一起離婚案件,男的天天家暴但是女方提出離婚他還堅決不同意,甚至威脅法官,拿出一副寧死不離的態度。
對於離婚案件,裁判者有兩種思維:第一,寧拆一座廟,不破一樁婚;第二,如果不想離婚何必出言傷害,如果必須離婚那又何必出言傷害。
婚姻一場,對簿公堂,本身就是一起可悲的事情。
然而,歲月成年累月,瑣事見慣不怪,愛情這東西到底多麼保值,有了瑕疵的愛情還能不能破鏡重圓,有婚姻卻沒性……成年人的婚姻裡有太多成年人自己才能理解的悲情。
但是,成年人有一個共同的藉口,為了孩子。
有時候為了孩子,一不小心就白頭偕老了。
我們都期望《父母愛情》裡的愛情,全然不知道《金婚》才是現實,有時候我們總是希望一個圓滿的結局。
大概我們經歷了太多的悲傷,在臆想裡,我們想要更多的成全。
哪有那麼多歲月靜好,哪有那麼多舉案齊眉,哪有那麼多相濡以沫,哪有那麼多奮不顧身。
這人世,我們走來一遭,拼盡全力,不過平平常常。
平平常常,其實也是很多人的不可得。
所以,別有那麼多稜角,別有那麼多自我,別有那麼多猜忌,別有那麼多情緒。
自己給自己的思想放放假,給自己的人生放放假,那麼多追求,有什麼用?還不是活成了自己厭煩的模樣。
同樣,婚姻裡,也做個沉默的羔羊吧,能改變的只有自己,別太期望。
也許,就那麼不小心,就活進了對方的墳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