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進脫貧攻堅過程中,要從根本上解決規範涉農資金管理,必須從建章立制著手,著眼長遠推動形成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6月11日,《人民日報》刊發《涉農資金管理更規範了》,關注貴州黔東南州大風洞鎮規範涉農資金管理情況,報導了大風洞鎮在強化日常監督檢查的基礎上,成立新農合監管小組,進行不定期監督檢查及審核,對違規問題及時處置問責,確保民生資金不受侵害。全文如下:
「感謝你們,要不然我妻子今年的新農合醫療款就繳不上了……」前不久,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凱裡市大風洞鎮紀委同志到龍井壩村回訪,村民吳仕祥不停致謝。今年4月以來,針對涉農資金管理和發放等方面易發多發問題,大風洞鎮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項監察。「我通過村幹部繳納了全家6口人的新農合醫療款,可是系統裡卻查不到我妻子的繳費記錄,村幹部也支支吾吾說不清楚。」吳仕祥向入戶走訪的專項監督檢查組反映。「村幹部代繳新農合醫療款,很有可能存在截留風險。」了解到吳仕祥一家的情況後,專項監督檢查組敏銳地發現了問題所在。經過調查發現,按照貴州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收繳工作要求,大風洞鎮於2019年12月起,由各村兩委牽頭,在嚴格核實參合農戶家庭基本信息後,由村幹部按照每人每年250元的標準,代為收繳新農合醫療款,收繳後的款項統一交由鎮合醫辦錄入系統。結果,龍井壩村村委會主任包某某在填報參合人員信息時,漏報了吳仕祥妻子的信息。這次調查還發現,龍井壩村個別村幹部截留了7位村民新農合醫療款共計1750元。專項監督檢查組隨即督促相關部門補錄了遺漏人員信息,並對涉案村幹部嚴肅問責處理。涉農資金關乎群眾切身利益,專項監督檢查組將問題向鎮黨委、政府反饋,督促有關部門開展整改,儘快解決新農合醫療款收繳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大風洞鎮很快建立完善了《大風洞鎮合作醫療收繳管理工作制度》,對資金收繳、信息錄入、公示公開、監督管理等環節提出明確要求。大風洞鎮還積極推行個人報繳制度,由村幹部引導參合群眾自行繳費;對個人不能自助繳納的,由村會計及鎮包村幹部共同入戶收繳,互相監督,並在繳費後10日內將群眾參合信息錄入系統,按時公示,從源頭上避免村幹部代繳費可能發生的「漏人」和資金截留等問題。 在強化日常監督檢查的基礎上,大風洞鎮還整合各方面力量,成立新農合監管小組,對新農合收繳、管理及使用等工作進行不定期監督檢查及審核,及時查處集體或個人截留、擠佔、挪用群眾涉農資金,對工作中不認真履職、敷衍了事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行為嚴肅處理,確保民生資金不受侵害。
來源 人民日報
編輯 張良勝
編審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