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農業委員會(中共貴州省委農村工作委員會)主要職責及內設機構

2020-11-28 人民網貴州站

貴州省農業委員會(中共貴州省委農村工作委員會)為貴州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和中共貴州省委派出機構,主要負責全省農業和農村工作。

一、主要職責

1、負責全省農業和農村工作的組織領導及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業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省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鄉鎮企業、農墾等農業各產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農村經濟與社會發展預測及綜合統計工作,組織起草農業農村工作、農村經濟與社會發展綜合性文件;提出處理農村改革和發展重大問題的原則和措施的建議;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擬訂;組織起草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2、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工作;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3、指導全省農業生產。組織落實促進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農產品品質改善;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級發展農業的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和基本農田建設項目。

4、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組織擬訂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政策和主要農產品進出口的建議;研究制定農業生產資料、主要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5、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擬訂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6、依法開展有關農業生產資料行政許可及監督管理。實施農作物種子(種苗)、草種、種畜禽、農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的許可及監督管理;負責漁船、漁機、網具的監督管理;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的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開展獸醫醫療器械和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和農機安全監理。

7、負責動物重大疫病及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控。起草動植物防疫和檢疫的法規規章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動植物防疫檢疫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省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擔省外引進農作物種子(種苗)檢疫審批工作;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政監督管理工作。

8、承擔農業防災減災工作。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開展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工作;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農業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9、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信息服務。

10、指導農業科技創新和技術推廣。擬訂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劃和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省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業領域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組織引進農業先進技術;負責農業動植物新品種保護、農業轉基因生物的生產加工許可和安全監督管理;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

11、負責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職業教育和職業技能開發,組織農村實用人才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等工作;組織和指導農業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農業行業技術工人等級考核與評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農業管理幹部和技術人員的教育培訓;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農業農村專業人員從業資格管理,負責農民技術職稱評定工作。

12、負責農業資源區劃和資源保護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草原、宜農灘涂、宜農溼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措施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農業;會同有關部門處理重大漁事糾紛,維護淡水管轄水域漁業權益;行使漁船檢驗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權。

13、負責農業生態和農村能源有關工作。制定並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指導農業面源汙染治理;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發展;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14、協調農業各產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指導鄉鎮企業和農村二、三產業發展,扶持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業、鄉村旅遊業等服務業。

15、組織和指導全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出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政策建議,並協調相關事項;組織開展新農村建設試點工作;參與農村社會發展、基層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相關工作。

16、承辦農業涉外事務。參與農業貿易談判和農業貿易規則擬訂;組織開展對外農業貿易和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參與農業對外援助政策和規劃擬訂,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外援項目。

17、承辦省委、省政府和農業部、中央農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及其職能(內設27個行政機構)

1、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提案、政務公開等制度建設、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承擔農業系統信訪維穩、自然災害、農產品質量安全、重大動物疫病防控、農業安全生產等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工作。

2、宣傳處

擬訂農業宣傳工作計劃、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宣傳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抓好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圍繞農業農村工作重點和中心任務組織專題宣傳報導;總結並宣傳農業及農村工作的重大舉措和典型經驗;承擔農業新聞發布和對外宣傳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管理委屬出版物工作;承擔委宣傳工作的對外聯絡和對內協調;協調農業產業宣傳、農產品品牌宣傳推廣工作;參與農村精神文明建設。

3、政策調研處

承擔全省農業和農村工作的內部聯絡和綜合協調;組織開展調查研究並提出農業保護政策意見和建議;參與農業農村有關政策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承擔農村經濟與社會發展預測及綜合統計工作;起草農業農村工作、農村經濟與社會發展綜合性文件,審核有關部門起草的涉農政策建議;提出處理農村改革和發展重大問題的原則和措施的建議;承擔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和中央農辦交辦的工作;指導全省農村固定觀察點工作。

4、法規處

承擔農業法制建設、農業行政執法能力建設和農業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組織農業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參與農村民主法制建設;承擔農業部門依法行政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全省農業綜合執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法律法規授權機構執法和農業行政許可工作;編報地方性農業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立法計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省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調研起草和修改工作;負責委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備案,承擔省農委法律顧問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承擔執法證件管理和執法人員培訓。

5、發展計劃處(省農業資源區劃辦)

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政策建議,擬訂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執行;引導農業資源合理配置,指導農業各產業間的協調發展與結構調整工作;擬訂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基地建設、技術改造等項目的規劃、計劃;負責農業各產業重點項目的綜合平衡、申報審核,提出立項建議並監督實施;指導農業資源區劃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農業部專項項目和基本農田建設項目管理有關工作;牽頭指導區域農業發展。

6、財務處

提出有關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稅收、信貸和保險等政策建議,承擔農村金融和農業保險支持政策的推進、管理和服務;編報部門預算、決算並組織執行;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提出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政性資金使用的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農業財政預算資金、專項資金、項目資金的管理與安全;指導和監督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指導農業行業財務會計工作。

7、審計處

承擔委系統(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政財務收支、資產、負債、損益及所有者權益等經濟活動審計;依法開展委系統(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或農業系統)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審計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事前、事中及事後審計;依照有關規定,實施機關內設機構和所屬事業單位領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承擔委屬企、事業單位經濟合同執行情況審查、經濟效益評估及相關審計工作;依法開展專項審計調查和內部制度執行情況督查;協調配合行業審計工作。

8、農村經濟經營管理處(農業產業化辦公室、茶產業辦公室)

提出推進農業產業化、茶產業發展政策建議,擬訂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做好茶產業的標準化生產、加工、質量安全、品牌培育、宣傳推廣、市場開拓和信息服務工作;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與發展;指導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研究提出並落實促進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民合作社財務會計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業經濟行業協會工作;參與農村綜合改革有關工作。

9、新農村建設與社會發展處

提出有關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政策建議,協調、參與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政策建議,擬訂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省新農村建設綜合協調和督查指導工作;組織開展新農村建設試點、示範建設;參與全省「四在農家·美麗鄉村」建設工作;參與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基層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農村「計生三結合」等工作。

10、科技教育處

提出農業科技發展政策建議,擬訂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承辦農業產業技術體系、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指導和實施農業科技創新、技術推廣及農業重大科研項目,綜合協調農業產業技術開發、科技成果轉化及示範推廣工作;承擔農業科技成果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生產加工行政許可及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實施農業智慧財產權、農業動植物新品種保護和外來物種管理;指導農業職業教育、農民從業技能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培養新型農民隊伍。

11、市場與經濟信息處

統籌推進農業信息化建設;研究提出農業信息化發展規劃、計劃、制度、規範、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業信息化工程項目建設,指導網絡等信息系統安全監管;擬訂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農產品的品牌培育、宣傳推廣、市場開拓和信息服務工作;提出大宗農產品和重要農資流通及價格政策建議;承擔農業統計和監測分析預警工作;組織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收集、管理、發布和信息服務工作;促進農產品流通,協調農業國內經貿洽談、展覽推介、電子商務等活動,負責農業展會管理;協調菜籃子工程;指導都市農業發展;統籌協調委內部信息資源整合,指導省農委門戶網站建設工作。

12、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

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擬定農產品質量安全政策、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和綜合協調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推動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有效機制;牽頭農業標準化工作,擬定有關農業地方標準,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組織落實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生產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指導農產品檢測體系建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和管理;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監督抽査;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管理農產品質量認證工作。

13、農業生態與農村能源處

提出全省農業生態建設和農村能源建設政策建議,擬訂生態農業發展和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發展和農村節能減排工作,負責秸稈等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的示範推廣工作;組織農業生態環境、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工作;協調和監督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溼地保護與管理工作;承擔農業生態環境監測、農業面源汙染治理、基本農田保護區環境質量監測,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

14、對外經濟合作處

負責對外農業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組織落實農業「走出去」的政策措施;組織、協調我省與其他省(市、區)的區域農業經濟合作;收集、研究國內外農業信息和發展動態;擬訂農業利用外資和招商項目規劃,並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指導農業外資企業發展,管理農業引進項目和農業外援項目;組織開展農業對外經貿洽談、展覽推介、經濟合作活動;負責農業系統涉農外事工作。

15、種植業管理處

負責種植業的行業管理和相關綜合性工作,指導種植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提出種植業發展政策建議,擬訂糧油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指導糧油生產優化布局、規模化生產及產品品質改善工作,統籌做好相關農產品的標準化生產、質量安全、品牌培育、宣傳推廣、市場開拓和信息服務工作;提出糧油發展投資計劃建議,指導、監督糧油發展重大項目建設;組織提出糧油發展的主要技術措施,組織實施重大技術推廣項目;負責落實良種、糧食補貼政策;承擔耕地保護、改良、補償和管理工作,指導節水農業發展;承擔農情信息統計、調度和發布工作,組織種植業生產救災,負責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和調運;負責糧油種子行業管理工作,依法開展肥料、農藥、糧油作物種子的行政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主管植物檢疫工作,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預測預報和防控的管理工作。

16、經濟作物發展處

提出經濟作物(蔬菜、水果、中藥材、糖料、蠶桑、草本花卉、食用菌等)發展政策建議,擬訂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落實發展經濟作物各項政策的工作;指導經濟作物生產合理布局和規模化生產,統籌做好相關農產品的標準化生產、質量安全、品牌培育、宣傳推廣、市場開拓和信息服務工作;提出經濟作物階段性生產管理建議;組織實施經濟作物資源保護;依法開展經濟作物種子(種苗)行政許可;組織實施經濟作物基地和重大項目建設工作;參與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17、畜牧獸醫局(畜禽屠宰管理辦公室)

負責畜牧獸醫行業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畜牧獸醫法律、法規和規章,草擬地方性法規規章,依法開展行政審批工作;組織起草畜牧獸醫行業綜合性文件;提出畜牧獸醫事業發展政策建議,擬訂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提出畜牧獸醫投資計劃建議,組織、監督畜牧獸醫項目建設;承擔畜牧獸醫調查研究和承辦畜牧獸醫信息收集、分析、發布工作;負責動物疫病防控、動物衛生、畜禽屠宰、獸藥、草業及飼料的監督管理;組織地方品種資源保護利用;負責養殖、屠宰、生鮮乳收購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統籌做好畜禽養殖的標準化生產、質量安全、品牌培育、宣傳推廣、市場開拓和信息服務工作。

內設畜牧業發展處、動物防疫檢疫處(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獸醫醫政藥政處、草業飼料處(省飼料工作辦公室)、屠宰行業管理處,內設機構職責另行印發。

18、農產品加工處

提出農產品加工企業發展和引導農民創業就業政策建議,擬訂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農產品加工企業調查研究與數據統計工作;指導促進農產品加工企業發展的重大項目建設工作,參與農產品的品牌培育、宣傳推廣、市場開拓和信息服務工作;組織起草發展農產品加工企業的綜合性文稿;指導、扶持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的發展。

19、農機管理處

起草農業機械化的發展戰略、規劃、計劃,提出政策建議並指導實施;擬定農機服務體系建設發展政策、措施,指導基層農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機化建設項目、綜合試點示範推廣項目工作,指導農業機械化示範區建設;提出農業機械化生產措施,協調、指導重大農業機械化生產和抗災救災活動,負責農機跨區作業的組織管理;組織擬定農機作業市場規範、作業質量標準和管理規章,並監督管理;組織起草有關農業機械化工作的綜合性文稿。

20、農機裝備處

組織實施全省購機補貼工作,組織起草省級支持推廣的農機產品目錄,引導農民使用先進新型農機產品;負責農業機械報廢、回收和更新工作;管理有關農機業務培訓,監管農機培訓機構,指導農機教育培訓和職業技能開發工作;指導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資格管理工作;承擔農機化數據統計有關工作。

21、漁業處

擬定漁業發展的政策、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漁業產業結構調整及合理布局;提出漁業投資計劃建議並組織實施;提出漁業防災減災建議並組織實施;依法維護水域漁業權益;依法開展漁業行政許可;指導漁業服務體系建設、水產品加工流通等工作,統籌做好水產品的標準化生產、質量安全、品牌培育、宣傳推廣、市場開拓和信息服務工作;承擔漁業政務信息統計和發布工作。

22、農墾管理處

提出促進農墾經濟發展政策建議,擬訂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墾區完成國家交給的政治、經濟任務;協調農墾的對外關係;承擔全省農墾企業財務和統計報表工作;指導全省農墾企業和農墾經濟發展工作;擬訂全省南亞熱帶作物發展規劃,指導南亞熱帶作物資源的開發利用,統籌做好南亞熱帶作物農產品的標準化生產、質量安全、品牌培育、宣傳推廣、市場開拓和信息服務工作;指導農墾企業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工作。

23、農業園區處

承擔省現代高效農業示範園區建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牽頭和協調現代高效農業示範園區建設;負責研究制定農業園區建設方針、政策,擬訂全省現代高效農業示範園區年度建設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園區建設,負責研究制定省級農業園區建設管理、考核、督查及任務分解等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園區建設工作的信息報送、動態監測、工作培訓、工作總結、評比表彰等工作。

24、人事處(人才工作處)

承辦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等工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上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農業農村人才和農業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工作;負責委機關和所屬單位人才選拔、推薦、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委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具體承擔委機關的黨群工作,在委黨組和機關黨委的領導下指導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目標績效管理和計劃生育工作;參與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省農業委員會(省委農工委)機關和所屬企(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目標績效管理和計劃生育工作;參與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工作。

離退休幹部辦公室(副廳級)負責省農業委員會(省委農工委)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內設離退休幹部一處、離退休幹部二處、離退休幹部三處。

紀檢監察機構省紀委派駐省農業委員會紀檢組、省監察廳派駐省農業委員會監察室與省農工委紀工委合署辦公。省農工委紀工委下設紀檢監察室(與派駐監察室合署)和案件審理室。

三、事業單位及其職能(事業單位39個)

1、貴州省農業執法總隊

工作職能: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業行政執法相關方針政策,參與有關農業農村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制定;指導全省農業執法體系建設,開展農業法制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承擔全省農業行政執法和涉農違法案件查處工作;組織開展全省農資市場監管工作;參與種植、畜牧、水產、農機等部門的專項整治工作;承擔省農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2、貴州省漁業局(中華人民共和國貴州漁業船舶檢驗局)

工作職能: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漁業地方性法規、規章和相關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研究擬定漁業發展規劃、技術進步措施、政策建議和漁業科研、技術推廣規劃,指導漁業產業結構與布局調整,提出漁業建設投資計劃建議,組織重大科研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負責漁政、漁船、漁港和水生野生動物的監督管理與執法檢查,保護漁業資源和水生野生動物生態環境,組織開展資源調查和環境監測,管理水生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組織實施保護區建設的相關項目;指導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檢驗、檢測、檢疫和防疫工作,提出有關防災減災、預防和處理事故的工作建議;指導行業隊伍建設,組織開展行業隊伍的培訓、考試、發證等管理工作;負責長江上遊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貴州河段的保護和管理工作;承擔省農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3、貴州省種子管理站

工作職能:貫徹執行有關農作物種子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農作物種子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品種區試站管理、新品種審(認)定及證書管理;負責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農作物品種引種和退出管理,農作物種子廣告審查,受理進出口種子的申報審核;負責全省種子質量體系建設、種子質量檢驗機構及人員考核、種子質量監督和標準化管理、種子認證和質量監督檢查;承擔農作物種子質量監測、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工作以及農作物新品種監測、試驗、示範推廣和技術培訓;指導和監督各級種子管理機構依法開展工作,收集、統計、分析和發布種子行業管理信息;承擔國家和省下達的農作物救災、備荒種子儲備、管理和調撥工作以及種質資源保護工作;承擔省農委南繁農作物種子管理工作和全省南繁種子質量鑑定;承擔省農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4、貴州省草原監理站(貴州省飼草飼料工作站)

工作職責:負責草原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草原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省草原保護與開發利用、草原防火、草原監理、草地權屬糾紛仲裁、草種質量監管;負責草業、飼料開發利用技術試驗示範及推廣的管理;負責牧草種質資源管理和巖溶草地石漠化防控;負責草原與飼草飼料的資源調查和動態監測,草原病蟲害防控;承擔省飼料工業協會的日常工作;承擔省農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5、貴州省農機安全監理總站

工作職責: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管理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行駛牌證和年度審驗,承擔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人員行駛考核發證和換證工作;依法對農機作業安全進行管理,對違章案件進行查處,處理農機機械事故;承擔農業機械試驗鑑定管理、維修管理等工作,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開展農機安全宣傳教育和農機安全技能培訓工作; 檢查和指導全省農機安全管理和執法工作,對農機安全檢驗員、考試員及事故處理員實施資格管理;承辦省農委和國家農機安全監理總站交辦的其他事項。

6、貴州省鄉鎮企業環境保護勞動衛生管理站

工作職責: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鄉鎮企業環境保護和勞動衛生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對鄉鎮企業的環境保護和勞動衛生工作實施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並實施鄉鎮企業環境保護和勞動衛生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調查和掌握轄區內鄉鎮企業的勞動衛生、環境狀況及其發展變化趨勢,並提出相應的保護和改善措施;組織推廣環境保護和勞動衛生方面的先進技術、先進經驗,對汙染及職業危害嚴重的企業監督實施技術改造;開展鄉鎮企業職工的環境保護和勞動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對鄉鎮企業建設項目的勞動衛生、環境影響報告表(書)進行預審,監督落實設計與施中的勞動衛生及環境保護措施,並負責保護設施的竣工驗收及監督竣工後的正常運轉;接受同級或上級環境保護、勞動衛生部門的業務監督和指導。

7、貴州省動物衛生監督所

工作職責:組織實施動物、動物產品檢疫和動物防疫監督工作;指導下級動物衛生監督所和省際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工作;負責動物防疫證章標誌管理及動物防疫條件審核;組織開展動物、動物產品溯源和獸醫執法人員培訓;承擔省農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8、貴州省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站

工作職能:承擔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與發展、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解仲裁、農民負擔調查的職責;貫徹國家土地承包管理的有關政策;指導全省農村集體財務會計、資產管理、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農民負擔監測與監督和農村經營管理體系建設等項工作;開展農村政策宣傳、經濟統計分析和合作經濟經營管理培訓等工作。

9、貴州省農作物技術推廣總站

工作職能:擬訂全省種植業技術推廣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省重大農業技術推廣項目建設;指導和管理全省農業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全省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承擔全省農業技術推廣技術培訓和法律法規宣傳;負責種植業新技術新成果推廣的許可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種植業技術規程(規範),參與相關標準的制定(修訂);負責種植業防汛抗旱技術服務;承擔重大種植業技術責任事故的鑑定和職業技能鑑定;承擔省農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10、貴州省果樹蔬菜工作站

工作職能:承擔全省果樹、蔬菜行業和優質農產品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果樹、蔬菜產業建設和標準化、規模化基地建設,開展相關技術試驗、示範和推廣;統籌指導城鄉果品、蔬菜產銷工作,擬定產銷標準並組織實施;參與果樹、蔬菜科研規劃和產地批發市場規劃;協助省農委做好蔬菜、果品質量安全管理和果樹、蔬菜種子、種苗管理工作;完成省農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11、貴州省植保植檢站(貴州省農藥檢定管理所)

工作職能:農業植物重大病蟲害動態監測、抗藥性監測、調查方法研究、測報技術開發和病蟲害測報區域站管理;農業植物疫情管理、疫情封鎖控制、檢疫審批、檢疫隔離試種和調運檢疫;農業植物病蟲害災情分析、防治新技術試驗示範和防治項目的實施;農用藥械登記管理、廣告審查、質量檢測、安全使用指導;農藥登記申報受理、審查、證書發放和公告;農藥質量市場抽查檢驗、殘留試驗、質量檢測、環境影響檢測、毒理測定、檢測技術行業標準擬定、檢測業務指導、技術培訓和諮詢服務工作。

12、貴州省畜禽遺傳資源管理站

工作職能: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畜牧業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質量標準,起草地方畜牧業生產行業標準及畜禽品種標準;承擔種畜禽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負責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核(換)發及管理工作;負責全省畜禽遺傳資源的調查、保護、利用及登記管理等工作;負責全省畜禽遺傳資源和畜禽新品種、配套系推薦申報工作;參與制定全省畜牧業重大技術推廣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畜牧關鍵技術和科技成果轉化與推廣應用;完成省農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13、貴州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工作職能:擬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規劃、撲滅計劃和防治技術規範;負責動物疫病的監測、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疫病定性、報告、處置及相關技術指導工作;負責全省動物疫病疫情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及重大動物疫情預警、預報;指導全省動物疫情監測體系建設,下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全省動物疫情測報站工作;負責重大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以及畜禽標識管理;負責動物防疫員、檢疫員職業技能鑑定。組織開展動物防疫、檢疫技術研究和培訓、對外交流與合作、科普宣傳等工作;承擔省農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14、貴州省獸藥飼料監察所(貴州省獸藥殘留監測中心)

工作職能:負責獸藥、飼料產品及獸藥殘留監測,指導開展獸藥殘留質量安全評價;編制全省獸藥、飼料產品和獸藥殘留質量監測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獸藥、飼料產品質量查劣打假工作,對獸藥、飼料生產、經營企業的產品質量和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開展獸藥、飼料及獸藥殘留監測技術交流,承擔國家(地方)獸藥、飼料和獸藥殘留檢測標準的制(修)訂,承擔國家標準品、對照品初選和標定工作,開展獸藥新製劑、飼料新產品的質量覆核試驗;承擔獸藥、飼料生產企業的考核驗收和獸藥GMP(GSP )企業及飼料生產企業的質量監督技術培訓,指導基層質量檢驗人員的綜合培訓;承擔省農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15、貴州省水產技術推廣站

工作職能: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發展漁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全省水產技術推廣工作;負責水產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工作,組織和參與重大水產技術推廣項目的實施;承擔漁業生產中水產養殖、病害防治等技術指導,提供漁業公共信息服務、水產養殖生產配套服務,組織開展漁業技術諮詢、指導、培訓工作;擬定漁業相關技術標準、規範、規程,參與漁業有關技術、成果的鑑定、評定、審定工作,組織實施漁業科技成果轉化、技術交流和漁業開發工作;組織開展水生動物防疫、檢疫等工作,開展水生動物疫病監測、預報和防治,漁業水質、苗種、飼料、藥物的檢驗檢測等工作;負責無公害水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工作;完成省農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16、貴州省農村能源管理站

工作職能: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村能源的方針政策,參與起草農村能源發展規劃和農村能源技術標準與技術規範;指導農村生物質能、太陽能、風能、能源作物等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技術的研發與推廣;承擔農村能源效益評價、信息發布及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農村能源管理、技術培訓及本行業特種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承擔省農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17、貴州省農業展覽館(貴州省農業宣傳聲像中心)

工作職能:宣傳、展示當代農業成就和近現代農業文明;組織開展農業新技術、新成果的宣傳、技術推廣和交流工作;宣傳農業科學技術及生產經驗,配合省電視臺辦好本省農業節目,為全省農業系統提供和製作農業聲像資料。

18、貴州省農業信息中心

工作職能: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信息化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全省農業信息化推廣工作;制定農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全省農業系統信息體系建設,指導全省農業系統信息化工作的開展與信息化培訓工作;承擔省農委信息網絡(辦公資源網一內網、農業信息網一外網)的建設、維護和管理並承擔省農委機關信息平臺的建設與信息整合工作;負責全省農業信息的採集、整理、分析、處理、發布和信息服務工作;協助省農委機關開展電子政務工作和政務公開信息發布工作,並負責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參與制定省農業行業電子信息技術考核標準;承擔農業行業軟體推廣應用、技術交流以及信息諮詢服務等工作;承擔省農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19、貴州省農業委員會機關服務中心

工作職能:承擔機關的後勤服務保障工作;承擔機關授權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根據授權管理、使用機關經營性資產,並確保其保值增值。

20、貴州省農業對外經濟合作中心

工作職能:負責全省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合作工作;負責全省農業系統農業涉外事務有關事宜的服務工作;負責全省農業外資、外援項目、援外項目的組織實施和資金管理工作;開展農業對外招商引資、項目引進、勞務輸出、商品貿易,組織全省農業對外經濟貿易活動,協調農業外資企業相關事宜;負責全省農業涉外項目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協助擬定利用外資、外援項目規劃;協助開展國際農業信息調研,研究國外農業發展動態並對我省農業發展提出建議、意見。

21、貴州省農村經濟文化發展中心

工作職能:貫徹實施國家和省有關農業農村文化發展的方針政策;參與全省新農村建設中農村文化發展規劃(草案)的起草工作;參與擬定全省農業、農村文化發展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業、農村經濟文化發展調查研究,並為制定農業、農村文化發展政策提供依據;承擔農業產業文化、農產品品牌文化建設工作,參與農業農村文化對外交流合作;承擔鄉村旅遊文化、創意農業的宣傳及推廣工作;參與新農村建設中農村綜合文化活動室、農民文化家園、廉政文化等公益性文化工程建設;參與城鄉文化一體化建設的相關工作;承擔省農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22、貴州省農業資源區劃研究中心

工作職能:農業資源和農業自然生態環境的監測、調查與評價;編制全省區域性的農業資源開發利用保護規劃;研究和指導農業區域開發治理實驗區的建設工作;承擔農業工程項目的諮詢服務工作。

23、全國農業資源區劃西南培訓中心

工作職能: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農業資源區劃方針、政策;承擔西南地區農業資源區劃幹部教育和全國農業區劃委員會委託的全國性培訓任務;承擔地方農業資源區劃人才資源開發;指導地方農業資源區劃人才培訓工作;承擔省農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24、貴州省農業機械技術推廣總站

工作職能:參與農機技術推廣管理;參與擬定農機技術標準與規範;參與編制農機技術推廣計劃;參與指導農機技術推廣機構的隊伍建設;參與指導農機技術推廣業務;開展農機試驗示範;開展新農機具引進、農機對比試驗、農機質量測試、農機技術儲備、農機技術培訓和農機信息服務工作。

25、貴州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站

工作職能:貫徹執行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標準化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標準、產品標準、生產技術規程等農業標準,編制全省無公害農產品、農產品地理標誌產品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等工作;負責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產品認證,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及其證後產品質量安全和標誌使用合法性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無公害農產品、農產品地理標誌產品展覽推介工作及其產地環境的農藥、肥料、獸藥、飼料的監督管理;承擔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控網管理工作;承擔省農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26、貴州省綠色食品發展中心

工作職能:依據綠色食品和有機產品標準,研究和推行省級綠色食品及有機農產品生產技術規範;依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綠色食品標誌管理辦法》和《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實施綠色食品和有機農產品質量監督和標識管理工作;承擔全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及綠色食品生產資料申請的受理、初審和頒證後跟蹤管理工作,以及創建全國綠色食品原料標準化生產基地和有機農業示範基地的初審及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綠色食品及有機農業示範、培訓、宣傳、信息交流等工作;組織、協調全省綠色食品和有機農產品產地環境和產品質量監測工作;指導下級綠色食品及有機農產品工作機構的業務工作。

27、貴州省土壤肥料工作總站(貴州省土壤肥料測試中心)

工作職能:承擔土壤保護、耕地保護、肥料使用、植物增產、節水灌溉等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土肥水資源的監測、檢驗、分析評價及肥料對環境影響監測與農田廢棄物監測工作;承擔土肥水技術培訓、技術開發服務、科技成果轉讓和信息服務工作。

28、貴州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測試中心

工作職能:負責農業部、省政府和省農委指定的農業環境及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產地環境的監督檢測及評價,優質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及跟蹤監督檢測;農產品、無公害農產品、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督檢測和認證、評價;並對新產品、新品種和科研成果進行鑑定檢驗;承擔農業部、省政府和省農委指定的漁業病害和水產苗種的監測,對實施產品許可證和質量認證的農產品進行監督檢驗;協助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制定,受政府有關部門委託,承擔相關地方標準的制(修)定,研究新的檢驗技術和方法;對省內同類檢驗機構開展相關的技術指導技術諮詢和人員培訓;承擔農業部和省農委委託的相關檢驗工作。

29、貴州省農業資源環境管理站

工作職能: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業資源環境管理的方針政策,組織起草地方農業資源環境管理規劃,擬定農田大氣、農用水質、耕地土壤等保護和管理措施,防止農業面源汙染;承擔農業野生生物及農區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提出防治外來有害植物入侵的政策及技術建議;組織實施農業環境汙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協助農業環境汙染事故調查處理,協調處置農村城鎮化和工業化帶來的農業產地環境汙染糾紛;承擔農業環境監測、評價、信息發布、項目開發,開展農業環保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農村農業資源環境管理工作,推廣農業資源環境保護技術,開展農業資源環境保護技術培訓和全省農村清潔工程建設技術人才培訓;指導生態農業示範建設,承擔全省農村清潔工程建設,指導農村清潔工程示範村申報、評定、督查等管理工作;承擔省農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30、貴州省農業科技發展中心

工作職能:開展農業科技教育諮詢服務,參與農業科研項目及專家資料庫的建設和維護,參與農業科技培訓的組織工作,參與全省農業科技、教育等發展規劃的擬定和實施,參與農業植物新品種權保護的具體事務工作,參與協調農學會的日常事務。

31、貴州省山地農業機械研究所

工作職能:承擔山地農業機械化技術與機具的研究、試驗、示範;承擔農副產品加工、農業工程技術與裝備的研究;承擔山地農業機械化發展技術理論、方法、模式、標準和規劃等相關研究;為制定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提供相關的決策依據;利用貴州省山地小型農機具研究開放實驗室,為全省小型山地農機具數位化創新設計、樣機試驗運用、農機具綜合性能測試、基本性能和參數檢測等提供先進的基礎研發試驗條件。

32、貴州農機化促進中心

工作職能: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農機化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承擔全省農機化事業發展調查,參與擬定全省農機化事業發展規劃、計劃和實施;承擔農機化信息採集、分析、發布,提出促進農機化事業發展政策建議;負責農機化宣傳、傳媒服務,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省農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33、貴州省草地技術試驗推廣站

工作職能:開展草地技術實驗、推廣;負責全省草業種質資源收集、篩選和保護;負責全省草業科技成果集成、轉化和應用示範;負責全省牧草種子質量檢測;開展草地畜牧業和生態技術培訓;承擔省農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34、貴州省種畜禽種質測定中心

工作職能:對畜禽地方品種、培育品種和引進品種進行遺傳評價;組織開展畜禽聯合育種,承擔全省種畜禽遺傳性能集中測定,指導種畜禽生產企業開展場內測定,建立種畜禽遺傳育種資料庫,提供種畜禽遺傳性能信息;為畜牧行政管理部門實施種畜禽生產許可、種畜禽品種資源保護、科研成果鑑定等提供質量認證、品質測定依據;負責有關種畜禽品質的仲裁檢驗和其他委託檢驗;參與有關畜禽品種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制(修)訂和有關標準的實驗驗證工作;承擔全省種畜禽質量監督抽查檢驗;開展畜禽品質和質量安全檢測新技術的研究,承擔種畜禽品質測定技術的引進和推廣運用;利用生物技術手段,開展國內外優良畜禽種質資源的搜集、整理、保存和利用工作;完成省農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35、貴州省威寧高原草地試驗站

工作職能:承擔南方高原草地生態監測,高原牧草品種的開發利用;承擔高原牧草品種引種栽培試驗,人工草地建植;承擔全省高原草地調查;組織開展全省草畜配套系統工程試驗示範及推廣工作。

36、貴州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貴州省農民科技教育培訓中心)

工作職能:負責全省農村成人中專學歷教育,經教育部門批准,協助有關大學開展大專、本科、研究生學歷教育;編制全省農民科技教育培訓規劃,組織實施農民科技培訓,農村實用人才培養,農業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承擔貴州省農民體育協會的日常工作。

37、貴州省畜牧獸醫學校

工作職能:從事動物生產、動物醫學、動物防疫檢疫、畜產品加工、動物營養與飼料、獸藥生產與檢測、牧業經濟管理等學科中專學歷教育工作,並根據市場經濟及社會發展需要進行教育專業的調整;開展畜牧業技術培訓及技術服務活動;負責農業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培訓與鑑定;與省內外本科院校和高職院校合作,舉辦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承擔省農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38、貴州省機電學校

工作職能:開展數控技術應用、機械製造與控制、機電設備與維修、機電技術應用、汽車運用與維修、電氣運行與控制、應用電子技術、計算機及應用、電子商務、農業機械化等專業的中等職業學歷教育,並根據市場經濟及社會發展需要進行教育專業的調整;開展維修電工、車工、鉗工、焊工、數控車工、數控銑工、數控工藝員、計算機系統操作工、計算機文字錄入員、農機修理工、家用電子產品維修工等工種的職業技能培訓和鑑定;與省內外本科院校和高職院校合作,舉辦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歷教育。

39、貴州省農業機電學校

工作職能:從事機械製造、汽車拖拉機修理、機電技術應用、機電設備維修、農機管理、企業管理、工業財務會計等中專學歷教育;承擔職業技術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工作;開展農機技術服務。

貴州省農業委員會辦公地址:貴陽市延安中路62號

郵政編碼:550001

聯繫電話:(0851)85283496

傳真號碼:(0851)85285421 

來源:貴州省農業委員會

(責編:郜林筱(實習)、陳康清)

相關焦點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國辦發〔2013〕50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國務院批准,現予印發。
  •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商務廳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河南省商務廳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省政府批准,現予印發。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9月12日  河南省商務廳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省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豫發〔2014〕7號),設立河南省商務廳,為省政府組成部門
  • ...黃岡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主要職責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黃政辦發〔2018〕27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感湖管理區、黃岡高新區管委會、黃岡白潭湖片區籌建委員會,市政府各部門:  《黃岡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主要職責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政府同意,
  • 黑龍江省中醫藥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
    省中醫藥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關於中醫藥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中醫藥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中醫藥事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相關標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草案並貫徹實施。參與全省重大中醫藥項目的規劃並組織實施。
  • ...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主要職責...
    穗府辦〔2015〕52號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濟南市規劃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
    修訂後的《濟南市規劃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政府批准,現予印發。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7月27日  濟南市規劃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濟南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魯廳字〔2014〕37號),設立濟南市規劃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國土資源廳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國土資源廳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 貴州省監委聘請20名特約監察員,特約監察員究竟是幹啥的?
    他要求特約監察員要深刻把握建立特約監察員制度的重大意義,善於勇於擔當作為,履行好職責使命,倍加珍惜榮譽,切實不負信任和重託。各派駐機構、委機關各內設部門和直屬單位要用心用力用情為特約監察員履職盡責創造條件。
  • 甘肅省食品安全委員會關於印發2019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地方黨政領導幹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中共甘肅省委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建立健全黨政領導幹部食品安全責任制,制定深化食品安全改革發展的具體措施,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人,確保各項舉措落實到位。
  • 編制和內設機構啥變化?
    日前,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多部門的「三定」規定密集向社會公布。歷經調整後的部門,其職能發生了怎樣的變化?內設機構又怎樣調整?什麼是「三定」?根據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在中國機構編制網上給出的定義,「三定」規定就是對一個部門的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及領導職數等三大內容進行確定。
  • 關於印發《臨湘市文化旅遊廣電新聞出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
    臨湘市文化旅遊廣電新聞出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臨湘市委臨湘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臨湘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臨委〔2016〕4號)和《中共臨湘市委臨湘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臨委〔2016〕5號)文件精神,設立臨湘市文化旅遊廣電新聞出版局(簡稱市文旅廣新局),加掛臨湘市版權局牌子,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新廳局亮相、地市機構改革啟動!山東機構改革改了啥 | 關鍵詞看2018
    突出山東特色、因地制宜調整設置的黨政機構和職能按照黨中央要求,堅持從省情出發,適應山東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在機構限額內因地制宜設置了部分機構,優化調整一些領域的機構職能。組建省委海洋發展委員會和省海洋局、組建省委臺港澳工作辦公室。
  • 關於印發揚州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工作職責的通知
    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現將《揚州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揚州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2015年4月2日揚州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工作職責依據《揚州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蘇辦〔2014〕45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於揚州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更名為揚州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的通知》(揚府辦發〔2014〕39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理順和明確各成員單位監管職能,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結合我市實際
  • 山西省級機構掛牌是什麼意思?哪些機構掛牌有何意義?(3)
    10月25日,山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正式掛牌。新組建的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將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職責,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以及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煤炭工業廳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等整合,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10月26日,山西省農業農村廳正式掛牌。
  • 新委發〔2016〕33號 中共新泉鎮委員會 新泉鎮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
    《關於切實做好建制村合併工作的通知》、湖南省鄉鎮區劃調整改革領導小組、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印發<關於在並村改革中加強村級組織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中共嶽陽市委、嶽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並村工作要依照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堅持農民享受的政策不變,農村山林、土地及其附著物、水利、資源等權屬不變,農業經濟利益關係不變「三個不變」原則。要依法保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合法權益,依法保護和開發利用歷史文化名村、歷史文化遺址遺蹟和具有地域特色的村莊。
  • 雲南4部門和機構編制數量一覽
    「三定」規定是國務院的規範性文件,是各職能部門履行職責的重要依據。三定主要指定部門職責、定內設機構、定人員編制。 第六條雲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第七條本規定由中共雲南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解釋工作,其調整由中共雲南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 曹偉、蕁秣泱泱出席參加貴州省青年聯合會第十一屆委員會全體會議
    12月26日—27日,貴州省青年聯合會第十一屆委員會全體會議在貴陽召開。網絡作家曹偉、孫源苑(筆名:蕁秣泱泱)參加會議。會議現場會議選舉產生了省青聯新一屆領導機構。網絡作家曹偉當選十一屆省青聯常委。曹偉參會照片「正如江濤書記所言,青聯委員不是要比其他人優秀,而是要團結好所屬領域的青年,就是要為大家做好服務,始終凝聚在省委省政府、團省委的周圍,彰顯貴州青年奮發向上、自強不息的精神。」曹偉表示,常委並不是個名號,是責任和擔當,是要切實服務好相關領域的青年群體。
  • 固原市文廣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情況
    一、主要職責(一)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化藝術、文化產業、體育、新聞出版、版權、文物、廣播電影電視工作的方針、政策;執行國家、自治區、市委、市政府有關文化藝術、新聞出版、版權、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監督、檢查相關部門及各縣區對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的貫徹執行。
  • "三定"是對各部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簡稱
    [網友 小兔子不乖]中央編辦是個什麼樣的機構,能否請黃主任先給網友介紹一下?因為對於絕大多數的網友來講,這個機構還是比較陌生的。網民對國務院部門「三定"規定還比較陌生,請問「三定」規定指的是什麼?
  • 牡丹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內設機構正職崗位聘任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共牡丹江市委辦公室、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的《關於促進牡丹江經濟開發區改革和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牡辦發[2020]1號)文件精神,面向社會公開聘任牡丹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內設機構正職崗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聘任範圍  面向社會公開聘任符合崗位要求的優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