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危險化學品:加強檢查 力排隱患
海事系統自2014年8月15日至10月15日開展主題為「查隱患,糾違章,防事故」的「全國海事系統水上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專項整治活動」,主要圍繞如何實現安全隱患排查,加強各項檢查展開,以確保杜絕瞞報謊報行為。鄭和平副局長就相關內容作了介紹。
鄭和平表示,對於轄區水上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及船舶、危險化學品申報單位和貨櫃裝箱單位要按照風險管理的理念,進行安全風險和隱患的排查,特別要加強對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航運公司體系運行情況的檢查和評估。鄭和平指出「這是嚴控危險源頭的總理念,在這一總理念的統領下,要實現 三個加強 的管理和檢查,檢查強力落實到位了,安全隱患才能切實排除」。
首先,加強申報管理,查控瞞報謊報。加強對船舶運載危險化學品申報的監督管理,推進信息化應用水平,提高網上申報率,落實各項便民措施。加強對船載貨櫃的現場檢查工作,嚴厲打擊貨櫃載運危險化學品謊報、瞞報違法行為。
其次,加強裝卸作業安全與防汙染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消除安全與汙染隱患。對轄區內從事散裝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碼頭的安全與防汙染措施制度落實情況、內河散化船舶洗艙和洗艙水排放情況進行全面排查,確保相關設備隨時處於有效可用狀態。
第三,加強船舶安全檢查和作業檢查,保障運輸安全。開展載運散裝液體危險化學品船舶專項安全檢查,重點檢查船舶結構、貨物控制、作業系統和相關法定資料。加強對船員履職能力檢查;加強船舶裝卸作業檢查,督促船、岸雙方嚴格落實「船/岸檢查表」制度。
內河渡口渡船:以9號令為引領 提高渡運安全管理水平
近年來,海事系統高度重視內河渡運安全問題,在法律法規、財政資金、橋隧建設、專項整治等各方面給予大力支持。渡運安全保障能力明顯提升,水上安全形勢總體穩定,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但渡運安全仍存有較大隱患,如渡運設施設備總體落後、安全責任無法落實等。針對現有問題,交通部頒布《內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並於2014年8月1日起施行。鄭和平表示,要結合渡運安全現有問題,全面有效貫徹9號令要求,加強對非法違規的專項整治,不斷提高渡運安全管理水平。據此,鄭和平提出了三點要求。
第一,對照9號令要求,開展全面隱患排查治理。對各轄區的渡口、渡船開展有針對性的隱患排查,對不滿足9號令要求的隱患進行相應整改。需要建立管理機制的,須立即建立相應管理機制;硬體建設和其他無法立即整改的情況,要制定整改計劃,確定開展步驟。
第二,推動9號令落實,積極向地方政府溝通匯報。要積極與地方政府溝通協作,及時向地方政府匯報9號令實施情況。協助地方政府建立渡口審批、籤單發航、渡口安全檢查等制度;與地方政府建立溝通協調機制,保證渡口管理工作無縫對接。
第三,宣傳9號令精神,提高落實9號令的自覺性。向渡口營運人、渡船經營人、渡工開展9號令宣傳,將其中新的要求作全面大力推廣,提請行政相對人加強安全意識。結合各項安全生產專項活動,向乘客介紹9號令內容,使其自覺主動樹立安全意識。向有關部門、地方政府、渡運管理人員開展宣傳,形成合力,共同落實9號令。
(原標題:嚴查嚴控水上交通危險源頭——訪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副局長鄭和平-2014年08月新聞-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本文來源:交通運輸部 責任編輯: 王曉易_NE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