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來介紹一下抗日戰爭時期的濟南新華院,當年的新華院其實就是一個關押戰俘的地方,日寇在那裡犯下了無數的罪惡。
濟南新華院,是侵華日寇駐濟部隊於1943年3月在濟南市官紮營街西北角建立的。該部隊由駐濟的日寇第十二軍參謀部直接掌管。這裡設有參事室。審問科、警備隊、訓練隊、工場隊、農場隊、抽血隊和衛生班、病號房等,分別執行對戰俘的審訊、勞役、看押和虐殺,日寇還專門訓練了一群狼狗,用以懲罰被認為有「越軌」行為的戰俘。
在這裡,日寇對戰俘的預審的刑罰約有十餘種,主要有水刑、火刑、吊刑等。
毆打,是用竹刀、木刀、皮鞭抽打全身;水刑,是反覆往嘴裡灌涼水、辣椒水;火刑,是用蠟燭、線香和燒火的火燭、烙鐵等燒的身體的器官和皮肉;吊刑,是用繩索捆綁手腳或手指,懸梁毆打。在用刑中很多人被奪去了生命。
被俘、被捕者在院裡過著非人的生活。每天要從事十幾個小時的重體力勞動,而吃的卻是摻了沙子的高粱餅和腐爛的胡蘿蔔葉,偶爾吃頓小米飯,也是發了黴和蟲蛀過的,喝的是汙濁的生水。住處陰暗潮溼,幾十人甚至上百人擠在一間通房內,空氣汙濁,穿的是從死者身上扒下來的破衣爛衫,冬不禦寒,夏不遮體,且終年不得更換,蝨子、跳蚤成團。大多數人沒有鞋穿,常年赤腳幹活,很多人嚴冬凍爛雙腳,有的甚至活活凍死在冰天雪地裡。僅1944年的除夕之夜,就凍死了60多人。
面對地獄般的生活,有的戰俘準備逃跑,但是在戒備森嚴的戰俘營裡,逃跑基本上都是失敗的。1944年6月,部分被俘人員計劃越獄被發覺,為首的3人當即被剝光衣服,捆在旗杆上,先遭日寇用軍刀刺和開水燙,後被狼狗撕得骨肉剝離。還有一次,日寇將意圖逃跑的20餘名男女戰俘,全部剝光衣服,捆在木樁上,男的用刺刀零刀割死,女的則先讓狼狗咬其下身,後剖腹殺害。
濟南市萬盛街的幾名工人被抓到新華院後,受盡了酷刑和凌辱。他們被控為在外出幹活時逃跑,日寇用鐵絲把他們的手心穿透,吊在樹上痛打,又剝光衣服,押到無影山下,讓他們自己挖坑,最後被日軍刺死,扔在坑裡。
據有關材料記載:從1943年3月至1945年8月,新華院先後關押抗日軍民和愛國志士約35000餘人,被酷刑和勞役折磨而死的15000餘人,被抽血致死的100餘人,被注射毒藥、細菌致死者數百人。被押送到我國東北和日本當勞工者萬餘人,當然,上述材料並不完全,實際上僅在1943年5月至1944年8月,短短15個月內,死在這裡的抗日軍民就有17000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