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機制(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簡稱EPC,國內簡稱EMC)是一種以節省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
一、合同能源管理行業定義合同能源管理機制(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簡稱EPC,國內簡稱EMC)是一種以節省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圖表1:合同能源管理圖解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類型(1)合同能源管理基本類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根據投入與受益的商業模式不同,可分為三類:1)節能收益分享型(Shared savings)節能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和風險由節能服務公司承擔,項目實施完畢,經雙方共同確認節能率後,在項目合同期內,雙方按比例分享節能效益;項目合同結束後,先進高效節能設備無償移交給客戶企業使用,以後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企業享受。該模式適用於誠信度很高的企業。圖表2:節能收益分享型商業模式
2)節能量保證型(Guaranteed Savings)節能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和風險由節能服務公司承擔,在項目合同期內,節能服務公司向客戶企業承諾某一比例的節能量,用於支付工程成本;達不到承諾節能量的部分,由公司負擔;超出承諾節能量的部分,雙方分享,直至公司收回全部節能項目投資後,項目合同結束,先進高效節能設備無償移交給企業使用,以後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企業享受。作為回報,客戶在項目施工驗收結束後,立即將所有工程款支付。如果實施節能措施後的合同期內,項目的節能收益沒有達到在合同中承諾的數字,那麼節能服務公司必須將這部分收益差額退還給客戶。一般還有專門的保險公司參與這樣的項目,一旦項目失敗,保險公司將承擔節能服務公司不負責賠償的部分。該模式適用於誠信度較高、節能意識一般的企業。圖表3:節能量保證型商業模式
3)能源費用託管型(Chauffage)節能公司負責改造企業的高耗能設備,並管理其用能設備。在項目合同期內,雙方按約定的能源費用和管理費用承包企業的能源消耗和維護。項目合同結束後,先進高效節能設備無償移交給企業使用,以後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企業享受。該模式適用於誠信度較低、沒有節能意識的企業,一般不採用。圖表4:能源費用託管型商業模式
(2)合同能源管理商業模式對比從目前國內外實際運作情況看,大部分節能服務合同是上述三種方式之一或某幾種方式的結合,對每一種付款方式都可以作適當變通,以適應不同耗能企業的具體情況和節能項目的特殊要求。圖表5:三種商業模式對比
(3)客戶傾向的EMC商業模式調查顯示,節能效益分享型商業模式為客戶的首選,其在調查企業中佔比為65.3%;其次為節能量保證型,18.9%的客戶選擇了此種商業模式;此外,15.8%的客戶企業傾向於能源費用託管型。圖表6:客戶傾向的EMC商業模式(單位:%)
三、合同能源管理的特點合同能源管理是70年代在西方發達國家開始發展起來一種基於市場運作的全新的節能新機制。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銷產品或技術,而是推銷一種減少能源成本的財務管理方法。合同能源管理具有以下特點:圖表7:合同能源管理特點
圖表8:EMC合同能源管理的核心四要素
四、合同能源管理行業政策環境分析近年來,我國頒布的有關合同能源管理的政策法規如下表所示:圖表9:國家有關合同能源管理的政策法規
五、合同能源管理行業發展狀況分析據前瞻產業研究院數據檢測中心的監測數據顯示,在過去十幾年間,全國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實施節能項目的節能服務公司從最初的3家(北京EMCO、遼寧EMCO和山東EMCO),發展到2005年的76家,2010年進一步發展到782家。截止到2011年底,全國從事節能服務業務的公司數量將近3900家,其中備案節能服務企業1719家,實施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節能服務公司1472家,比2010年的782家增加了88.23%。2012年,全國從事節能服務業務的企業進一步增長至4175家。2005-2012年間,節能服務行業從業人員從16000人遞增到435000人,增長了近27倍。2012年,我國節能服務產業從業人員突破40萬人,達到43.5萬人。2005-2012年間,節能服務產業總產值從47.3億元遞增到1653.37億元,每年增速均保持在35%以上,顯示我國節能服務行業正處於高速發展期,發展勢頭迅猛。2012年,節能服務產業產值繼續大幅增長,首次突破1500億元,達到1653.37億元,同比增長32.24%。圖表10:2003-2012年節能服務產業產值規模變化情況(單位: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