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隆胸用的矽膠填塞物
嫌胸部不夠挺拔,嘉興35歲辣媽不惜重金去醫院做隆胸手術,卻沒想到術後兩乳房左低右高,堅硬疼痛,手臂更是無法抬起。她一怒之下將醫院告上法庭,今天,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原告李女士:
美乳不成變毀乳
35歲的李女士,孩子已經讀小學。不過,她看上去就像20多歲,身材高挑,面容姣好,渾身散發著時尚的氣質,在外人看來幾乎完美。但是,她卻一直對自己乳房不滿意。
看著閨蜜們一個個都做了隆胸術,變得挺拔自信,李女士滿是羨慕。去年3月,她來到某美容整形醫院,醫生告訴她這裡有韓國「性感女神」河莉秀的御用整形師,可以親自為她操刀,圓一個美乳夢。
於是,她一次性付給醫院3萬元手術費,做了假體隆乳手術。術後胸圍從82CM變成88CM。不過,還沒高興多久,她就感覺到乳房出現不適,後來幾次回醫院抽取乳房積液。
去年6月,李女士到上海另一家醫院做檢查,該醫院的整形外科主任醫生說她的乳房已經不對稱了,左側乳房下皺襞較右側低1公分。
手術非但沒變成美乳,反倒弄得雙乳高低不對稱。李女士一氣之下把原整形醫院告上了法庭,要求醫院賠償其手術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6萬餘元。
被告:
醫院不存在過錯
手術並未完全失敗
「醫院完全是按操作規程操作的,而且李女士也在『術前告知書』上簽了字,院方不存在過錯。」院方代理律師在法庭上說。
醫院稱,整形手術本身就有一定的風險,會產生一定的併發症,積液是術中感染,在風險提示中明顯提示。另外李女士本身存在雙側乳房位置、下皺壁不對稱的情況,被醫院服務的內容是豐胸術不是乳房調整術,所以李女士說手術完全失敗是不對的。
提醒:面對整形請謹慎選擇
對此,相關法律人士提醒,目前整形手術的普及帶來了許多糾紛。然而,我國目前在整形美容方面的法律並不完善,這使得涉及美容整形的維權顯得十分困難。建議求美人士在選擇整形醫院和整形醫生的時候謹慎處理,此外在進行整形手術之前應該先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
目前,該案還在審理之中。在法院的主持下,案件雙方同意進行醫學鑑定。(浙江在線見習記者 李鵬 通訊員 南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