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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北京2月18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導,今天(18日)是世界穿山甲日,作為新年以來最受關注的對象之一,民眾對於保護穿山甲和反對非法買賣保護動物的討論一直不曾停歇。近日,又有消息說,安徽省林業廳批准北京同仁堂(亳州)飲片有限公司從四川省華堂藥業有限公司購入已封存的穿山甲片1500公斤,再次引發輿論關注。
購買穿山甲片需林業部門下指標
這件事最開始是由一位環保人士的微信公號披露的。
昨天,同仁堂亳州公司回應說,去年公司向亳州市林業局申請辦理了穿山甲片的行政許可,然後逐級申報到安徽省林業廳。安徽省林業廳也證實,確實有相關行政許可決定書,具體落款時間是去年12月30號。供貨的四川省華堂藥業有限公司則表示,出售的穿山甲片都是以前的存貨。穿山甲片的具體來歷該公司並沒有透露,但是公司總經理顏齊明表示,「如果要買,必須要有林業部門審批的行政許可。」
據介紹,新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實施前,如果要購買、運輸國家級保護動物的屍體或身體組成部分,全國各地的審批方式都一樣,是逐級申報、審批。如果想申請購買穿山甲片的行政許可,省裡必須要有指標。這個指標由國家林業部門下發到各個省,當省裡還有指標剩餘時,才能繼續辦理相關的購買手續。
買賣的穿山甲片從何而來?
至於如何證明穿山甲片合法,安徽省林業廳表示,從其了解的情況來看,在國內進行的合法穿山甲片買賣,來源是庫存的情況比較多,執法部門查沒和從國外進口的情況相對較少。而穿山甲片的每一次買賣,都需有國家林業局的行政許可批文。穿山甲片的箱子上有封條,並蓋有公章。
不過,因為新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今年1月1號開始實施了,所以全國現在都不受理野生動物的行政許可事項,現在全國暫時都不能申請購買,也不能申請賣出。
央廣短評:「動物入藥」遭遇「動物保護」,需要「具體規定」來堵住「具體漏洞」
《哈姆雷特》裡有句名言:「生存還是毀滅,這是一個值得考慮的問題」。如果把它的意境和今天的問題融合到一起,應該變成「選擇治病用藥還是禁止野生動物貿易,這是一個更加值得考慮的問題」。
一方面是藥用需求,另一方面是瀕臨滅絕的現狀。看似矛盾不可調和,但是現實證明,造成了某些動物瀕危狀態的,恰恰不是因為人類使用動物入藥,而是為了追求物質利益、經濟利益,破壞壓縮了野生動物的生存空間。
動物製品入藥和動物保護之間,既需要尋找平衡之道,也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與其「一刀切」引來爭論不休,不如分門別類「對症下藥」。
以虎骨和犀牛角為例。根據1993年國務院頒發的文件,嚴禁虎骨和犀牛角貿易,取消虎骨、犀牛角藥用標準。也就是說,這類的珍稀野生動植物資源,可以通過專門的法律法規進行保護。
再拿穿山甲來說,通過查閱可以發現,很多學者都做過研究,豬蹄甲在中藥製劑中可以替代穿山甲。那麼,尋找人工替代品或其他藥用資源也是一個辦法。
此外,有些野生動物可以進行人工規模化養殖。據了解,為解決名貴中藥「鹿茸」的需求問題,梅花鹿已經成功實現了人工繁育,目前,國內人工養殖的梅花鹿達到上萬頭。
動物保護,情況多樣,問題複雜。解決複雜的問題,需要用細緻而具體的辦法。任何「一刀切」式的原則性管理,都會給規則執行者留下「自由裁量」的彈性空間,進而為違法者渾水摸魚、矇混過關留下了漏洞。具體到穿山甲的保護,也必須有「具體的規定」才能堵住「具體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