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管理不可一刀切」「不允許高音喇叭進入公園」「希望公園能設置專門區域供市民唱歌娛樂」……
12月15日,江門市城管局舉辦「規範公園管理,提升城市品質」文明遊園系列市民論壇第二場——「加強公園噪音管理 共營和諧休閒環境」,市民代表各抒己見。
先跟隨南方+看看現場亮點吧!
公園噪音擾民投訴多
隨著城市品質的進一步提升,江門居民出行已實現「300米見綠、500米見園」,這些公園、廣場為市民提供了休閒的場所。每日清晨及夜幕降臨,公園、廣場裡的音樂喇叭聲一隊比一隊高,周邊的居民有意見,跳舞唱歌的人也感到不舒服,噪音擾民成為公園管理的一大「頑疾」。
「東湖廣場每晚大約有7支跳廣場舞的隊伍,每隊30人以上,還有約7處商業性卡拉OK。其中,在勝龍裡港口社區附近,相關部門測出音量分貝值近90分貝。」東湖公園管理所所長助理唐文超表示,對於廣場保安的勸阻,廣場舞和卡拉OK團隊相關負責人我行我素,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的學習和休息。
堤東派出所所長廖朝旺表示,生活噪音是公安機關的管轄範圍,其中公園噪音擾民的投訴不少。據了解,近期市民通過政府服務熱線12345,投訴公園噪聲擾民的個案就有4宗,電話向公安110及東湖警務室投訴的個案有15宗。
如何界定噪音是難題
噪聲擾民,為何頻頻發生?唐文超指出,由於唱歌、跳舞的活動都是群眾自發組織的,如果發生擾民,公園管理方多以勸誡為主,但有時的確難以協調。其次,公園管理方不是執法部門,缺乏執法權,約束力明顯不足。
如何界定公園噪音是管理的另一大難點。目前,江門市各大公園內尚無實施監測噪音的專業設備,歌舞音樂音量到底多大,是否為噪音,管理者、歌舞者和投訴者各執一詞。「在勸導的過程中,我們認為是噪音,但對方卻不這樣認為。」唐文超無奈地表示,公園噪音很難界定。
對此,江門市生態環境局負責人龔湘洲介紹,城市有各類功能區域,這些區域的社會活動功能不同,噪音控制標準也有所差異。根據相關規定,一般情況下,公園、文體等建築敏感區的噪音控制標準為白天不超過50分貝,夜間不超過40分貝;兼顧商業、居住的混住區噪聲標準為白天60分貝、夜間50分貝。
「現場測試設備不全,活動點比較多,即使安裝測試設備也不可能每個點都安裝。」釜山公園管理方相關負責人李昌全表示,在巡查過程中,工作人員並不清楚聲音究竟有多大,是否超出規定範圍。由於處罰力度不大,對於缺乏自覺性的市民而言,勸誡和警告作用甚微,「他們經常是當面服從、轉背就變,我們也沒其他的辦法。」他說。
江門公園將配噪音監測設備
為治理公園噪音管理這一「頑疾」,論壇上,有關專家、市民代表和歌舞隊負責人均踴躍發言,出謀劃策。
「我認為唱歌是有益身心的活動,老年人退休了,唱唱歌舒緩一下心情,無可厚非。」東湖歌舞團珍姨表示,她們願意配合公園管理方的管理措施,在不影響他人的情況下,文明娛樂。唐文超表示,東湖公園現已制定《噪聲管理暫行規定(初稿)》。今年上半年,東湖公園各娛樂隊伍籤訂《公園內文明活動協議書》,一致通過了「定點定時定檔案」的管理模式。若連續被投訴2次,該團隊將被勸阻離園,今後不允許在公園內組織相關活動。
值得一提的是,接下來,東湖公園將在人流量多的景點投放噪聲測試儀和LED告示屏。通過大屏幕,市民可以看到區域內實時噪聲大小,更好地了解周圍噪音情況,對娛樂團隊也起到提示和警示的作用。
公園噪音管理在「控」而不在「管」,傾聽各方聲音尤為重要。為深入了解群眾訴求,江門市城管局創新舉辦市民論壇,從群眾最關心的身邊小事入手,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該局還將繼續舉辦文明城管市民論壇活動,與市民共同探討城市管理,全面提升城市生活品質。
專家聲音
廣東法匠律師事務所律師梁月梅
江門市立法機關有權根據本市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求,制定地方性法規。
華南師範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於剛強
立法是最有效的手段,但作為政府的一方,也應該提供相應的服務。勸導推廣愛好歌舞者自備定向音箱、無線耳機等設備未嘗不是緩解矛盾的好方法。
【撰文】張婧媛 董有逸
【圖/視頻】張婧媛
【作者】 張婧媛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