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河北省衡水市棗強縣人民法院對外披露了一起網絡傳銷案的判決書。龐氏騙局預警平臺在該判決書上看到,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區男子周某某因參與「中國華爾街」傳銷項目,發展下線數十人構成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經審理查明,2019年4月,被告人周某某經人介紹加入「中國華爾街」項目後,以該項目投資之名,以國家支持、利潤分紅為誘餌,要求參加者繳納一定費用,並按照直接或者間接發展人員數量作為提成和返利依據,不斷發展下線人員。
被告人周某某在達到「一局」級別後成立報單中心,每向上報一單獲提成500元。
2019年11月12日,被告人周某某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棗強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9日被逮捕。2020年3月18日,棗強縣人民檢察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被告人周某某提起公訴。
至案發,周某某直接或間接發展傳銷人員4級,直接或間接收取傳銷資金297100元,非法獲利10萬餘元。
棗強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周某某以投資「中國華爾街」項目之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的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數量作為計酬或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錢財,擾亂經濟和社會秩序。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
6月18日,該法院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周某某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2萬元。同時責令周某某與其他同案犯10日內共同退賠各被害人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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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長沙市嶽麓警方破獲「華爾街之路」特大網絡傳銷案。在全國10個省13個地市,抓獲王某、鮑某等14名犯罪嫌疑人。
經查,2018年11月左右,犯罪嫌疑人林某以華爾街國際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為主公司,虛構國家2.0扶貧政策,推廣「華爾街之路」項目。
林某等人對外虛假宣稱「華爾街之路」是一個對接全世界185個國家與地區,以幫助其他企業在全世界上市為目的的項目。該項目通過運營網站平臺,以「原始股權」、「分紅派息」為名設立獎勵機制,引誘參與者發展他人參加,從中騙取錢財。
至案發,「華爾街之路」傳銷團夥以「原始股權」為名,在全國發展出會員累計已達35萬餘人。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嶽麓區檢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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