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周刊-經濟網訊 8月6日,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財政部、國資委、銀保監會七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違規涉企收費治理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嚴格落實責任,加大違規涉企收費查處力度,事項一律公開,充分接受社會監督。
《通知》要求:
公布要求企業接受第三方服務的事項。國務院各部門要梳理涉及本部門職責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對確有依據要求企業接受第三方服務的事項,統一在本部門官方網站公布,並抄送市場監管總局;對法律法規依據不充分或實際不再需要企業接受第三方服務的事項,及時修訂相關規章、政策性文件,提出法律法規修改建議。(國務院各部門負責,2019年9月底前完成)
公布政府部門行政委託事項。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部署清理各級政府部門以文件、會議紀要等形式委託事業單位、行業協會、中介機構等辦理的事項。屬於政府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規定納入有關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並實施政府購買服務;確需以行政委託方式交由事業單位等承辦的行政管理事項,按規定納入政府部門委託事項清單並在官方網站公布。(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2019年9月底前完成)
集中公示下屬單位收費事項。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部署所屬部門在官方網站統一公布下屬單位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性質和具體服務內容等,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做到收費公開透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2019年9月底前完成)
公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區統一的《保留為行政審批必要條件的中介服務事項》,取消沒有法定依據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項目,對保留的中介服務事項費用逐項明確由企業承擔還是審批部門承擔,並在官方網站公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2019年9月底前完成)
編輯:周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