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從成都海關獲悉,4月30日下午,成都海關所屬雙流機場海關旅檢現場在對從衣索比亞首都阿迪斯阿貝巴到成都某航班旅客的行李進行過機檢查時,在一名中國籍男性旅客行李箱內查獲國家限制進境物品石珊瑚一株,形似腦髓,毛重約6.1千克,長約28釐米,寬約24釐米,這是成都雙流機場海關在空港口岸查獲攜帶單株最重石珊瑚入境事件。
石珊瑚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Ⅱ物種,根據CITES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限制進出境物品表》、《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郵寄、攜帶、託運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進出境,必須持有國家瀕管部門出具的證明並主動向海關申報。非法進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的,由海關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出境遊日益繁榮,海關提醒廣大旅客朋友務必遵守法律法規,切勿郵寄、攜帶、託運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進出境,常見的例如象牙、穿山甲、犀牛角、海馬、玳瑁、硨磲等。
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 鍾茜妮
編輯 敬玲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