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不少女性在享受清涼著裝的同時,也在承擔被「鹹豬手」騷擾的風險。
    記者近來發現,在電商平臺上,悄悄興起一種「防狼噴火器」,吸引了不少女性買家。商家稱這種「新型防狼器」堪比催淚器和辣椒噴霧,最高溫度可達1500℃!你敢用嗎?
    
    網上興起的「防狼噴火器」
    賣家:讓色狼承受烈火灼燒之痛,但不致命
    記者在某電商平臺上發現,售賣這種防狼噴火器的商家超過60家,地點標註為廣州的就有19家,價格從19.8元~288元不等。
    商家宣稱這款防狼「神器」威力「堪比催淚器和辣椒噴霧」,裡面裝著高純度的丁烷,與打火機類似。商品宣傳上都強調是女性的「防身武器」:「在事情發生後才配備,一切都晚了」。
    
    某商家頁面上的「防狼噴火器」介紹
    商家告訴記者,不同價格所能噴射的火焰高度不一樣,「威力」也有所不同,火焰的最高溫度分別可達1000℃、1300℃和1500℃。
    
    店家稱,產品設計合理,若遇到尾隨的歹徒,可以噴大火警告對方,如果歹徒執意要近身,也可以發出威力更強大的衝鋒火焰。
    
    對於這種噴火器的威力,大部分商家都較為輕描淡寫,強調不會致命:
    「如果燒到皮膚,會讓這個人承受烈火燒傷痛苦,但不會致命,需要上醫院包紮即可。」
    「不算太危險啦,能達到防身效果。」
    不過,店家也強調務必在正當防衛時再用來攻擊人。
    多位商家都表示,這種噴火器只有網上有售,線下只能補充燃料。一名商家說,這種防狼器已推出3年多了,買的人很多,有女性買,也有男性買給女朋友或妻子。
    在賣家評論區,記者看到大部分人對效果還是滿意的,「火確實很大,很嚇人,開火把自己都嚇到了,更別說是色狼了」;「不會太過笨重不好攜帶,也不會太過袖珍慌亂時找不到,大小正好。」
    不過,也有買家表示效果並沒有那麼滿意:「火勢沒有想像中那麼遠,但近距離貼身還是可以的。」
    記者親測:不見明顯火焰,也可燃燒硬紙板
    記者在一家位於廣東肇慶的網店購買了一款「升級版」的「防狼噴火器」,賣家宣稱能噴出20cm火焰。
    收到之後,記者發現這款產品比想像中的要精緻小巧一些,重量只有125克,直徑5釐米,長度18.8釐米,比成年人的手掌稍長一些,看起來很像一根小型的電棒,並不引人注目。
    
    使用方法也較簡單。使用時需要將按鈕向上推進行解鎖,然後按下進行點火,在噴火器的下方,有一圈可供調節火力大小的旋轉環,在將火力調節至大火的狀態時,噴射出的火焰長度可達20多釐米。
    記者試了一下,即使是在光線較強的白天室外,也能產生明顯的紅色火焰,給人一定的震懾效果。哪怕將火力調小到看不到明顯火焰,產生的熱量也能輕易把硬紙板點燃。
    
    不過,為隱藏產品真實信息,賣家在快遞包裝上將貨物名稱寫為「手電筒」。記者查資料發現,按照現有的國際標準,這種噴火器在快遞行業內屬於明確禁運品種類。既然如此,又為何能順利發貨到買家手中?
    
    快遞包裝上寫著物品是「手電筒」
    負責承運本次貨物的宅急送對羊城晚報記者回應稱,宅急送對違禁品操作方面一直有非常嚴格的要求和規定,並且有相應的處罰標準。對於此事,宅急送已經通知當地分公司總經理,而總公司運營部操作處會對此進行專項處罰。
    選擇者寥寥「覺得有點恐怖」
    記者隨機採訪了幾位女性,多數人都表示不會用這種噴火器,原因都是覺得殺傷力太大,後果不可控。
    在廣州工作的張小姐曾大白天在小路上遭遇過「小混混」的言語騷擾,又因長期上夜班,晚上要獨自回家,買過一個防狼警報器。但是,當看到記者展示的這個噴火器,她表示自己不會用,「覺得有點恐怖。」
    在江西讀大學的女大學生劉莉(化名)曾在學校的小樹林裡碰到有人「邊唱歌邊暴露著自己的下體在做『那種』動作。」但她也表示自己不會考慮買這款防狼噴火器:「除非是非常緊急的情況,不然草率地用了這個,萬一是個誤會,自己會一下子從原告變成被告。」
    曾在學校遇到過跟蹤狂的江南大學大三女生李仙(化名)則表示願意嘗試這個神器,她認為防狼神器屬於正當防衛,是必須的,「雖然噴火有點誇張,但女孩子自身的安全還是很重要的」。
    律師:小心正當防衛變防衛過當
    這類「防狼噴火器」是否屬於管制器具?使用時又改注意哪些問題?記者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管制器具管理條例》發現,根據第一章第三條所述,管制器具包括了使用火藥為能源的射釘器、射網器、發令器、開門器以及電擊器、催淚器等,但該種噴火器是否被界定為管制器具,條例中未有明確規定。
    廣東天穗律師事務所律師胡銚祥說,若「防狼噴火器」屬於管制器具,且銷售這類防狼噴霧的網店若無營業執照和經營權,則有違規之嫌。
    若一名女子購買了該瓶防狼神器,並用此對付了一名意圖不軌的人,導致了該人燒傷,責任該由誰承擔?胡銚祥說,一般而言,這屬於正當防衛,由侵害一方自行承擔後果,使用者可以免受刑事責任;但若侵害者只有意圖、沒有行動,那麼使用這樣的「神器」可能會造成防衛過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