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於2020.3.26
事情是這樣的。
昨天看新聞,看到美國一個政治評論雜誌Politico採訪了34位意見領袖,詢問這次疫情會給社會帶來什麼樣的長期變化。其中有一位教授(Mark Lawrence Schrad 維拉諾瓦大學政治學教授)的意見打動了我。
他在採訪中提出了一種「全新的愛國主義」。他說,過去美國的愛國主義一直是與武力掛鈎的,但是這一次為國出徵的大部分是醫生、護士,這些人同樣是為了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逆流而上。同樣的,這些人的犧牲也是真正的愛國主義。愛國主義不僅意味著武力戰爭,而是意味著把身邊人的健康和生命保護好。
我同意這個觀點。
那麼,這個觀點,使我想到了什麼呢?
我首先想到的是:我們國家也有很多抗擊在疫情一線的醫護人員,他們同樣也是愛國者,他們的行為不亞於在戰場上與敵作戰的部隊官兵,他們同樣是參與了一場非戰爭軍事行動,也是愛國主義的具體體現。而且,根據報導,已經有多名醫護人員在救援人民群眾的過程中,不幸感染而犧牲。李文亮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其次,我想到的是:既然這些醫生或護士也是在「作戰」,也是在保衛人民生命與健康,那麼這些不幸犧牲的醫護人員,在死後,是不是也應該像部隊官兵一樣得到「烈士」的待遇呢?
我以為必須得!
想到這,寫一篇研究報告的想法在我腦子裡逐漸形成。一些初步的想法有:這些犧牲的醫生護士,不應該只是參照工傷的標準來發國家補助,而應參照軍人烈士的待遇來發國家補助;而且國家還應該給他們發「烈士證」,其子女也要同等享受軍人烈士子女一樣的待遇。另外,在未來信息化戰爭中,擁有高技術的地方專業人員參與戰爭,發生意外後,如何撫恤?是不是應該改變對戰爭概念外延及戰爭主體的重新理解?是不是應該制定相關的配套制度?等等。
想法有了,就上網先做一下調查研究。
調查發現,原來這一想法,已有人想到了。比如,2月15日,王平聚律師在網上發表文章:「抗疫犧牲醫生應評為烈士的依據」,從法律角度說明了評為烈士的合法性。2月18日,四川省腫瘤醫院「溫柔醫刀」,在網上有篇文章「疫情是戰爭,死去的醫生不是工傷,而是烈士!」表達了同樣的觀點。
再深入一查,2月15日,人民網評有篇文章「請授予殉職醫護人員烈士稱號」。2月17日,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央軍委政治部已經聯合發文,要求妥善做好抗疫犧牲人員的烈士褒揚工作,其中明確將烈士的評定範圍涵蓋到軍人與平民。
調查到這兒,我就明白了,研究報告已經不用再寫了。一方面已經有很多人提出過類似的建議;二是國家層面已經在行動了,只是目前還沒出結果。
你看,一下子我也經歷了一次像《流浪地球》中一樣的「飽和式救援」。
但我心裡反而釋然了。
相信對於那些在抗擊疫情中犧牲的醫護人員,一定會有一個好的結果。
向逆流而上的醫護人員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