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法治社會,作為國家的公民,應該做的就是遵守法律,不去做違法的事情,否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根據某媒體12月26日報導得知,在山東某地,有一名銀行司機馮某,他出軌於一名已經離了婚的女子,後來他將女子殘忍的勒死,然後用鐵鏈等物品綁住女子的屍體,並將其一同沉進了水底中,嫌疑人還用受害者的銀行卡盜取了20萬元。
直到最後女子的屍體浮出了水面,當地的居民發現之後就趕緊撥打了報警電話。當地法院在對於此案進行一審時,嫌疑人被依法判處死刑,緩期執行,但是情人的家屬卻依法提起了抗訴。
據了解,嫌疑人今年已經有38歲了,他的老家是在山東,嫌疑人是當地某家銀行司機,並且在此已經工作了很長的一段時間。
受害者王某今年34歲,她在2009年的時候結過一次婚,但是後來又離婚了,受害者的孩子現在已經有7歲了,她在當地的一家房地產中做一位後勤人員。
因為工作上的原因,受害者和嫌疑人是認識的,並且嫌疑人在知道受害者離婚之後,就對受害者開始追求,而嫌疑人有家有室,卻對受害者謊稱和自己的妻子的感情不和,也會離婚等,並且嫌疑人還拿出了假造的離婚證,以此來讓受害者相信他說的話,當然嫌疑人也一直最求受害者,最後受害者就漸漸的同意了,並且他們二人也發生了關係。
之後受害者就想著二人能夠結婚過日子,於是就將這個想法告訴了嫌疑人,但是嫌疑人卻在網上購來了一些鐵鏈等物品,好像在預謀著什麼。
到了2018年7月24日,嫌疑人以去戶外野餐為理由,將受害者約了出來,於是受害者就開車接上嫌疑人到達了當地的一個水庫附近開始野餐。到了當晚十一點左右的時候,嫌疑人用事先準備好的繩子將受害者殘忍的勒死,因為擔心事情敗露,嫌疑人就找地方進行拋屍。
在7月25日,嫌疑人用事先買來的鐵鏈等工具,將受害者的屍體綁好,然後將其扔進了水庫之中,受害者的屍體也因此沉入到水底,事後嫌疑人就回到公司繼續工作。
在行兇之後,嫌疑人還找到受害者的銀行卡,因為在此之間受害者曾將自己銀行卡密碼告訴了他,因此嫌疑人通過各種方式提取了20萬元。
到了7月29日,嫌疑人被當地警方成功抓獲,並且被盜走的現金也已經被查回。在2020年1月9日,當地的法院對此案進行一審判決,嫌疑人被判死緩,但是受害者的家人卻不滿而提起了上訴。
在6月24日,當地高院駁回了上訴,並且要求維持原判。
12月26日的時候,相關記者從從採訪中獲悉,受害者繼而呢還是對此不服,要求立即判處馮某死刑並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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