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通報
2021年1月2日凌晨,南陽社旗縣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有人在某小區大門口燃放煙花爆竹。燃放煙花爆竹的巨大聲響不僅驚擾了正在睡夢中的居民,而且給臨街商鋪帶來了火災隱患。接到報警後,民警迅速前往現場處置,及時制止違法燃放行為,並現場傳喚涉嫌違法燃放煙花爆竹嫌疑人周某到所接受調查。
城郊派出所依據《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依法給予周某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社旗警方提醒各位父老鄉親: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會造成空氣汙染,而且存在火災隱患,危害他人和自己人身財產安全。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公安機關將聞聲而動、一查到底,一經查實,從嚴處罰!請大家自覺遵守禁燃禁放相關規定,積極舉報違規燃放行為,全民攜手,共同守護我們身邊的藍天白雲、綠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