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大河報記者 寧田甜 實習生 張洪瑞
孩子喝了23支葡萄糖酸鋅口服溶液後,家長才發現藥是過期的。1月6、7日,頂端新聞•大河報分別予以報導。
1月6日當天,鄭州市二七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便介入調查。具體調查結果如何?事情有何進展?
1月7日,頂端新聞•大河報記者繼續追蹤。
黃女士稱這些過期藥系從該藥房購買
追蹤:執法部門初步調查結果顯示,消費者投訴情況和調查情況不符
1月6日,鄭州市淮河路市場監管所相關人員說,按照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會在法定時間內給舉報人準確答覆。
1月7日,鄭州市淮河路市場監管所喬姓負責人告訴了頂端新聞•大河報記者初步調查結果。他說,接投訴後,1月6日下午,他親自帶領副所長共4名執法人員前去眾泰大藥房調查此事。他們調取了藥房的銷售記錄,索要了藥房的進貨票據。經調查發現,黃女士所投訴的情況和他們調查到的那些記錄上的藥品批號不一樣。
「整個調查過程,都有執法記錄儀錄像。」該負責人說,藥房的上家——醫藥公司的進貨記錄,都沒有這批貨,「當然我們還不敢現在定性」。鑑於這種情況,為慎重起見,監管所約了雙方於1月8日到所裡。
「作為我們來說,是很想積極為雙方進行協調的,但鑑於投訴人的時間問題,我們以投訴人時間為準。」喬姓負責人說,1月8日上午,雙方當事人將到監管所,「我們將做進一步調查和了解。」
藥房:會全力配合調查,不會多說什麼
1月6日,當事人黃女士告訴頂端新聞•大河報記者說,6日上午10點左右,她就接到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電話,說已經通知了藥房相關負責人,約他們一起坐下來好好談談。
「我當時在上班,總是請假影響不好,就約到了本周五。」黃女士說,孩子現在已經沒什麼事了,也不發燒了。
1月7日,眾泰大藥房負責人郭先生說,6日,轄區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前往藥房調查。當天,他們提供了銷售報告、進貨記錄等相關證明材料,後續還會再提供一個同步的配貨記錄。執法人員已把自2018年至今所有的相關記錄都查完了,具體結果還需向執法人員了解。
「我們會服從市場監管部門的調查結果。若覺得被冤枉會進一步提出自己的訴求並提供證據。媒體既然介入了,我們不能不負責任地應對。」郭先生說,「假如真是我的問題,我會承擔我的責任,但要不是我的問題,我也不會攬到自己身上。」
郭先生說,作為一個普通經營者,誰都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如果黃女士還要理論,他希望當事雙方能在媒體見證下再回顧一下事件的來龍去脈。郭先生說,事已至此,他會全力配合調查,不會多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