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8月21日訊 近日,濟南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睏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進一步做好全市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閃電新聞記者了解到,《通知》中包含三級智力、精神殘疾人可單人納入低保;無法返崗復工的人員可享受一次性臨時救助金2000元;困難群眾可獲得價格臨時補貼等惠民政策。
適度擴大低保覆蓋範圍,實現「應保盡保」
適度擴大低保覆蓋範圍,對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經本人申請,可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低收入家庭一般是指家庭人均收入高於當地城鄉低保標準,但低於低保標準2倍,且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的低保邊緣家庭;重殘人員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精神殘疾人;重病患者是指患有當地有關部門認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員。重特大疾病病種參照市醫保部門確定的15種居民醫保門規病種和23種職工門規病種合併為26種病種,分別是:1.惡性腫瘤;2.慢性腎衰竭(尿毒症期)的透析;3.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異治療(限心臟、肝、肺、腎、異基因造血幹細胞移植);4.精神病;5.慢性病毒性肝炎;6.肝硬化;7.再生障礙性貧血;8.結核病;9.系統性紅斑狼瘡;10.血液系統疾病(血友病、骨髓增生性疾病、骨髓增生異常症候群);11.慢性腎衰竭(非尿毒症期);12.糖尿病(有心、腦、腎、眼、酮症併發症之一);13.高血壓(有心、腦、腎、眼併發症之一);14.肺心病(並發右心衰竭);15.冠心病(反覆發作心絞痛或心肌梗塞);16.腦血管病(並發後遺症);17.慢性心力衰竭;18.風溼性疾病(風溼熱關節炎、類風溼關節炎、多發性肌炎和皮肌炎、動脈炎、血管炎、過敏性紫癜、白塞病、強直性脊柱炎);19.間質性肺疾病;20.重症肌無力;21.癲癇;22.帕金森氏病及症候群;23.多發性硬化;24.苯丙酮尿症;25.骨髓增生異常症候群;26.肝豆狀核變性和強直性脊柱炎。
適度擴大臨時救助範圍,實現「應救盡救」
對受疫情或災害等影響無法返崗復工、連續三個月無收入來源,生活困難且失業保險政策無法覆蓋的農民工等未參保失業人員,未納入低保範圍的,經本人申請,由務工地或經常居住地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2000元;對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響陷入困境,相關社會救助和保障制度暫時無法覆蓋的家庭或個人,及時納入臨時救助範圍;對遭遇重大生活困難的,可採取一事一議方式適當提高救助額度;落實鎮街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開展「先行救助」,有條件的區縣可委託村(社區)直接實施小額臨時救助,提高臨時救助效率。對申請臨時救助的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重點核實其生活必需支出情況,不再進行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調查。
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實現「應養盡養」
完善特困人員認定條件,將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覆蓋的未成年人年齡從16周歲延長至18周歲。精準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根據救助對象本人意願將符合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條件的對象及時納入保障範圍。對有集中供養意願的特困人員,實行願進全進,盡最大努力收住有集中供養意願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年底前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提高到50%以上。加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提高分散特困人員照料服務水平。
加強防止返貧監測預警,實現「應兜盡兜」
紮實推進社會救助兜底脫貧行動,健全完善監測預警機制,制定出臺《關於進一步健全完善防止返貧監測預警和基本生活救助機制的實施意見》,切實做好睏難群眾動態監測,及時預警致貧返貧風險,確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戶、不落一人」。嚴格落實低保漸退政策,低保對象因家庭成員就業或者家庭經濟、生活狀況改善不再符合低保條件的,經區縣民政部門確認,延長低保待遇6-12個月。
優化社會救助工作流程,實現「應幫盡幫」
深化社會救助 「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拓寬受理渠道,人戶分離、城鄉混合的困難家庭可就近向濟南市區域內的有關鎮(街道)提出社會救助申請;簡化審批環節,優化社會救助審批流程,將社會救助審批期限由37個工作日壓縮到15個工作日以內,對特殊困難群眾要在24小時內先行給予臨時救助;依託省信息平臺及市級政務服務移動平臺,開發社會救助移動端服務應用,推行 「指尖辦」「掌上辦」等便民服務模式,實現救助政策、救助對象、救助信息的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各級民政部門要暢通社會救助服務熱線,採取多種方式加強熱線宣傳,提高社會救助服務熱線和社會救助政策知曉度,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
健全統籌協調機制,實現「應聯盡聯」
各級民政部門要主動對接扶貧等部門,進一步加強動態管理,定期開展信息比對、入戶核實,暢通溝通渠道,實現信息共享。要進一步加強低保與社會福利、社會保險以及其他社會救助制度銜接,以保障基本生活為目的各類補助政策原則上不重複享受。分散供養的孤兒家庭符合低保條件的,家庭成員共同納入低保範圍,孤兒本人不再發放低保補助金。加強信息核實,低保老年人不再提交經濟困難老年人補貼申請,低保殘疾人不再提交殘疾人生活補貼申請,由各區縣民政部門每月通過山東省社會救助綜合管理平臺進行低保老年人、殘疾人信息比對,及時調整經濟困難老年人補貼和殘疾人生活補貼發放人員。
全面落實各項惠民政策,實現「應補盡補」
密切關注物價變動情況,物價漲幅達到規定條件時,及時啟動實施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按時足額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全面落實對全市城鄉低保戶和農村特困供養人員每戶每月減免15 度電費,電費先收後返的有關規定;全面落實對低保家庭生活用水每月補貼19.1元的標準;全面落實按照城鄉低保家庭每戶一個月低保金,農村特困供養對象每人一個月基本生活的標準發放取暖補貼相關政策,集中供暖的低保家庭取暖費用按照每平方米19.5元繳納。
閃電新聞記者 婁冬梅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