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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終於看完魔戒了。書和電影一起。真的,時至今日才讀完,當真是件丟臉的事情。一方面懾於它的長度,另一方面死硬非讀英文版不可。在此期間一直拼命蒙著自己的眼,捂著自己的耳朵,不敢接受任何劇透。但還是知道了不少,例如Gandalf的復活之類。其實劇透也不甚壞,像Gandalf的復活這種劇情,如果沒有心理準備突然出現在面前,我可能會噁心得看不下去了。
但這是一本偉大的書。我到了現在,對文學的理解和領悟都比以前成長了許多的時候來讀,方充分地感受了這部書的偉大。所以我以為之前的拖延是有價值的。
死硬去讀英文版,而且挺在看電影之前去讀,這些選擇都會是有價值的。讀了英文版可以讀到那些詩,也可以讀到各種稀奇的古文文法。什麼thou之類的古文倒是司空見慣了,可是用be come來表完成時的這種德文式的日耳曼文法,還是第一次見到活的運用。讀英文版,不由自主地就會念出來,而且不由自主地就會帶上中氣。以前很不習慣讀英文的時候帶上十足的中氣,但現在已經很習慣了。
讀了讀朱學恆的譯本,那簡直就是羅森寫的風味了,也許還不如。而魔戒的情節的曲折度是肯定要輸的。
我覺得魔戒最了不起的地方,其實是大家都非常感動,卻很多人都忽略過去了的一個地方——萬人衝鋒的大場面。電影拍出來的是不容易,可是書寫成這樣,尤其不容易啊。人人都知道萬人衝鋒的大場面的震撼力,但沒有人寫得出來,《戰爭與和平》也沒能做到呀。是所謂人人心中有,人人筆下無。魔戒之所以是魔戒,是因為萬人衝鋒。假如沒有萬人衝鋒只有中土大地和精靈語,那恐怕就會降為連《溫室》都不如的一般佳作了。
龍槍?除了萬人衝鋒幾乎什麼都有,但就因為沒有萬人衝鋒所以它什麼也不是。
還有一部作品試圖寫出了萬人衝鋒的大場面,當然遠遠不如魔戒就是了。這是銀英。所以10年來銀英在我們的年輕人中掀起了那麼大的反響。既然一部不如魔戒的、盜版的書能在我們身邊有如此反響,我們可以想見50年代在英國發生的轟動了。如果沒有萬艦衝鋒,光靠不同頭髮顏色的帥哥講著自作聰明的政治理論,銀英怎麼可能徵服這麼多人的心呢?
魔戒所選擇的文化背景,正是最適合展現萬人衝鋒的魅力的時代。進入熱兵器時代後,「密集衝鋒」的隊形也變得十分分散,坦克集群的推進更是在幾乎能夠在太空中看到的尺度上展開,而不可能再現長矛林立、螞蟻一般的衝鋒了。
在讀魔戒期間,我還讀了一部太平洋戰爭戰史。戰史就是這個樣子的:一仗接著一仗打下去,衝鋒、死亡……所以魔戒這樣的書,才有資格稱為「戰記」呀,豈是那些自稱為戰記的作品可比。但魔戒銀英這樣的書的野心還更大,他們自稱(或被出版商宣稱)是「傳說、神話、史詩」……
魔戒的宏觀情節開闔其實是非常精彩的,最後一戰,Aragorn和Gandalf呼應Frodo,調開了Mordor內的軍隊,吸引敵人的注意力,使得整體戰略一盤棋顯現得尤為清晰,在Anduin河邊分開的兩大線索終於匯合在一起,使得整個故事收向一個高潮。這不是現代通俗小說,建立在戲劇的基礎上的。這是與戲劇相獨立的古典小說,開頭並不如何出彩,但最後緩慢地堆積到一個可怕的高潮。高潮之後,故事以一個逐漸交待所有出場演員的謝幕的漫長尾聲逐漸結束,也不令人驚訝了。《大衛·科波菲爾》就是這樣的布局。
故事從Fellowship分手到大高潮只有一個月時間?很厲害的緊湊。
說魔戒的正邪分明是古典風格,我不敢苟同。魔戒的正邪分明更像是一個人被宣傳機器的謊言弄得倒胃口了以後,強行寫出的一個清澄的世界,來以最大的張力說出自己的理念。所謂古典麼……英國最偉大的史詩是失樂園,失樂園裡最感人的人物就是路西法。所以古典的風格不是正邪分明的代名詞。
Nazgul(戒靈)帶來的恐懼,其實令我想到了轟炸機。敵人轟炸機的飛過,令下面的人感到恐懼,這不是因為魔法,但是同樣真切。轟炸機也許是最適合作二十世紀的象徵物的,勝過奧運五環或蘑菇雲之類,因為飛機發明於世紀初,也因為轟炸機不僅非常直接地帶給大多數人災難和毀滅,勝過原子彈,而且僅僅飛過也可以帶來象徵性的巨大恐怖,勝過坦克與瘟疫。
Saruman塔裡的那個球,可以遠距離通話的那個palantir,書中有一句奇妙的話:「Sauron不說謊,他只是讓你看到他願意讓你看到的東西。」這是二十世紀以來,宣傳機器的精髓。而一個人處在宣傳機器的謊言的可怕潮流面前,不僅立刻會感到噁心,而且意志稍微薄弱一些的人很快就會徹底聽從敵人的擺布,要麼像Saruman或汪精衛那樣成為走狗,要麼像Denethor或張伯倫那樣喪失抵抗的勇氣。其實,宣傳機器所留下的烙印,深深地刻在了人類的靈魂上,一直帶入新的世紀,也許是二十世紀所留下的最深刻的東西。如果你不相信,去聽聽美國之音就可以領教了,短波收音機就是palantir,但如果沒有Aragorn那樣的意志,不可以去嘗試。
The One Ring對於人的靈魂的影響方面,也有宣傳機器的影子,不過被極大地強化了。事實上,Ring所留下的創傷具有輻射傷害的某些性質。作者說:「本書假如完全按照二戰來寫,那麼The One Ring就會被用來對付Sauron,而Saruman會被enslaved而不是毀掉。」可見,即便The One Ring在最初的構想中只不過是旅途上撿到的一個隱身戒指,但是故事寫到最後,Ring的力量和原子武器在作者的心裡也重合到一起了。
魔戒不是完全忠實於二戰史實的,但它一定是忠於那個時代的,因為它忠於作者的靈魂,而作者的靈魂被那個時代所塑造。Oh behold the book! 我們有一部按照韓戰寫出的科幻,Starship Troopers,我們有一部按照越戰寫出的科幻,The Forever War,但我們竟然有一部按照第二次世界大戰寫出的奇幻,如此充分地寫出了那個時代精神,有誰能完全領略它的令人目眩的高度?
書的倒數第二章,The Scouring of the Shire,令我特別感興趣。後來我倒並不意外地看到在電影中把這一章徹底刪去了,因為它是一個獨立的故事,一個「OVA」性質的東西。(史詩作品中總是有這麼個OVA,外傳性質的,完成了可怕的大旅程的同伴們,成長了,再回來為了一件小事小小地緊張一回,從而讓讀者露出會心的微笑。在鹿鼎記中是雅克薩之戰。)
The Scouring of The Shire這一章寫道,Shire也飽受戰爭陰雲之苦,警察到處都是,人民被強行徵稅掠奪,幾乎所有的自由被剝奪,可怕的法令不斷頒布,反抗的人被逮捕、虐待。那些警察們也很厭惡自己的工作,但是他們在法西斯上臺前就是警察了,只得硬著頭皮幹下去。這個細節非常精彩。寥寥幾筆,寫出了一個小規模的一九八四,五臟俱全,甚至還相當到位地寫出了那個一直不出面但人人懼怕的老大哥,在魔戒裡叫做「老頭子」,獸人語方言Sharkey。甚至在一般百姓之間也滿是orc-talks。
這其實也是威爾斯在1908年寫出的The War in the Air的尾聲的情景,戰爭雖然結束了,但是人民的自由沒有被交還。據說1930年代的美國政客像狗一樣地低聲下氣,哪裡像現在這樣作威作福。
現在可以知道一九八四和魔戒的差距了。一九八四所寫的,只不過是魔戒中的不重要的一章的內容。一九八四寫的只是那一個時代的不重要的一章的內容。誰敢說一九八四勝過魔戒?簡直是螢火之比皓月。難道一九八四寫的就是人性的苦難,魔戒的大場面只不過是小孩子的玩意?難道一個知識分子躲在門縫後害怕警察的腳步,只有這種東西是真實的人性?難道頓河兩岸坦克鋪開的大地,太平洋上燃燒突進的巨艦,倫敦上空噴火墜落的鷹群,廣島的閃光和蘑菇雲,那些東西加起來,卻只是小孩子的玩意,卻不能引起成年人的沉痛與感悟嗎?要說沒人能把那些寫出來也倒罷了,但是魔戒這不是寫出來了嗎?再也沒有更加倒錯的世界觀了。一九八四和魔戒的相對位置沒有被擺正,是因為人們被palantir騙了啊。
電影之忠實原著,實在是可圈可點。大量原著中的原話,原詩,都在電影中出現。我們什麼時候能夠看到一部如此忠實到底的金庸片?讀完了原著,仍然覺得電影好看,這是很不容易的。風之谷的漫畫讀完了以後再去看電影版,感到簡直像渣一樣。可那是至今日本動畫中頂級的十來部劇場版之一呀,而且是由漫畫作者本人導演拍攝。更加可見魔戒電影的不容易了。原書有六卷,順便一說,風之谷漫畫大致可分為等長的四卷,劇場版拍的是第一卷。也就是說,每一卷可以拍一部2個小時的電影。所以魔戒電影的「三部曲」弄到每部4個小時也不足為奇了。如果能清醒地知道魔戒電影不是三部電影而其實是六部電影,像星球大戰那樣的「雙三部曲」,無論誰打算一天之內三碟連放看完全片,也要三思而行了吧?
不過有這樣幾點,是我感到與原著不同,而且是體現了電影編導的審美選擇,並非因為限於片長的。
一個是樹人。我對樹人懷有很深的感情,一個原因是樹人是書裡第一場大戰的決定性的一方,第二個原因是樹人有理由成為魔戒中實際上超越hobbits和精靈的最好的設定。說它是最好的設定,是因為第一,樹人充分地古老、神秘,是中土大地上最古老的生靈,勝過精靈。這最為符合Lovecraft的「最震撼的是宇宙之恐懼」的理論。第二,樹人符合英國五六十年代風行的植物怪獸的設定。實際上,我們看到半身人衍生出去的設定,只是淪為盜賊而已。精靈衍生出去一個黑精
靈(在魔戒中精靈墮落直接成為orcs,沒有什麼墮落了還能自鳴得意的黑精靈,oh yeah。),不過黑精靈的營養也是有限的,請看樹人衍生出去的是什麼?沙蟲!沙丘中的沙蟲,神聖的,以香料支撐著銀河帝國的怪物。進一步衍生到風之谷中的王蟲。(正如植物怪獸符合英國五六十年代的主流一樣,蟲也符合日本動漫七八十年代的主流,因為手冢治「蟲」。)那是些何等悲憫偉大的生物。
回頭來說,第三個我喜歡樹人的原因,是樹人的強大與熱血。在原著中,我印象最深的戰歌是樹人的,萬萬想不到他們會唱出這樣的戰歌來:
We go, we go, we go to war! .。.
這簡直是星船戰隊的那種氣勢。與之相比。後來人類們的戰歌都像是拉長腔的戲文了。
第四個原因是樹人象徵中國。我一直有在科幻作品中尋找中國的癖好,不過不會太捕風捉影,像The Forever War裡就沒什麼可以類比到中國的。在魔戒中,對現實的影射不是非常明顯的。可以板上釘釘的恐怕只有Mordor代表歐洲軸心國,而Gondor代表英國。然後,猜測稍遠一些,Saruman比較像是日本,日本的主要敵國有二,一個是英國的kinsmen,美國或Rohan,還有一個就是神秘、古老、強大而遲緩的Fangorn了。不過這樣的話,似乎找不到什麼蘇聯的位置了。:)
樹人的事情說完了,我主要為了沒能在電影中聽到「We go, we go」的戰歌而遺憾。然後繼續說書和電影之間的不同,說到蜘蛛女王Shelob的巢穴。
原著裡,巢穴的甬道是極為寬大、筆直的,有著直而光滑的牆壁,兩側有十幾個洞口開向側道,但主幹道是幾乎始終筆直的。也就是說,給人某種「金字塔底的地道」的感覺,而不僅僅是一個野獸窩。這種精心修建的神秘迷宮,實際上也是Lovecraft流傳下來的精髓設定之一,電影裡將其棄之如遺,真可惜。
正是因為這個迷宮,所以Shelob恐怕比第一部裡出現的Moria下面的火焰大菠蘿Balrog還要厲害些,因為Balrog可沒自帶一個迷宮呀。Gandalf,活了幾百年的不是人的大Wizard,打Balrog打得驚恐萬狀,還把自己賠了進去。Sam卻一把匕首一盞燈,打跑了Shelob,自己除了疲憊和驚嚇外毫髮誤傷。Hail Samwise Gamgee the Brave!
魔戒這個書,有些不如西遊記的地方,也有好些勝過西遊記的地方。說到唐僧死了,死得透了,Fellowship只剩下豬八戒一個人,豬八戒一個人去取經!這種深刻的震撼真是西遊記追不上的。正如西遊記把Sauron和Aragorn捏成一個人物是魔戒追不上的一樣。不過魔戒裡的死而復生也太無賴了些,據說國內玄幻喜歡在武俠裡帶魔法設定的最初動機之一就是奇幻裡人死了你可以讓輕易他活過來。真是呸。電影裡變本加厲,連Aragorn也玩一回跳崖,真是呸。
外國人讀三國,就算是本事很大的,大多也就是在赤壁止步了。然而三國裡的「談笑間檣櫓灰飛煙滅」之後,還有更加深沉的極大感動,「出師未捷身先死」。一部後來的作品,繼承前人的文化遺產,多半只能繼承前三分之一的內容,就自鳴得意得不得了。而能夠充分繼承全部文化遺產的人,則足以不借著前人的名號自立於世,因為他把真髓學來了,並且自己以大師的身份,把它完整地傳給後人。紅樓夢留下來的文化,無非是黛玉進賈府、秦可卿病死、劉姥姥進大觀園之類,而後面什麼白雪紅梅烤鹿肉,什麼敞著領子划拳,吟「良辰美景奈何天」,乃至於薛寶琴,這些知識都止步於非常投入的紅迷了,同時也難以在各種號稱繼承了紅樓夢的作品中見到。魔戒也是一樣的,能繼承魔法師、半身人、黑袍客、精靈、矮人、光輝森林、地下巖城、大菠蘿的,只不過是西方現代奇幻的皮毛而已。能夠繼承了樹人、能夠繼承了Shelob的迷宮、palantir、正義的骷髏國王、萬人衝鋒的作品,都已經能夠獨自開業,而不會被認為是魔戒羽翼下的小娃娃了。大概也正因為如此,這些最正統的最高超的名著,才叫人幾乎不敢承認他們是正統奇幻。
但具體地說,我只是為了電影裡面沒能拍出一個光滑寬敞的迷宮而感到遺憾而已。
原著裡面另一個大感動的場面是The Ring被銷毀的時候,在Black Gate之外的絕望的戰場上,突然天變得明亮了,人的心變得快樂,而orcs畏縮了。當時Gandalf說:「似乎The Ring-bearer完成了他的任務。」哦,這句「Ring-bearer」太棒了,這只是一個代號,而不是具體的名字,所以有一種二戰流傳下來的特有的戰略勝利感,能夠帶給人無盡的傳說和想像。而且,英語有一個非常棒的語法現象,就是可以用「er」後綴來表示作者、用戶、玩家、計算機、掃描儀等一應詞彙,樸素並且強大,它比簡單的Frodo一詞要高大一百倍。電影裡面沒有雲破日出的場面也倒罷了,連代號也沒給我們說一下,挺遺憾的。
電影裡對精靈公主Arwen的大加描寫恐怕還是累贅的吧。而且為什麼那些精靈的身材都這麼高壯?難道他們不該是比人類小一號的嗎?結果Arwen這樣一個女子居然和人類之中的偉岸武士Aragorn差不多高?那她比一般人都要高啦。
還有一個有趣的現象。Sauron的圖騰是一個Great Eye,(居然不是一個ring),而Saruman的圖騰是The White Hand,這一點對讀過小說版的人來說是不稀奇的了。書裡寫,這種軍徽,正如萬字旗或者紅五星那樣,出現在軍隊的頭盔、盾牌和旗幟上。(據說最初日軍的鋼盔正中有一個紅膏藥太陽,但是紅色過於醒目而便於瞄準,在戰爭初期被蘇軍把那個紅圓片當作靶心亂打,後來不得已把軍徽從鋼盔上去掉了。)
但電影裡為什麼沒有在orc官兵的盾牌和頭盔上畫上眼睛呢?憑著演職人員的敬業,這不可能是因為太麻煩。實際上,稍稍一想,就會發現,假如到處都畫了眼睛,那不就變成宮崎駿的風之谷了嗎?
因此,Jackson導演肯定看過風之谷,而宮崎駿肯定看過魔戒。在我們不知道的時候,他們的世界裡發生了如此的信息交流,其實是不奇怪的。所以啦,地海、時光之輪、DnD這些,會不會僅僅是魔戒所留下的Steward而已,真正的heir流落在異鄉。而1998年Neil Gaiman對幽靈公主的譯介,則不啻是一場return of the king。
幽靈公主的大高潮,主角他們被粘液困在山坡上一塊突出的巖石上,被包圍了。魔戒書裡,主角他們最後被熔巖包圍了。這和我所總結的攻殼機動隊的結尾cut和2001相同的情況一樣。這絕不是巧合,這是有意識的繼承和學習。母題絕不是簡單的東西。光靠巧合,靠猴子在打字機上亂蹦,是碰不出大師的。如果誰想要寫偉大的奇幻,就要從這樣的細微的地方開始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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