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查過自己的裡程數嗎?
近日,「站姐盜用吳磊裡程積分」的話題登上微博熱搜榜,演員吳磊的一位粉絲曬出與航空公司工作人員的聊天對話音頻,稱另一名粉絲多次盜用吳磊航空裡程兌換機票,共使用掉23萬飛行裡程,嚴重侵害了吳磊利益。
隨後幾天,江映蓉、黃英、李晨等明星也紛紛發文表示,自己的航空裡程被不認識的人士盜用。
01航空裡程為何會被盜?
一般情況下,在航空公司註冊成會員後,每次購買機票出行時可以累積一筆裡程,裡程的數額根據艙位和會員卡的等級有所不同。
藝人們因為工作原因,經常往返於各大城市參加活動,而且乘坐頭等艙機率較高,因此累計的航空裡程相當可觀。
對會員們而言,這些積攢下來的航空裡程達到兌換標準,便可以用於兌換機票、兌換機場增值服務、展開線下消費及商城消費等等。
除了本人使用外,航空裡程也可以轉讓給會員指定的受讓人使用。使用其他人的裡程換機票,前提是航空公司有「受讓人」制度,會員可以將自己的裡程用於他人。在帳戶裡添加受讓人,直接使用該帳戶下單機票。在網絡上有專門買賣裡程的商家,有些則是直接使用銀行卡積分轉換成航空公司積分。
知情人士透露,盜刷裡程則性質更加惡劣,是有人掌握了一些會員的帳號、密碼,把不認識的陌生人添加為帳號的「受讓人」,生效後兌換機票。
關於多位明星裡程被盜刷一事,有分析認為可能是明星的個人信息被買賣或粉絲通過一些途徑獲得明星的身份證信息後,在航空公司app中申請了會員;又或者背後有一套倒賣明星裡程給粉絲的產業鏈。
02盜用航空裡程,屬於犯罪嗎?
早在2011年,被告人被告人代某因盜竊他人航空裡程積分,並將此出售獲利,被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同時將代某違法所得返還給被害人。
法院審理認為,代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冒用他人名義辦理某航空公司會員卡的方式,秘密竊取他人的航空裡程積分並出售,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
從刑事責任上來說,,如果將航空公司作為受蒙蔽的一方的主體,把裡程在法律上面來說作為虛擬財產來認定,盜刷行為還可能構成詐騙罪。
盜用航空裡程還不止於刑事犯罪問題,同時在民事層面上已經形成侵權。粉絲盜刷明星航空裡程已經侵犯了明星的財產性權益,致使他人遭受損失。李晨、江映蓉等明星可以根據乘坐的倉位、實際的票價來計算損失的財產權益,要求盜刷粉絲賠償。
在此次事件中,明星的帳戶密碼洩露還涉及到侵犯個人隱私,這其中包含了兩個方面,一種可能是平臺方的信息保管不當,一種是侵權人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信息。這些都也都與民法息息相關。
03航空公司是否難逃其咎?
如上文所述,明星的帳戶密碼洩露可能是平臺方的信息保管不當。航空公司在此次事件中是否有責任,還需要看其是否已經盡到了應盡的義務,即是否對用戶的帳號密碼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並且裡程積分作為一種虛擬財產,涉及到旅客的利益,用裡程積分兌換機票,尤其是兌換他人機票,航空公司是否對此建立起嚴格的審查制度。
然而,此次事件中已經暴露出航空公司存在著重大技術和管理漏洞。因具體細節上清楚,航空公司在此次事件應當承相應的責任還需要警方進一步調查。不管如何,在積極配合警方調查的同時,航空公司現在應當及時在技術和管理層面堵上裡程盜刷的漏洞,重塑公信力。
今年五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在下一步主要工作安排中指出,將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在相關法律進一步完善後,類似的盜刷、買賣明星行程等行為也許會得到遏制。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