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會同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正式發布《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經紀服務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經紀服務合同》三個合同示範文本,明確禁止違法群租。
資料圖 張風 攝
據介紹,此次出臺的三個合同示範文本,與2008年市建委(現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會同市工商局(現市市場監管局)印發的《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自行成交版)、《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居間成交版)、《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相比,主要做了以下兩個方面的調整:
一方面,合同適用區分更加明確。不同於2008年版的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本只是根據租賃的不同成交方式做了區分,此次發布的三個合同示範文本是分別針對住房租賃和房屋租賃經紀服務制定的。無論是通過自行成交的,或是通過經紀機構居間成交、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的,住房租賃合同均可統一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北京市房屋出租經紀服務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經紀服務合同》示範文本則適用於我市依法可以出租房屋的租賃經紀服務。
另一方面,增加了禁止違法群租的相關要求。《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經紀服務合同》示範文本均在說明中強調,不得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米、每個房間居住的人數不得超過2人等有關禁止違法群租的文件規定內容。同時,在合同中通過設立房屋整租、分租有關事項條款,明確禁止違法群租,一是在《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中專設「房屋租賃形式」相關條款,約定房屋具體居住人數及分間出租時的分租房間居住面積;二是在《北京市房屋出租經紀服務合同》示範文本「委託出租要求」中明確約定最多居住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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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多個地下室群租房死灰復燃 怎樣打破無奈的「循環」?
對帶來巨大安全隱患的地下室群租房現象,相關部門早就有了鮮明的態度,在過去的一段時間裡,也下大力氣進行了整頓和清理。但是,總還是有些邊邊角角冒出了死灰復燃的苗頭。
資料圖:閻彤攝
據北京日報報導,去年年底本市開展了近年來力度最大的一次地下室群租房整治。該報記者近日隨機選取了東城、西城、朝陽、豐臺等部分小區地下室進行走訪調查,發現有些地下室群租已出現反彈苗頭。
比如方莊某小區地下室,曾經一處被分成十多個隔間的群租房,已於去年年底清理騰空。5月中的時候,還是門口有鎖、屋內無人的狀態,但6月底就已經擺上了床鋪,有人入住。朝陽區的某小區地下室也是如此,曾經被清理得乾乾淨淨的地下室,又以居家過日子的面貌出現,煙火氣十足。類似的情形,各區各縣恐怕都不稀罕。
清理、死灰復燃、重拳再清理……再整頓地下室群租房這件事上,這樣的怪圈人們並不覺得稀奇。怎樣打破這個讓人無奈的「循環」才是當務之急。
其實,每次加大力度搞整頓清理,就像是「攻克」一塊塊的陣地。但是,攻下了、插了紅旗了,並不等於能夠長長久久地「佔領」。地下室終究是一個空間,長期閒置,難免有人動歪心思。與其任由旁人置喙,不如這些地下室的產權方自己開動腦筋想想怎麼合理合法地去利用。
比如,4月,本報也曾經報導過,也是在方莊,芳城園14號樓佔地1700餘平方米、曾經容納過3000多人居住的地下空間經過徹底騰退,成為社區居民生活管家基地。這裡逃生指示標識、衛生間、安全設施等一應俱全;醫療區、文娛區、商業區明亮整潔,成為了社區的居家養老、公益活動和便民服務的共享空間。
當然,除了有效利用之外,還要加大宣傳力度,嚴肅懲處那些心存僥倖的違規行為,對地下室群租房死灰復燃的現象必須零容忍。
來源:北京晚報、網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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