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一條所謂「新交規車輛避讓法則」的微博在網上熱傳。該微博稱:「『支路讓幹路,左轉讓右轉』舊法已廢止,新的車輛避讓法則如下……」
記者諮詢了浙江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以及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多名一線民警,他們均表示,所謂「避讓新規」其實是一個已經實施了近九年的老規定,而所謂新規的表述,也有個別條款不準確。
微博表述很複雜,其實沒必要這麼麻煩,進入路口牢記三原則:禮讓行人、轉彎讓直行、右轉讓左轉。杭州交警有關負責人表示,在市區主要道路開車,只要按照交通標誌和信號燈行駛就可以了。
圖片說明:1.A車直行,應讓A車右側的B車先直行,若出事故,A車負主要以上責任。
2.B車直行,A車迎面而來欲左轉,應讓B車。若出事故,A車負主要以上責任。
3.A車右轉,B車左轉,A車應讓B車先行。若出事故,A車負主要以上責任。杭州日報記者 陳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