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刻吸取小欖"11.13"事故教訓,切實做好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近日,南朗大隊加大對轄區社會單位違法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違法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此類違法行為。
↑↑現場情況↑↑
檢查中發現,檢查人員發現位於中山市南朗鎮欖邊工業區的尚雋家具有限公司公司涉嫌非法儲存天那水、固化劑等易燃物品,儲存區域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經中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檢驗,該物品屬危險品第3類:易燃液體。
↑↑整改完畢↑↑
經查,該家具公司李某存在非法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違法行為,李某也對自己非法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之規定,李某涉嫌非法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公安機關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處罰決定書↑↑
【來源:中山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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