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時間來,台州溫嶺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聯合城西街道消防工作站,對轄區所有易燃易爆危化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單位進行全面排查。
8月5日中午,在曙光路下保山邊某氣體有限公司進行聯合檢查時,民警發現該公司門口停放著一輛運輸車,車內有多瓶壓縮氣體鋼瓶,而駕駛員潘某並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並且車輛也不是正規的運輸車輛。民警當場查獲車內52瓶壓縮氣體鋼瓶,其中5瓶二氧化碳,2瓶氧氣,45瓶氬氣,並依法傳喚潘某,同時電話通知該公司負責人林某至城西派出所。
經調查,30歲的潘某是溫嶠鎮人,運輸鋼瓶一年多了,一般都運往城西街道及溫嶠鎮一帶的企業。這些鋼瓶裝滿氦氣、氬氣、二氧化碳等壓縮氣體,用於切割、電焊等,屬於危險爆炸物質。但這一年來,公司負責人林某明知潘某不具備運輸危險物品的資質,還是指使潘某非法運輸危險物品。這對潘某本人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都造成了極大的安全隱患。
目前,涉嫌非法運輸危險物質的違法嫌疑人潘某、林某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