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以載道其中間環節是什麼?》
文/ 讀美者
讀美者,呈獻之:《解書》,中國歷代書論今用導釋。
原文:
「書雖一藝,與性、道通。(清·何紹基《東洲草堂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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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美者|譯:
書法,即使只是六藝之一項。然而,它是與作者之性相通的。從而,與道相通。
「雖」,在此處不是「雖然」的意思。是「即便」,「即使」的意思。
書法是六藝之一。六藝者,禮,樂,射,御,書,數。
傳統中國講一個人的修身。修身是一個起點。
六藝就是用以修身的載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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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美者]說:
文以載道,是文化藝術特別重要的一個功能。是宋理學家周敦頤的思想。
上溯至唐代,張彥遠也述及「成教化,助人倫」,把文化藝術的社會功能明朗化。
當然也並不是所有的文,都可載道。
契機在性情。
為什麼呢?
為什麼書法與人人的性格必定相關和對應?
如果一位書者的書法,並沒有完整的承載其人之性情,是什麼書法呢?
何紹基的這一句,帶出上列幾個問題。
莊子曾雲,技,進乎道。
我們常說的誰寫得一手好字,
這與「書法」還有點差異。
歸結起來,「寫一手好字」,
還是在「實用美術」的層面,是一種「技」。
《中庸章句》稱:
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
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
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
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
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
這個「參」,即「三」。
即,這樣的,具有完整的人格化的「人」,方稱與天地並聯的
天地人三才之人「才」。
是對於人格自我發展的極致理想,
可以與天地同列,成為中介。
是把書法作為一個借題,
它發揮的是自我的認知,
即「盡人之性」。
藝術,必定是表達。而表達,也存在泛泛之表達,
與表達的圓滿性之別。
例如,碳與鑽石,分子相同,結構不同而物性相去天壤。
泛泛表達就是碳。鑽石,就是表達的圓滿性。
所以書者之書,以性情之圓滿承載,方為天心之作。
如果書者之書,並不能完整承載其性其情,
則最優,也僅能列入兩者。
其一,是奴書,即,亦步亦趨,高仿某家。
其二,是秀才字。即,
並無病,無過。
亦乏善可陳也。無過亦無功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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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以格物,審美致知
藝術,鑑賞,收藏觀
|讀美者|
呈獻
真切品質的藝術閱讀
有幸與
經年為伴#遇見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