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香港8月19日電 香港一名證券公司前董事被控謀殺情婦案件,今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審理,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終身監禁。由於死者屍體一直未尋回,因此案件屬於香港首宗沒有找到屍體、沒有法證幫助和沒有被告供認下,法庭定罪的兇殺案。
法官表示,雖然被告沒有在庭上講述殺人動機及方法,但案件有強烈環境證供。法官讚揚負責調查案件的東九龍重案組及淘大花園有良好保安系統,令兇手繩之於法。香港東九龍重案組總督察鍾志明回應稱,歡迎法庭裁決,彰顯公義。
案件發生於2011年,死者秦嘉儀返回與被告租住的寓所後失蹤,警方之後憑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被告用手推車載著一個尼龍袋離開,相信袋內就是秦嘉儀的屍體。被告殺人後找裝修師傅翻新案發單位,將屋內所有物品搬走,以向妻子證明已結束婚外情。(郭曉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