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珈偉新能:關於控股公司籤署電動車鋰電池銷售合同的進展公告
珈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控股公司籤署電動車鋰電池
銷售合同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
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合同籤署情況
珈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下屬控股公司珈偉隆能固態
儲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2019年1月更名為「珈偉隆能固態儲能科技如皋有限公
司」,以下簡稱「珈偉隆能」)於2018年6月與無錫中瑩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
稱「中瑩工貿」,現更名為「江蘇中鋰車業科技有限公司」)籤署了《關於電動
車電池系統購銷合同》,中瑩工貿將從珈偉隆能採購兩款型號的電動車鋰電池系
統,數量合計20萬隻,合同金額為43,200萬元,雙方約定將在一年內完成全部產
品交付。
上述交易具體情況詳見公司於2018年6月27日在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於控股公司籤署電動車鋰電池銷售合
同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85)。
二、 合同履行進展情況說明
截止目前,中瑩工貿下發電池訂單1200隻,實際交付完成300隻。
交付執行未達預期的原因有:
1、2018年度受國家去槓桿等一系列政策調控影響,中瑩工貿投資方因為資
金緊張導致投資資金未到位,從而影響其業務的發展。對於珈偉隆能前期交付的
電池產品,中瑩工貿未能按時付款,珈偉隆能出於風險控制的考慮暫停了後續訂
單交付。
2、2018年電動車新國標徵求意見稿出臺,2019年4月正式執行,所有電動
車輛必須符合新國標並且產品通過國家3C認證才能上路。而中瑩工貿的產品尚
未通過國家3C認證,導致產品未能如期交付給用戶。
從2018年6月份籤訂合同後,公司從項目立項到開發用了3個月的時間,已
經交付300隻給客戶使用。從客戶試用情況來看,產品性能、品質等指標均達到
預期目標。
上述合同進展詳見公司於2019年6月3日在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關於深圳
證券交易所年報問詢函的回覆》中的問題6的回答(1)。
三、對公司的影響
目前合同已到期,相關合作自然終止。對於合同未能按預期履行,根據約定,
雙方沒有違約責任。本次合作終止對公司未產生重大影響。
特此公告。
珈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2月7日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