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圓覺經》第五部分,佛回答彌勒菩薩提問,詳細解說生命輪迴的根本問題。
佛說:「一切眾生從無始際,由有種種恩愛貪慾,故有輪迴。若諸世界一切種性,卵生、胎生、溼生、化生,皆因淫慾而正性命,當知輪迴,愛為根本,由有諸欲助發愛性,是故能令生死相續。欲因愛生,命因欲有,眾生愛命,還依欲本,愛欲為因,愛命為果。由於欲境,起諸違順,境背愛心而生憎嫉,造種種業,是故復生地獄餓鬼。知欲可厭,愛厭業道,舍惡樂善,復現天人。又知諸愛可厭惡故,棄愛樂舍,還滋愛本,便現有為增上善果,皆輪迴故,不成聖道。是故眾生欲脫生死,免諸輪迴,先斷貪慾,及除愛渴。」
一切生命都是「因淫慾而正性命」。我們看動物世界,動物的生存活動主要有兩件事:一件事是找食物,另一件事是交配、繁衍後代。人比動物高級許多,有智慧,有精神追求,但仍然免不了「食色」之欲。男女性成熟後會相互思慕,不自覺地追求男歡女愛,最終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男女結合後產下後代。
為什麼無論男女,生來即有對異性的渴望和想要親近的衝動與行為呢?因為在過去世中形成了這樣的執著心。這樣的執著心埋藏在生命深處,到了一定時候就會自動發生作用,像電腦程式一樣自動運行,執行當初設定的功能。這樣的執著心,我也叫它思維程序。我們仔細體察自己,在心靈深處,這種不自覺運行的思維程序非常多,如果自性不清醒,就會被它們操縱和主宰。
在人死亡的時候,人極度虛弱無助、充滿恐懼,此時性的欲望變得更加強烈,非常希望得到滿足,以安慰戰慄的靈魂。此時遊魂飄蕩,為緣分所招引,見一對男女做愛,便恍惚參與其中,於是一下子就入胎了。愛慕那女子,他就生成男孩;喜歡那男子,她就生成女孩。那對男女就是他(她)下一世的父母。有了投胎經歷後,下一世這個生命會更加執著性慾及性器官。
由於渴慕的動機,便有了想佔有的行為,可是卻蒙著愛的名義,仿佛善良與正義,其實都是為了滿足那不可遏制的執著,於是人類的兩大情緒愛和恨由此誕生。順從和滿足他,他就歡喜,認為你好,願意與你相親相愛,極盡善良的舉動,將來更增生活的和美與善報。違逆或阻撓他,便生嗔恨,為滿足私慾,不惜採取極端行動,乃至殺生害命,做出造業行為,為將來招致惡報種下禍根。
一部分有智慧的人,通過觀察生命表現及遭際,認識到做惡造業,害人害己,發願與人為善,廣結善緣,以積陰德。但是佛說,這並不是修煉行為,只是「增上善果」,可以給未來帶來福報,但不能避免輪迴,更不可能修證成聖。要想不入輪迴,唯有斷掉貪慾,除去對愛的渴求。
修煉要去掉飲食、情慾、愛與恨以及其他一切執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