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張小朋友的照片上,被P上文字,變成了「想約」「開車」的表情包。近日有媒體報導,在某APP上,類似的萌娃表情包介紹中,不乏「撩漢/撩妹套路」「情侶開車表情包」這樣的描述。當下,表情包已經成為流行的社交語言之一,但軟萌的兒童與帶「顏色」的文字組合在一起,引發很大爭議。
把令人難以啟齒的「色情文字」與未成年人呆萌的形象結合,會降低人們內心的羞恥感,滿足內心對性等本能的渴望。作為一種巧妙的社交手段,這樣隱晦的處理方式可以產生意想不到的效果,並由此推動軟色情表情包的流行,漸次成為一種黑灰產業在網絡上興起。不過,把兒童肖像與色情文字結合起來,既違背了基本的公序良俗,也觸犯了法律底線,應當予以嚴厲整治。
無論是民法典還是未成年人保護相關法律,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都實行「零容忍」的原則。比如,對於未成年人的肖像權、名譽權和隱私權等權利保護,相比於成人更加嚴格,也具有更高標準。究其原因,就在於未成年人心智尚未發育成熟,沒有民事行為能力,需要獲得特殊的保護,這樣才能實現健康成長。在司法實踐中,也遵循著特殊、優先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要求。
時下,依法保護未成年人權利已具有越來越廣泛的共識,相應的法律體系也越來越健全。在此背景下,兒童軟色情表情包在網絡上被不斷製作和傳播,一方面證明未成年人保護還存在真空地帶,尤其是在治理一些隱性的侵害行為方面還存在疏漏;另一方面說明未成年人保護的責任體系尚有不足,亟待進一步明確責任並紮實落實。
砍斷兒童軟色情表情包的流行鏈條,離不開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和努力。比如,對於盜用兒童肖像製作表情包的始作俑者,應當給予處罰;同時,要不斷提高公眾的法律意識,注重保護兒童隱私,不隨便曬照或採取一定的技術處理措施,儘量避免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但更重要的是,在層層設置的防線中,平臺方作為第一道防線應承擔首要責任,兒童軟色情表情包在網絡上泛濫,平臺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人保護法》第77條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通過網絡以文字、圖片、音視頻等形式,對未成年人實施侮辱、誹謗、威脅或者惡意損害形象等網絡欺凌行為。由此不難看出,平臺方在處理不健康信息傳播方面有兩種責任,一是必須主動作為和主動幹預,二是接到舉報投訴後及時介入。但無論哪種情況,履行平臺主體和首要責任都是一種法定要求,也是一種道德義務。然而,弔詭的是,在用戶檢索出幾張兒童軟色情表情包進行舉報後,卻因瀏覽了相關內容,在首頁被推薦了更多類似的表情包。數據算法和智能推薦沒有起到防控作用,反倒產生了推波助瀾的效果。
軟色情表情包泛濫,平臺當擔負首責。如果連基本的責權利都未能清晰界定,未成年人保護就會成為空談。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平臺也沒有天然的豁免權。以結果為導向去調查平臺是否履責,並以連帶責任去追根溯源,對平臺的失職失責給予法律追究,如此才有望促進平臺真正扮好「守望者」的角色,如此兒童軟色情表情包才不會成為保護不力的諷喻。(來源:《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