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力」是指筆畫力度嗎?
字面意思確實如此。但筆畫力度又是什麼力度?
筆畫是靜止的「物體」,哪冒出的「力」呢?
Q1:「筆力」是指人身上的力嗎?
沈尹默說:「筆力是從哪裡來的?只要看看衛夫人所說『點畫……皆須盡一身之力送之』,就可以理解這個力,就是寫字的人身上的力。」
沈先生認為筆力是指人身上的力,這當然不錯,因為人若不用力,肯定什麼字都寫不出來。人使用某種「力」寫出筆畫,使筆畫又具有了某種「力」。
懂了這兩種「力」,就懂了「筆力」。
Q2:「筆力」是指運筆的功力嗎?
正確的廢話。「功力」又是什麼力?
Q3:「筆力」是指執筆要用力嗎?
有人認為「筆力」就是書寫時要用力,不用力寫怎麼可能寫出有力的筆畫?
並且舉出例證:小王獻之練字時,父親王羲之從後面抽他的毛筆,結果沒能抽出來,說明王獻之捏筆是很緊的。於是很多老師也都模仿著去抽學生的筆……
蘇軾早就反駁過,如果這樣的話,「則是天下有力者莫不善書也」。
仔細想一下,捏筆再緊,也只是橫向垂直於筆的力,用力再大,把筆管捏碎,又有什麼用呢?讓大力士來捏筆,該寫不好還是寫不好。
所以林散之說:「拿得動鋤頭,拿不動筆頭。」
「筆力」絕不是執筆要用力,執筆之力只要輕鬆自然,捏住筆不掉即可。
Q4:「筆力」是指筆毫和紙的摩擦力嗎?
有人又作了一番更「科學」的思考,所謂筆力,一定是來自毛筆和紙面的相互作用。那筆力就是摩擦力嘛!所以書寫時要逆鋒書寫,或頂鋒前行,也可以毛筆頂牢紙面一點點蹭著往前走,總之凡是能增大摩擦力的手段都具合法性。以至把筆用成了掃帚,按在紙面使勁摩擦摩擦,認為這樣就有力了。
以上是對筆力最大的誤解!
毛筆之所以成為藝術,是因為筆毫是軟的,「惟筆軟則奇怪生焉」。軟則變化無窮,若把筆毫按死,失去了彈性,則活的「筆性」就變成了「死物」。神氣又從何而出?
董其昌說:「蓋用筆之難,難在遒勁;而遒勁,非是怒筆木強之謂。乃如大力人,通身是力,倒輒能起。」
不是死用力,而是「通身是力,倒輒能起」,啥意思?就是說,這個力是「巧」力,不是蠻力。
「筆力」是指筆畫質量,而非力量
一切錯誤的源頭,在於對「力」字的教條化理解。
這裡的「力」不是指實在的力,不存在大小、方向、作用點,跟牛頓沒任何關係。
比如說某人「眼力」好,難道是指這個人眼珠子瞪出來的力比較大?「腦力」呢?腦子撐炸了?「聽力」是啥力?「理解力」、「想像力」、「注意力」、「判斷力」,又是指什麼力呢?
顯然這裡的「力」只是一個抽象概念,用來形容人或事物具有某種能力特徵。眼力好就是眼睛的辨別能力高。想像力豐富,就是想像豐富,「力」只是一個強調。
「筆力」就是筆畫好,筆畫質量高,「力」是抽象的概念,無關具體事物。少力即「劣」,多力即「優」。
王僧虔說:「張芝、韋誕、鍾會、索靖、二衛並得名前代,古今既異,無以辨其優劣,唯見筆力精絕耳。」怎麼「辨其優劣」?唯見筆力精絕。「筆力精絕」就是筆畫好!僅此而已。
《宣和書譜》評價草聖張芝的書法云:「筆力飛動, 神變無極。」「筆力飛動」就是筆畫好得要飛動起來,和「筆畫飛動」是一個意思。然而畢竟筆畫沒有像神筆馬良的畫一樣飛動起來。所謂「飛動」只是人的聯想,是主觀審美。
「筆力」的「力」不是物理的、實在的,而是視覺的、心理的。
「筆力」問題本質上是「審美標準」的問題
符合「審美標準」就是「筆力精絕」!不符合「審美標準」,就是「沒筆力」!
那書法的「審美標準」是什麼呢?很簡單,就是「神變無極」的「變」。「變」即陰陽,即相反關係的轉化。即剛柔相濟、方圓兼備、相反相成、不走極端。是謂「中和」。以及由聯想而生發出的情緒力、感染力。
據《宋史》記載,宋徽宗時期書法的評判標準是這樣的: 「考書之等,以方圓肥瘦適中,鋒藏畫勁,氣清韻古,老而不俗為上;方而有圓筆,圓而有方意,瘦而不枯,肥而不濁,各得一體為中;方而不能圓,肥而不能瘦,模仿古人筆畫不得其意,而均齊可觀為下。」
至於具體的某個筆畫的書寫問題,則非本文重點。
「筆力」=筆畫之力+人身之力
「筆力」即「筆畫之力」與「人身之力」的統一。
「筆力」不只是「審美標準」。
筆畫畢竟是人的身體書寫出來的,空有「審美標準」,人不實際用力,筆畫不會憑空出現。
這個力,也即書寫動作,是「人身之力」的本質。
一切形態來源於動作!
一切筆力皆人力!
因為毛筆是一次性寫就的,不允許重描,所以動作和形態具有一一對應性。
二者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問題。
這個神秘的「動作」是什麼呢?
中鋒用筆!
蔡邕《九勢》:「令筆心常在點畫中行。」
「中鋒用筆」是個超級大問題,留待別文詳述。
總結
筆力 = 筆畫之力 + 人身之力
筆畫之力 = 聯想出來的力 = 形態 = 審美標準 = 陰陽 = 情感表達
人身之力 = 實際書寫的力 = 動作 = 執筆 + 運筆 = 中鋒用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