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是什麼?什麼是書法?
---俗墨靜香
書法作為中國五千年傳統文化皇冠上的一顆明珠,是中華民族特色文化最具代表性的元素之一,其普及性卻遠沒有日本、韓國,並且至今為止,也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固定的定義。以至於出現了今日書壇黑白顛倒、美醜不分的亂象。
書法定義不明,會出現書法評價系統的喪失、混亂,出現與本源的脫節和斷裂。
在書法面臨前所未有的壓力與衝擊的今天,一個明確的書法定義顯得尤為重要。
究竟什麼是書法?簡言之,書即書寫,法即法則、規則、法度。就是按照規則、法度寫出的漢字,就是書法。其實,在這個定義中,省略了很多的成分。書法的本質遠沒有如此簡單。
首先,書寫的第一個必備條件:書寫的本體---人。人定義了美,創造了美。只有人類的實踐才能創造美、產生美。沒有人的參與,事物是冰冷的,沒有生命和靈魂的,是無所謂美的。在書法的定義中之所以強調「人」這個本體,是為了把當代的機器印刷品、機器雕刻、噴繪等排除在書法之外。
唐宋時期的雕版印刷、活字印刷、不同時期的各種碑刻均為書法。因為雕版印刷、活字印刷、碑刻的首道工序是手寫,在手寫完畢後,然後是刻工根據手寫稿進行刻板,然後才是印刷。而首道工序---手寫稿就是人主觀意識的反應,是人的思想、情緒、性格等元素的表達,所以他們是都是書法。有異曲同工之妙的甲骨文、澆鑄的金文、鐘鼎文、印章篆刻、瓦當文、碑刻等都屬於書法的範疇。
細言之,根據手寫稿雕刻出來的雕版版面、活字印刷的單個陽文字體、碑刻、印章等都是原手寫稿的一種生命的延續,一種手寫稿母體基因的繼承,與手寫稿之間是一種子母的關係,所以都是書法的範疇。這也就是為什麼雕版的版面、活字印刷的單字、碑刻、印章等都具有收藏價值和美學價值的原因。
經過印刷後的雕版印刷品、活字印刷品、碑刻的拓片、金文的拓片、印章等則是雕刻版面的克隆,也是書法生命的繼續,也屬於書法的範疇。
也就是說,這些形式的書法都經歷了手寫---刻板---拓印等工序,都是書法的延伸,都屬書法的範疇。
雕版印刷品、活字印刷品、拓片、印章等被電腦掃描後列印出來後就不是書法了。因為他們是用電腦排版、字庫調字或掃描儀掃描後列印或機器雕刻出來的,缺失了人的主觀創作及書寫過程,這樣的印刷品是沒有溫度,沒有靈魂的,是沒有生命的,是無所謂美的,所以不是書法。
一個名家的書寫的小字,在放大後列印出來的印刷品是不具收藏價值的。名家手寫的原稿當然是書法,但經過電腦複製、機器印刷後就不是了。
書法的第二個必備要素---書寫的工具要求。書寫的工具指傳統意義上的毛筆、刻刀或當代使用的硬筆(包括鋼筆、鉛筆、中性筆等)。硬筆書法也屬於書法範疇,只不過,硬筆由於操作簡單,線條單一等原因使他的藝術性大大降低,美學價值較低,更不具收藏價值。
軟筆書法之所以具有無窮魅力是這個工具先天性的優勢---軟所決定的。「惟筆軟,則奇怪生焉」。書法是線條的藝術,書者用軟筆通過提按、使轉、快慢、頓挫等書寫手段實現線條的粗細、長短、虛實、軟硬、濃淡、方圓乾濕等千姿百態的變化,通過線條的變化、字體的形態起伏來表達書者的情感。而欣賞者通過這些變化來揣度書者的人格、性格、氣質氣韻,來體會書者的情緒、思想、感悟、主張等。通過抽象的線條實現了書者與賞者之間跨越時空的靈魂的溝通與對話,給人以無限的想像空間,從而使書法呈現無窮的魅力。軟筆完成了文字的實用性與藝術性的完美的統一,這是硬筆書法所不能實現的。雖然,硬筆書法也屬書法範疇,但其僅僅是為了適應時代要求,為實現書寫的快捷和方便這個目的而存在的。
由於書寫工具這個因素的限制,使射書、指書、發書、人體書等雜耍式的書寫被排除在書法之外。
書法的第三個必備要素:法則。書法必須以漢字作為載體,而漢字作為一種文字,必須以記錄、傳遞信息為首要功能,必須首先具備實用性,也就是文字要有可識性,只有寫出的文字符合法度和要求才具備可識性,所有的自由和個性都要收到法則的制約。如果書者只注重個人情緒的宣洩,所書之字毫無法則,文字不能被識讀,賞者不明其意,就無從感知書者的情緒、思想和感悟,那麼書法就成了一種孤芳自賞,是書者之外無人相識的雜亂的、無序的、模糊的和近乎荒誕的亂碼,這樣的東西顯然是無法被人理解的。退一萬步講,書者所書失去法則,就脫離的文字的範疇,是一種「非文字化」的書寫,就背離禮他的本質,也就不屬於書法的範疇。
當然,法度不僅僅是結字規律和審美規律,還包括筆畫法度、章法、墨法、技法、筆法等,還包括形式上的印章要求、格式要求、落款要求等。有無這些法度是評判書法與否的重要標準之一。
當今的現代書風對傳統書法構成了強烈的衝擊。他們所謂的創新是基於西方現代理論構架為基礎的,他們通過誇張的線條、扭曲的形體,缺筆少畫的結構來表達對世界的感受,表現的是一種迷惘的、頹廢的精神世界。現代書風的創新完全拋棄了傳統文化和書法美學理論和價值體系,完全拋棄了書寫的法度和標準,是對傳統文化的全盤否定和拋棄。創新應該是在高度繼承基礎之上的創新,而不是推翻以前,重新開始,也不是對原有藝術形式和內容的的決裂式的變革。
現代書風的所謂創新脫離了漢字這個載體,脫離了傳統文化這個母體,失去了書法的核心理念,也就不能稱其為書法。就像京劇,把臉譜換做萬聖節的臉譜,把語速加速成說唱,把中文換成英文,這種創新後的京劇還是京劇麼?有些文化是可以中西合璧的,有些特色文化是需要保持的,創新不是瞎改、亂改。
現代書風的最大弊端在於它對整個社會的發展方向和書法美學導向的錯誤引領,其蠱惑性和破壞性不容忽視。受這種書風的影響,即使是王羲之再世、柳公權重生,他們的書法也入不了國展,他們的水平也會受到詬病。顯然,今天的現代書風和醜書代表的書法已經遠遠「超出」了我們先祖的水平,這是一種進步還是一種悲哀?
畢卡索曾言「如果我是中國人,我將會是一名書法家,而非畫家」。如果這位先賢真的來到中國,他會積極臨摹我們先人的美帖,還是會成為現代書風的一員?我想這個問題是不言而喻的。
如果現代書風是正確的,那麼我們在孩子幼稚園畢業後,就應該停止所有的書法教育,因為他們已經達到甚至超過了現代書風所謂「書法家」的水平,所有的國家要求的、正規的書法教育都是對幼稚園孩子書法水平的「誤導」。
如果現代書風是有生命的,那麼他們的作品連法度都沒有,連書寫內容都看不懂,後人該如何繼承和發揚?沒有傳承和發揚,何談有生命力與可持續性發展。
受書法必須具備「法則」這個條件的制約,所有書寫不具法則、無法識記的字體均不能成為書法。
書法的第四個必備要素:藝術性。
書法是我們中華民族文化的藝術瑰寶,是我們情感的流露,是生命的感悟、神韻的表達,是人與自然的統一,是我們哲學思想的體現,是書者人格修養的外在表現,是陰陽調和的和諧,是我們追求高雅文化的載體,是我們整個民族淨化心靈的工具,他必須符合我們民族自己的、書法的審美體系和美學價值,符合藝術美的基本特徵和要求。把西方的美學理論構架應用於中國書法,顯然是一種野蠻的嫁接,是一種捨本逐末的行為。
本人認為,書法是一個從無到有、從低到高的、漸次性的、螺旋式上升的過程。書者經過多年的積習,產生幾次有量變到質變的過程,所書之字具有一定的觀賞性、美感性、藝術性後才叫書法,而在此之前的的量變積累過程叫練習書法、或書法練習。
近期,經常看到網友在網上討論什麼是書法?什麼是寫字?其實,書法與寫字是密不可分的。兩者不是截然分開的、獨立的、甚至是對立的,寫書法就是在寫字,有意識的練習寫字就是寫書法。我們不能把王羲之寫《蘭亭序》、顏真卿寫《祭侄文稿》簡單的定義為寫字而不是寫書法,或是定義為在寫書法而不是在寫字。即使是有了一個是非對錯,也是無聊的、毫無意義的、於書法毫無裨益的。把一個人的書寫說成是寫字而不是書法無非就是否定這個人的書寫水平,從而顯示自己水平的高超,這與書法人該有的謙虛謹慎、寬容雅量的特質不相符合的。
其實,每個中國人都有自己的一個書法夢,只不過努力程度有高低,水平有高下而已。書法應該是大眾的、普遍的,而不是小眾的、玄妙的、故作高深的。
書法是一個漸進的過程,每個書法人的成長都是緩慢的,每個人都必須經過高精的繼承,孜孜不倦的努力,水平才會提高的。當然,也並不是所有的書法人在不懈努力後會成長為一名書法家,大部分書者僅僅成長為一名書匠,而在書匠的基礎上的再次或多次躍進後才能成為書法家。也就是說書匠是書法家的必經之路。什麼是書匠?書匠就是長時間臨寫並高度繼承一家或幾家書體、一種或幾種字體,具備一定的書寫水平,但沒有形成自己的書法風格、創立自己的書體之前的書者叫書匠。書匠是離書法家最近的距離,是頓悟之前的困惑,是質變之前的量變。就像王羲之在初學衛夫人時,也僅僅是一個書匠一樣,就像歌唱家都有歌手的經歷一樣。不曾是書匠的書法家是野路子,是偽書法家。當然,在繼承後的創新得不到大眾的認可也不能稱之為書法家。中國五千年歷史中的芸芸眾生,不可計數,真正的書法大家卻寥若星辰,更多的書者應該做好甘當書匠的思想準備,努力臨習,刻苦讀書,淡泊名利,不負書法,不負此生。所以,簡單的把書匠理解為一個貶義詞是有失偏頗的。
由此可見,書法必須同時具備「人」這個本體,「漢字」這個載體,「軟筆或硬筆」這個工具,「法則」這個前提,「可識記性」這個要求,有「美學價值」這個條件才是書法,這幾個條件缺一不可。
因此,對書法我們應懷有足夠的敬畏感,努力繼承、高度理解、在尊重傳統文化的基礎上上下求索、大膽創新,以期在歷史的長河中,留下我們這一代人該有的厚重的腳印,而不是一片虛無,更不是後人的口誅筆伐。
書法定義長期不明導致的評價系統的模糊最終會使廣大的書法愛好者迷失方向,所以,我們應暫放耕筆,靜心冥思----書法的方向到底在何方。
本人無意針對任何人、任何書家,僅就書法而論書法。受學識所限及骨子裡的傳統與執拗,以上觀點可能有誤,望廣大網友積極討論,還望網友不可爆粗,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