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藝術可以上溯到甲骨文時代,商朝晚期在龜甲、牛骨上契刻的文字已經開始追求字的形體和布局之間的美感。之後,篆刻在青銅器上的銘文,更加重視字體的線條和美觀,成為後人學習書法藝術的「寶典」。在一般人的印象中,書法藝術的普及和毛筆成為書寫工具關係密切。有了毛筆之後,才有了更加成熟的書法藝術作品。
毛筆的起源很早,根據考古發掘,戰國末期的古墓中就出土過兔毛製作的毛筆。只不過,形制比較簡單。到了秦代,大將軍蒙括改進了毛筆的製作工藝,製成了筆鋒尖銳,筆腹豐碩的毛筆。不要小看這一點改進,筆腹可以吸收儲存大量墨水,蘸一次墨汁可以寫十餘字,這樣小小的改動,提升了書寫速度。筆鋒尖銳,可以隨意轉折迴旋,讓毛筆書寫的字跡容易辨識。
東晉年間,隨著王羲之的出現,書法藝術迎來了第一個創作高峰。根據史書記載,王氏家族中擅長寫書法的人多達十幾位。從中也能看出來,在當時書法藝術受歡迎的程度。王羲之字逸少,有「書聖」的美稱。傳說中,王羲之7歲時已經開始勤習書法。在他12歲那年,在他父親的枕頭中發現了前朝「筆論」,從此學習更加刻苦了。
著名的女書法家衛夫人聽說了王羲之的大名,立刻前往王家親自給予指導。衛夫人看了王羲之的書法作品,連連誇讚,高喊,「此子必蔽吾名。」這句話翻譯成現代漢語就是,王羲之在書法上的造詣一定會超越衛夫人。王羲之成年之後擔任朝廷的秘書郎,負責文書之類的工作。有一次皇帝要在郊外舉行祭祀典禮,需要更換祭神用的木板。工匠要將木板上的文字削去再找人重新書寫,削木板的時候,王羲之的字跡竟然浸入木板有三分之深。從此就有了「入木三分」這個成語。
王羲之以後,入木三分就成了衡量書法藝術的重要標準之一。筆力強勁,線條紮實,才是好的書法作品。有些草書作品,看似龍飛鳳舞,其實仔細觀察就會發現每一筆線條都是充滿力量感的。古人為了追求力量感,想了很多辦法,比如在軟毫毛筆出現後,又研製出硬毫、兼毫毛筆,為了體會到書寫中的力量感,有目的地放緩書寫速度。
書法藝術就是這樣,通過一代又一代名家的總結,成為華夏藝林中的瑰寶,吸引無數人在書法的殿堂,探尋藝術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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