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海關所屬廣州白雲機場海關關員查獲旅客違規攜帶進境的藥品。 呂依 攝
中新網廣州6月12日電 (唐貴江 孫佳佳)據廣州海關12日消息,該關所屬廣州白雲機場海關日前在旅檢渠道查獲多起旅客違規攜帶藥物進境,查獲產自泰國無任何有效中英文標識的藥物約15.8千克。部分藥物經鑑定檢出芬特明,屬國家管制的第二類精神藥品。
5月11日9時許,廣州白雲機場海關關員在對來自泰國的某航班進行監管時,發現1名休閒裝扮女子的行李存在X光圖像異常,隨即開箱查驗。海關關員在該女子的行李箱內找到3包外標為「農家香米」「泰國頂級芒果乾」「送禮佳品」等字樣的袋裝食品,但手感與包裝袋上標示的食品種類明顯不同。
廣州海關所屬廣州白雲機場海關關員查獲旅客違規攜帶偽裝成「芒果乾」的藥品進境。 呂依 攝
關員進一步檢查發現,包裝袋底部有拆封后重新封裝的褶皺痕跡。打開包裝發現袋內裝有多種不同顏色的藥片和膠囊。女子現場承認其所攜帶的並非普通食品,而是「減肥藥」。經清點,該批藥品共五種,重約6.3千克。
5月25日,該關在對來自泰國的同一航班進行監管時,再次查獲3名進境旅客以相同手法藏匿相同的「減肥藥」入境,總重約9.5千克。
廣州海關所屬廣州白雲機場海關關員查獲旅客違規攜帶偽裝成「香米」的藥品進境。 呂依 攝
日前經有關部門鑑定,上述「減肥藥」中全部檢出我國管制的第二類精神藥品芬特明。芬特明通過抑制食慾達到厭食減肥效果,臨床上可用於中重度肥胖症的短期治療。但研究表明,過量服用芬特明有興奮和致幻作用,導致焦慮和精神緊張,出現認知和精神障礙,誘發高血壓、心悸、心動過速和心力衰竭等不良反應,嚴重危害健康。
海關提醒,切勿隨意攜帶或郵寄精神藥品出入境,以免觸犯法律。確因治療疾病需要,個人憑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診斷書、個人身份證明,可以攜帶單張處方最大用量以內的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海關根據自用合理原則予以放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