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廊坊市永清縣的劉先生向《燕南趙北》求助,他種植的11畝葡萄園出現很多不正常的「爺孫果」。而他偶然的一次查詢發現,所購買使用的農藥竟然有兩個生產日期,疑為超過質保期的農藥。《燕南趙北》了解到,永清縣農業部門正對此事件進行調查。
據劉先生介紹,他是廊坊市永清縣東鎮村民,種植著11畝葡萄樹,是全家人最主要的經濟來源。2019年5月16日晚,他到本村一家農資門市,購買了一批「百秦」農藥。然後於5月17日和5月20日,在葡萄園內進行了噴施。幾天後,他吃驚的發現,葡萄樹的葉片出現了很多黃斑,懷疑是因為藥害導致。因為噴施農藥時,有三分之一的葡萄已經開花了,劉先生擔心,這次藥害對葡萄果實也會產生影響。
劉先生將此情況反映給縣農業局後,在縣農業局工作人員的調解下,與銷售農藥的農資門市達成協議:半個月後如葡萄園出現三分之一以上畸形果,農資門市包賠所造成的損失。
劉先生說,到了6月上旬,他發現葡萄園裡有三到四成的果實,出現了「爺孫果」的情況。部分葡萄粒遲遲沒有膨大發育,比正常生長的葡萄粒要小很多,影響到葡萄的商品價值。但此時,在如何賠償問題上,農資門市與劉先生一方出現了新的分歧,對方拒絕按照原來的協議進行賠償。
期間,劉先生有一次在查看農藥袋子時,發現上面印有防偽二維碼。他好奇的用手機掃碼驗證了一下,結果跳出的頁面顯示:農藥是正規廠家產品,但生產日期卻是2015年11月3日,按照包裝上標明的2年質保期計算,該批農藥在2017年11月3日就已經到了質保期。他仔細查看農藥外包裝後,又有了新的發現:在標註「生產日期和批號」的地方,有一小塊竟然是粘貼上去的,上面顯示生產日期為「2017年12月17日」。
他小心翼翼揭開上面粘貼的一層後,赫然發現下面標註的生產日期為「2015年11月3日」。也就是說,同一袋農藥,竟然有兩個生產日期。按照上面一層標註的生產日期計算,農藥在有效期內。但按照下面一層標註的生產日期計算,農藥已經超過質保期1年半了。
7月1日下午,廊坊市永清縣農業局執法隊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接到劉先生的投訴後,已經對涉嫌銷售超過質保期農藥的農資門市進行了調查,發現其銷售的一個批次農藥,的確存在生產日期標註問題。目前,農業執法部門正對此事件進一步調查中。(原創作品,未經授權,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