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食糖、水果製品、飲料、食用農產品、水產製品、糧食加工品、酒類、速凍食品和餐飲食品9類食品1249批次樣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抽檢食糖18批次、檢出1批次不合格樣品,水果製品42批次、檢出2批次不合格樣品,飲料3批次、檢出3批次不合格樣品,食用農產品132批次、檢出4批次不合格樣品,水產製品13批次、檢出1批次不合格樣品;糧食加工品777批次、酒類24批次、速凍食品26批次、餐飲食品214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樣品情況
1.廣西廣百家超市有限責任公司邕寧店銷售的、標稱南寧市佳家圓工貿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單晶冰糖」(生產日期/批號:2020-6-12、規格:400克/袋、商標:八桂佳家圓+圖形商標),不合格項目為:還原糖分,檢驗結果為0.20%,標準值為≤0.12%。初檢機構: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南寧海關技術中心。
2.廣西浦北縣中興恆聯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汕頭市動心食品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蜂蜜鹹金棗丹(話化類)」(生產日期/批號:2020-7-26、規格:68克/瓶、商標:/),不合格項目為:菌落總數,檢驗結果為①3.5×103CFU/g、②3.8×103CFU/g、③2.5×103CFU/g、④9.9×102CFU/g 、⑤7.4×102CFU/g,標準值為n=5、c=2、m=103CFU/g、M=104CFU/g。檢驗機構為:廣西—東協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3.陽朔縣大西街購物廣場(普通合夥)銷售的、標稱桂林漓芝潤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百香果乾」(生產日期/批號:2020-8-1、規格:90克/袋、商標:灕江及圖形),不合格項目為:菌落總數,檢驗結果為①6.8×103CFU/g、②1.3×104CFU/g、③1.1×104CFU/g、④1.2×104CFU/g、⑤1.3×104CFU/g,標準值為n=5、c=2、m=103CFU/g、M=104CFU/g。檢驗機構為:廣西—東協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4.荔浦羊洋食品批零部銷售的、標稱鄭州龍潤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辣味魚皮」(生產日期/批號:2020-6-2、規格:100克/袋、商標:加減乘除食品及圖形),不合格項目為:N-二甲基亞硝胺,檢驗結果為20.58μg/kg,標準值為≤4.0μg/kg。檢驗機構為:廣西—東協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5.玉林市福綿區業祿超市銷售的、標稱玉林市金羊飲料廠生產的「甜橙味汽水(碳酸飲料)」(生產日期/批號:2020-6-29、規格:260ml/瓶、商標:五羊及圖形),不合格項目為:二氧化碳氣容量,檢驗結果為0.88倍,標準值為≥1.5倍。檢驗機構為:廣西—東協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6.融安縣河東磊旭百貨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廣西南丹桂緣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檸檬味果味飲料」(生產日期/批號:2020-7-26、規格:235ml/瓶、商標:高思遠及圖形),不合格項目為:菌落總數,檢驗結果為①8.6×105CFU/mL、②1.2×106CFU/mL、③1.3×106CFU/mL、④8.1×105CFU/mL、⑤1.2×106CFU/mL,標準值為n=5、c=2、m=102CFU/mL、M=104CFU/mL。檢驗機構為:廣西—東協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7.蒙山縣廣百家超市銷售的、標稱桂林冠峰飲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牛奶加鈣核桃粉」(生產日期/批號:2019-12-20、規格:520克/袋、商標:峰彩及圖形),不合格項目為:黴菌,檢驗結果為3.4×102CFU/g,標準值為≤50CFU/mL。檢驗機構為:廣西—東協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8.荔浦市易廣達超市銷售的「鴨蛋」(購進日期/批號:2020-9-6、規格:/、商標:/),不合格項目為:恩諾沙星,檢驗結果為167.1μg/kg,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廣西—東協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9.北海市東海市場內潘潤偉銷售的、標稱北海市長和家畜有限公司生產的「豬大腸」和「豬裡脊肉」各1批次(生產日期/批號均為:2020-9-22、規格:/、商標:/),不合格項目均為:氯黴素,檢驗結果分別為2.6μg/kg和5.3μg/kg,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廣西—東協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10.北海市東海市場陳建南銷售的「三黃雞」(購進日期/批號:2020-9-23、規格:/、商標:/),不合格項目為:尼卡巴嗪,檢驗結果為473.0μg/kg,標準值為≤200μg/kg。檢驗機構為:廣西—東協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三、核查處置情況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已責成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相關工作。南寧、桂林、玉林、河池、北海市市場監管局已督促有關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不合格原因並進行整改;南寧、欽州、桂林、玉林、柳州、梧州、北海市市場監管局已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相關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向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並向社會公布。
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企業相同生產日期或批次的不合格產品,請撥打12315反映。(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