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反邪教網近日報導,廣西壯族自治區鹿寨縣人民法院對一名「全能神」「保管家」楊某某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中國反邪教網截圖
楊某某作為「全能神」邪教組織在廣西地區的「保管家」,公安機關在其住處搜查出「全能神」信徒「奉獻款」126674.5元、收款收據97張、複印機2臺及大量「全能神」邪教組織的宣傳品和作案工具。在經過相關部門教育後,楊某某又主動向相關部門上交了9萬多元的「奉獻款」。
「全能神」邪教組織的「保管家」,顧名思義就是保管信徒「奉獻」財物的家庭或成員,而信徒「奉獻」的財物又被稱作「祭物」。「全能神」的「保管家」在保管「祭物」時鬚髮「毒誓」,聲明「祭物」如有閃失,將承擔賠償責任,並自願接受嚴厲的「神罰」,而「祭物」又盡顯「全能神」邪教信徒的血與淚。
「奉獻款」來自「全能神」斂財的貪婪
「全能神」要求信徒加入組織後要「獻祭」,而祭品則是指信徒家中所有的財產。「獻祭」可以考驗信徒的忠誠度,「全能神」告訴信徒,「獻祭」越多表明對組織愈發信任,離神越近,受神恩惠越多。新入教的信徒須交納2000元以上作為對教會的「奉獻」,之後每年最少上交年收入的10%,多者不限。「全能神」說:「你要把自己毫不保留地獻上為我花費,體貼我的心意,使我心滿意足。」那些不願「奉獻」的人就是沒有人性,是不「盡本分」,與魔鬼撒旦沒有什麼區別,「你既信神就當為神的工作獻出你該獻的一份,否則,你不配吃喝神的話,不配寄存在神的家中。」
「全能神」《神選民必須遵守的十條行政》截圖
為了防止信徒對「奉獻款」(祭物)的「偷吃」或「截留」,「全能神」制定出《神選民必須遵守的十條行政》,規定,「神選民」「納貢」「獻祭」的「祭物」只有「神」(即女基督)和祭司(趙維山自封大祭司)有資格享用,任何人不得享用」,否則會受到「神」的懲罰。
「全能神」對於信徒的「獻祭」奉行的是多多益善,信徒家中的糧食、衣服、食用油、錢幣、金銀首飾等全部來者不拒。如2012年河南省南陽市公安機關搗毀的兩處「全能神」窩點,從窩點繳獲的收據全是「全能神」信徒手工開具的使用化名上繳的「奉獻」款的收據單,其中一筆最大的「奉獻款」為誠實、一心(化名)捐的47.5萬元,從單據上還能看出信徒們「奉獻」的金條(1塊重1000克)、金項鍊、金戒指、金耳環(黃金等首飾97件)、玉鐲等貴重物品(35件)、四張銀行卡(內存現金高達幾十萬元)。
從「全能神」窩點收繳的各種斂財收據單和1000克的金條
又如,江蘇省東海縣安峰鎮張李村農民舒思愛(化名馬波),加入「全能神」後,由於表現積極被推選為東海小區「帶領」。據舒交代,「我每到一處教會,就宣揚『要做誠實人,把心交給神;要做沒有索取、只有奉獻的忠心聖徒。奉獻的越多,得到的平安、恩典就越多』」。從2011年10月到2012年5月僅8個多月的時間,東海小區就收到各教會信徒「奉獻款」120多萬元,一次性上交到「全能神」上級組織,上級組織派兩個信徒乘一輛麵包車將現金直接拿走。
「全能神」的「收款存根」
這張「收款存根」在「交款單位」中說「今取走神的祭物(錢財)上交區保管」;在「收款事由」中寫明:「保證將神的祭物交給神家,不偷吃,不挪用、貪佔,若有違背,願神咒詛不得好死!」取款人和保管員都籤了字。
2016年12月8日,安徽省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的一起「全能神」邪教組織斂財案件,4名「全能神」邪教組織成員在2013年至2014年,通過散發邪教書刊、光碟、宣傳冊等形式,發展會員,壯大力量,秘密集會,散布謠言,蠱惑人心,為邪教組織非法斂財172086元,被處以刑罰。
廣東佛山的一名「全能神」信徒為了滿足神的要求,辭去工作盡本分,在1000多個日日夜夜輾轉7個大城市,為「全能神」保管運送的「奉獻款」超過3000萬元!(中國反邪教網《36名邪教親歷者實錄:我為「全能神」收取3000萬元奉獻金的日子》)
再如,「全能神」「青島區」邪教組織在2014年10月10日至30日20天的時間內,就騙取信徒「奉獻款」2676萬元。(《「全能神」在青島斂財2676萬元14人被判刑》)從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東北地區的「全能神」邪教組織就向境外轉移資金1.4億元人民幣。(《邪說蠱惑戕害社會——揭開「全能神」邪教真面目》)
由此可見,「全能神」邪教斂財的數字觸目驚心,不擇手段,讓人們再次看清「全能神」邪教貪得無厭的醜惡嘴臉。
「保管家」是「全能神」轉移資產的窩贓點
「全能神」對信徒上交的「奉獻款」管理非常嚴格,專門出臺《關於神家錢財(祭物)的監管與事故處理原則》進行規範。通常來講,「奉獻款」分別由教會、小區、區分級保管,教會保管的錢款不超過1000元,小區保管的錢款不超過10萬元,超出10萬元以上的數額由區帶領、講道員負責監管。這些「奉獻款」不能讓任何人知道,也不能存到銀行。「保管家」由專人負責看守,要寫保證書、發毒誓,如,「我們用生命保證將神的祭物無損,如果挪用、佔有、吞吃神的祭物,不得好死、碎屍萬段」等等。對個別信徒侵吞錢款的,為了追回錢款,「全能神」邪教組織或指使信徒假扮警察上門恐嚇敲詐。在「全能神」使用錢款時,須3人同時到場,互相制約,以此來確保錢財安全。
這是一份「全能神」「保管家」的保證書
對於「奉獻款」的使用,少部分用於「全能神」人員「作工」時的生活費用,如運送錢款或保管錢財的家庭人員,每人每月給50元至100元生活費用,其結果導致這部分「全能神」人員入不敷出,日常吃穿非常簡單,有時去菜市場撿拾爛菜葉吃。對於收入較低的人員,「全能神」往往施以小恩小惠,贈送生活用品,以幫助其改善經濟狀況、解決困難等為名進行感情拉攏,入教後再進行邪教思想滲透,並誘導其發展下線;有一部分錢款被「全能神」用於購買固定資產(如媒體曝光的「全能神」在韓國購買土地、房產等)或宣傳歪理邪說。2013年,「全能神」斥資1000多萬元,在中國香港的多種中英文報紙上刊登廣告,並買下一些街頭攤位,向路人發放「全能神」邪教宣傳資料。但大部分錢財郵寄給居住在境外的「全能神」教主趙維山。現在,趙維山居住在美國紐約一個豪華別墅小區裡,繼續遙控指揮中國內地的「全能神」邪教活動,常常秘密過問內地各牧區的財物收繳情況,指令各區自行將「奉獻款」轉移至他的金錢帝國,供其奢靡生活,任意揮霍,哪管信徒的死活。
「奉獻款」讓「全能神」邪教信徒失家毀財、妻離子散
「全能神」的「奉獻款」都是詐騙信徒的血汗錢,在「全能神」恐怖教義的教唆下,「全能神」信徒一邊是無私的奉獻,致使家庭血汗錢被騙一空;而另一邊則是信徒在奉獻完錢財的同時,全身心的傳教,過著節衣縮食的生活。還有一些信徒在出門「傳福音」時,寧願步行、騎自行車,也捨不得花費坐公交車的1塊錢。(新華社《交錢越多離神越近?這個害人妻離子散的邪教太可惡!》)
中國反邪教網近年來刊登的多起「全能神」非法斂財案件,如「全能神」騙走了王老太的救命錢》《研究生深陷邪教被騙10萬元賣掉老宅》《「全能神」騙走她20萬血汗錢》《「全能神」捲走了老孫30萬元購房款》等,有力印證了「全能神」邪教蛇蠍心腸,貪得無厭,不擇手段,瘋狂斂財的卑劣方式。
幹先生是浙江省松陽縣古市鎮人,曾是西安市商界的風雲人物,有媒體稱其為炒貨設備行業創始人,資產最多時達七八千萬。但自從2004年妻子痴迷「全能神」後,在10多年的時間裡,妻子瞞著幹先生為邪教「全能神」上交了不計其數的「奉獻款」,導致幹先生的企業破產。幹先生憤怒地說:「全能神」給家庭帶來了滅頂之災。
中國反邪教網截圖
正如一名「全能神」邪教受害者在《「全能神」是害人的坑》一文中告誡人們:為了保證自己能順利進入「天國」,享受幸福,我瞞著家人開始不斷地向「全能神」組織奉獻「祭物」,我把與妻子多年辛苦積攢下來的錢物源源不斷地奉獻給「全能神」組織,前後奉獻了十餘萬元財物。「全能神」害的我失家毀財,妻離子散,人們千萬不要踏入「全能神」這個坑。
從「全能神」的「保管家」看,一旦陷入 「全能神」邪教,輕者傾家蕩產,重者家破人亡。那些「全能神」的「保管家」不過是一個過路財神,最後都要交付於邪教組織,交付於邪教教主。對於「全能神」的「保管家」來說,可謂小心翼翼、戰戰兢兢,每晚夜不成寐。一有風吹草動,就惶惶不可終日,感覺自己快要「完了」,甚至憂白了頭髮,最後落得個難逃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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