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連雲港4月24日電(通訊員 李澄澄)「我們鄭重倡議,加強沿海檢察機關之間的交流與合作,成立海洋保護聯盟,去除地方保護主義……」4月22日,第49個世界地球日,在「一帶一路海洋生態發展與檢察保護」研討會上,江蘇省連雲港市灌南縣檢察院檢察長張立發出倡議。
聲音鏗鏘落地,一帶一路海洋生態的「檢察保衛者」正式結盟。
22日上午,「一帶一路海洋生態發展與檢察保護」研討會在灌南縣檢察院舉行,本次研討會由灌南縣檢察院與人民檢察雜誌社聯合主辦,最高人民檢察院以及河北省、福建省、浙江省等來自沿海各地區的十餘家檢察機關,中國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專家教授和律師代表齊聚於此「華山論劍」。
「我們建立了專家諮詢庫,及時吸納專業意見,尋求非法捕撈案件中海洋生態修復的最佳方案。」研討會一開始,灌南縣檢察院檢察長張立介紹非法捕撈案件辦理經驗。前不久,灌南縣檢察院對一起公司化、集團化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提起公訴,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以海洋生態修復為目標,提出建設海洋牧場、增殖放流、勞役代償、警示教育等多元修複方案。
作為生態損害的技術評估方,江蘇省海洋水產研究所黨委書記仲霞銘發言說,「對於非法捕撈造成的海洋生態損害『怎麼賠』的問題,囿於客觀實際,很難有標準答案,需要藉助案例經驗的積累來構建技術體系框架,而且現有法律條文對非法利用資源所造成的損害責任缺乏明確的規定,我們經過反覆研究提出了『捕什麼還什麼、捕多少還多少』的補償原則,應用於具體案件,也是一次完善法律技術支撐體系的開創性探索。」
結合案件辦理過程中發現的實際問題,研討會對非法捕撈犯罪造成海洋生態破壞的損失認定、修複方案的制定等進行重點深入研討,同時圍繞海洋犯罪的取證固證,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量刑過低而與下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不相適應,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訴前程序、管轄權屬等問題進行研究討論。
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徐以祥在發言中建議,完善和跟進環境資源修復類公益訴訟的執行工作,建立聯動裁判執行機制,「不要讓訴訟只是看起來很美。」
東南大學教授尹吉作了「檢察機關辦理民刑交叉公益訴訟案件的法律適用」主題發言,他談到了檢察機關在辦理海洋生態環境資源案件時繞不開的共性問題,並從專業角度就訴訟路徑選擇問題分享了自己的觀點。
在自由討論階段,江蘇省檢察院民行處副處長朱建勇結合辦案實踐分享了江蘇省檢察機關關於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前公告程序工作的探索過程和經驗,引發了與會人員的思考和討論。
「這次研討會的內容和形式讓我感到很震驚,接觸到很多前沿理論,極大地開拓了我們的思路,是一次可遇不可求的學習機會。」遠道而來的唐山市檢察院檢察長趙智慧直言,研討會給唐山的公益訴訟工作帶來很多啟發。
作為東道主,張立認為,這次專題研討會表明了檢察機關保護海洋生態環境資源直面問題的擔當和解決問題的決心,是一次具有理論實踐意義的觀點爭鳴。
「我是帶著問題來的,也帶著建議回去,」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廳案件指導處處長邱景輝出席此次研討會並介紹了全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開展情況,同時針對訴前程序、掃黑除惡犯罪中可能涉及到的海洋生態領域犯罪等問題表達了自己的思考,他強調,「一帶一路海洋生態發展是落實中央『五位一體』生態保護的重要方面,也是海洋強國的重要組成,建立並且完善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有效地保護和改善海洋生態環境,是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保障海上一帶一路建設健康發展的內在需求,也是檢察機關的使命所在。」
作為研討會的主持人,連雲港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李翔說,「與會人員多長期從事海洋生態保護工作,各種觀點思維激烈交鋒,碰撞出的火花異彩紛呈,也為一帶一路海洋生態保護的宏偉畫卷填上色調飽滿的檢察藍。藉此機會,我們發起聯盟倡議。」
的確,愛護「藍色眼睛」,「單槍匹馬」不如「合縱連橫」。
研討會尾聲有一個簡短的啟動儀式,江蘇省檢察院、福建省檢察院、連雲港市檢察院、河北唐山市檢察院、浙江舟山市檢察院、灌南縣檢察院、灌雲縣檢察院、連雲區檢察院等14家沿海地區檢察機關「歃血為盟」,組建「一帶一路海洋生態環境檢察官保護聯盟」,組織辦公室設於灌南縣檢察院。
組織「搭臺」,機制「唱戲」。
經聯盟成員協商制定,《一帶一路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檢察官聯盟章程》同步出臺,實現了聯盟的聯動一體化、聯絡常態化、工作制度化。
「以聯盟為交流平臺,各成員單位通過培訓班、遠程教學、實地考察等形式相互支持,共同開展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專題培訓,推動成員間信息的交流互動。同時,充分發揮具有專業知識背景的專家人才對聯盟的服務作用,促進海洋生態環境資源行政保護、司法保護、自主保護的優勢互補。」談到聯盟如何打破行政區劃,凝聚「團魂」發揮聯動作用,張立解釋說。
天南海北的「盟友」之間如何保持有效的密切聯絡呢?
灌南縣檢察院環境資源辦案組負責人,同時也是員額檢察官的張靜亮出了聯盟的「三大法寶」——職能歸口,信息共享,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確定一個統一歸口的職能部門,建立聯繫網絡,灌南縣檢察院的歸口部門就是我們環境資源辦案組。」《聯盟章程》規定,各成員單位保持日常通聯,每年召開一次成員大會,定期召開聯席會議,收集、匯總、整理聯盟成員單位等對海洋生態環境資源保護的需求,相互通報一定期限內辦理破壞海洋生態環境資源違法犯罪案件規律、特點,研究打擊防範違法犯罪活動的對策和措施,並擬定當前海洋生態環境資源保護工作目標和工作方案。
「保護聯盟要充分發揮實際作用,必須落腳於具體工作。」從《聯盟章程》中不難看出,張靜所說的「具體工作」並非空談。
聯盟建立海洋生態環境資源保護預警機制和專案快速辦理制度。《聯盟章程》要求各檢察機關成員根據環境資源刑事案件中暴露出來的隱患,積極開展預防調查,提出預警並組織應對,督促有關單位健全和完善規章制度,把問題隱患扼殺在萌芽。同時,對移送審查批捕、審查起訴以及訴訟監督的涉嫌破壞海洋生態環境資源類的犯罪案件,指定專門部門快速辦理,實現類案辦理專業高效。另外,聯盟成員單位就本年度轄區內海域生態環境資源保護領域的重點或熱點間題建立社會調查機制,集思廣益,形成年度綜合調查報告,服務政府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