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籃球規則的不斷進化
哲學家曾說過:變化才是這世上唯一不變的事。回首過去,我們生活的變化,完美印證了這句話。
變化,永遠是突然而殘酷的。問問那些已經經歷的人就知道了,轉變的步伐永不會停止且無人等待。
在NBA,變化其實並沒有那麼快,不過確實一直在變。規則的不斷演變--手部幹擾防守(hand-checking)、進攻免責區(no-charge zone)、非法掩護(illegal defence)等等--但它們很少會從根本上改變這個籃球規則。球員和教練總是在適應,他們的打球規則和場上策略基本上或多或少是一樣的。
同樣的情況也曾出現在籃球五個位置上。幾十年來,球隊根據需要的正統原則尋找球員:五個在球場上有不同角色的個人位置。分別是控球衛,等人衛,小前鋒,大前鋒,和中鋒,每個位置各司其職-他們的技能和運動能力是唯一的差異。
可是凡事都有例外。擁有最高運動能力和天賦的球員蓋過了傳統的理論基礎:90年代的公牛隊,邁阿密熱火等等。瞬間的創新打破了常規:七秒鐘或更短的太陽,達拉斯小牛(現改名獨行俠)和勇士。或者說是那些之前平衡得很好的球隊偏離了我們熟知的傳統籃球:1993年菲尼克斯太陽,2002年的國王,2004年的活塞,以及2011年的達拉斯。這些球隊熱衷於現代化,但他們要麼太反常,要麼缺乏持續的成功,從而導致NBA的更新換代。
這一狀況一直到2016-17賽季——當空間和節奏超級大變化的啟示,使NBA現代化「一夜之間」實現時。在那一年,最後四支球隊中的三支-波士頓(凱爾特人)、克利夫蘭(騎士)和金州(勇士)-在三分球命中率中名列前四,同樣也是三分球出手的前五名球隊,而那一年,金州勇士拿下冠軍。
勇士隊的死亡五小陣容仿佛是對未來籃球的一種現場預感:三分投籃,超快節奏,位置流暢或許是未來NBA的前兆。
從那之後這幾年,各隊就都熱衷於尋找有靈活身手的三分手、前鋒和能拉出去投三分的大個子。技能或身體類型的球員一下子成為了香餑餑,於是很多逆天大合同紛紛出現。可是德瑪雷·卡羅爾、喬納森·西蒙斯、所羅門·希爾和傑夫·格林等等最終實踐都被印證了選擇的錯誤。
非常現實的贏球思路一下子就動搖了NBA球隊幾十年來所依賴的傳統球員模式,只有那些擁有一套不可替代的技能或非凡體力的人才能留下來。而有很多沒有跟上腳步的球員,幾乎都遠離了目前的NBA。
現在的球員可以大致分為三類
分析到目前球員的整體狀況,他們大致可以分為三類:
受害者:球員不再是聯盟中的球員了。生還者:完美適應或者調整了的球員。懸崖峭壁球員:正處於或接近離開NBA的邊緣。被認定為受害者的球員,是那些在職業生涯中的某個時刻打出過好的表現的球員。可惜這不是一場關於球員曾經有多優秀的誇耀,而是說他們在NBA中投入了多長時間,可最後卻沒能夠得以堅持和靈活改變。
區分是因為「自身墮落」還是「時代受害者」是很困難的--人們可能會說,球員是因為自己的不自律、自己的沒能繼續堅持和改變;亦或者因為他們從來沒有機會或者工具來適應聯盟悄然發生的變化。可是現在明顯看來,這都是站不住腳的。
球員職業生涯是由連續多次賽季中每一賽季都打了超過50場比賽的次數來衡量的,由於球員的特殊情況或受傷而導致的比賽場次有限的賽季仍然包括在內。這也是去作為評判的標準,而在這個標準下,再去看哪些人沒能挺住。
第一類:油漆區球員。
在上世紀90年代和00年代的常規思路裡,球隊至少都需要一個巨大的、強壯的大中鋒來矗立在內線,以作為防守的堡壘、進攻的後防線。一般這個邏輯很簡單:最簡單的投籃是離籃筐最近的。從當初開拓者「拋棄」喬丹而選擇身高218CM的大中鋒就可以看出。
所以,那時候最大牌的球員,最有價值的球員,球隊都會圍繞他們的基礎上來建隊;那麼其他人就失去了機會,從而一直在尋找。
但正如NBA大數據分析所揭示的那樣,速度、投射和射程遠近、出手高度、跑動範圍和從後場推進都更快更遠了,似乎這個「有悖於」傳統的理念——不再需要內線一堆大個子了,可能一個現在就足夠了,其他人作為擋拆或者飈三分就可以了;一個負責定點投籃、移動跑位、防守攔截就更好了。於是可以看到現在聯盟幾個影響巨大的內線留下了:戈貝爾、恩比德等。
當今聯盟最優秀的球員每場比賽在低位要球(post-players)只有10次或更少了。而且在2015至16年間,這個數字也只有14次甚至更少。布魯克·洛佩茲當年的每場比賽有起碼要球11次,而本賽季他僅僅2.5次。
受害者:喬佛裡·勞弗涅(NBA球齡4年)、亞歷克西斯·阿金薩(6年)、歐米爾·阿西克(6季)、泰勒·澤勒(6年)、提摩菲·莫茲戈夫(7年)、格雷格·門羅(8年)、羅伊·希伯特(8年)、馬裡斯·斯佩茲(8年)。
生還者:尼古拉·武切維奇、布魯克·洛佩斯、馬克-加索爾、梅耶斯·倫納德、阿隆·貝恩斯。
懸崖峭壁球員:安德烈·德拉蒙德、史蒂文·亞當斯、伊維察·祖巴茨、雅各布-珀爾特爾、科迪·澤勒、伊安·馬辛米等等。
第二類:非擅長投射後衛。
要知道投射型後衛是一個比較特殊的位置來討論。他們經常是球隊進攻的號角和尖兵。投射僅僅只是他們一個兵器庫的進攻武器之一。像麥可·喬丹、克萊德·德雷克斯勒、科比·布萊恩特和德維恩·韋德就是這樣的偉人——一人一球滅了對方球隊,而且不是全靠三分、不是通過速度。
但是,他們通過自己的球商,隨時進行跳投、背身、強突、三分等等眼花繚亂的方式,配合以完美的步法。這一類的球員現在仍然存在:吉米·巴特勒,多諾萬·米切爾,德馬爾·德羅贊等都是如此。但是現在得分型控球後衛產生了,對於老一套的僅僅投射的後衛來說,只能進攻沒有多大的威脅,因此它們也即將滅絕。
受害者:喬納森·西蒙斯(4年)、馬庫斯·索頓(7年)、阿隆佐·吉(7年)、伊曼·索佩特(8年)、蘭斯·史蒂芬森(9年)、羅德尼·斯塔基(9年)。
生還者:諾曼·鮑威爾、丹尼·格林、本·麥克萊默、韋恩·埃靈頓、奧斯汀·裡弗斯、艾弗裡·布拉德利、加勒特·坦普爾、賽斯·庫裡、考德威爾-波普。
懸崖峭壁球員:迪昂·維特斯、馬利克·蒙克、埃文·特納、派屈克·麥考、羅德尼·胡德、伊託萬-摩爾、亞歷克-伯克斯等等。
第三類:只傳球控衛。
傳統的控球後衛曾經是NBA的四分衛。他們發起進攻並協助防守,控球後衛是球隊的紐帶,是「球的過客」,球在他們手中就是一件「藝術品」等著去背雕琢,當然不是他們職責的全部。
現代控球後衛「魔術師」、基德和史蒂夫·納什的神出鬼沒般表演--作為超級明星,提升了傳統的控球後衛的地位。而在今天,有天賦的、有射程的、進攻型控球後衛已經成為常態,比如利拉德、庫裡、威少等。
受害者:諾裡斯·科爾(5年)、喬丹-法瑪爾(6年)、泰·勞森(7年)、布蘭頓·詹寧斯(7年)、林書豪(7年)。
生還者:範弗利特、何塞·巴裡亞、喬治-希爾、丹尼斯·施洛德、派屈克·貝弗利、帕蒂·米爾斯。
懸崖峭壁球員:麥可-卡特-威廉士、奎因-庫克、科裡·約瑟夫、布蘭登·奈特、埃爾弗裡德·佩頓、勞爾·內託、雷吉·傑克遜等等。
「受害者」是必然也是無奈
從這些球員的表現就可以到看到,其實在對於球員面臨能不能在NBA繼續生存下去的時候,就存在這樣的矛盾,嚴格來說,他們不努力嗎?訓練不夠嗎?也不完全是。
而正是處於這種時代籃球「變革」的縫隙裡,從小接觸的籃球理念、形成的籃球習慣儘是傳統籃球的那一套打法,所以現在籃球真正一夜之間發生變化的時候,就不得不跟聯盟說再見了。
我們都曾見識過「林瘋狂」,可是就像他自己在採訪時說的,沒有一支球隊再願意去詢價他了。當然這其中也有傷病的一部分,可是放在這個變革的特定時期來看,就算沒有傷病,今年有合同,明年還有嗎?
霍華德那麼多年的「四處流浪」,為什麼現在還能成為爭冠球隊的「香餑餑」,還是有一套沒有被這個變革所淘汰的東西在哪裡。
所以真回頭來看這些「受害者」或者那些處在懸崖邊正危險的球員來說,這都是必然的。
之前就有人說像德羅贊這種只能投射兩分的球員是「活不久」的,可是現在看來並不是,雖然對於他那份頂級的合同來說或有不值,可是他能夠把兩分球偷到53.5%的命中率,而且轉化率達到了1.3,也就是說他每一次出手,就能夠有1.3分的收益,這是絕大多數球員做不到的。
所以說,「受害者」也有無奈的一面,即使像德羅贊、字母哥這種,只依靠投射或者沒有多少投射的人,依舊能夠在NBA風生水起,靠的就是把某一項能夠做到頂。而他們(受害者)不能,所以也就被NBA所拋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