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比曾經說過,音樂有一種魔力,能讓人們回到過去的時光。而說到籃球,我們能想到什麼?NBA?今天咱們就來說說籃球文化中,同樣富有傳奇感的街頭籃球——AND1。
像我這樣的初期90後,在小學時開始了自己的籃球生涯,那時的自己覺得櫻木花道很帥,覺得打籃球會受到女生歡迎,覺得自己有朝一日也能馳騁NBA。然而,到了初中我才發現,比我厲害的還在努力,比我差的還沒放棄,自己這半吊子球技別說稱霸NBA了,上炕都費勁。
看穿一切的我開始加強鍛鍊,小沙袋綁上,伏地挺身做起來,有空就練習投籃。那時我被麥迪的球技折服,心想打球還能這麼帥,在上網觀看集錦時評論中的一句話也深刻的影響了我;
「球進不進不重要,動作帥最重要!」
這話一出我瞬間醍醐灌頂,所以也讓我慢慢接觸到了街頭籃球,接觸到了AND1。接下來說一說這個傳奇的街頭籃球,AND1的故事吧。
在90年代,如果你覺得自己的球技過人,就必須接受來自街頭的挑戰,當被犯規打成加罰的時候,人們常會喊出AndOne,而AND1的名字就是這麼來的,最初的AND1相當於一個社區,由三個學生創建,當時無論是誰都沒想到,AND1會成為一個成功且吸金的產業。
1996年,馬布裡成了AND1的首個正式代言人,兩年後,喬丹的制勝一球宣告一個時代的結束,同時,一位高中教練將各種民間比賽的街球動作組成合集寄給了AND1,在公司員工將視頻加上音樂後,他們瞬間發現街球與音樂居然能這麼搭,於是,奇蹟誕生了。
一開始,公司將這些配上音樂的街球動作合集做成錄影帶,發放到各個籃球訓練營,人們也可以在購買任意AND1周邊時免費獲得。後來,大家買AND1的周邊就是為了集錦,同時AND1的大名開始席捲全美。
1999年,AND1發行了第二部集錦,半個月的時間就賣出20萬份。為了和耐克對抗,AND1也開始找一些球星做代言,像是加內特和克勞福德等等。而2000年卡特在扣籃大賽上所穿的那雙鞋,就是AND1最著名的球鞋,紅白配色的太極。2004年活塞奪冠時,比盧普斯所穿的就是AND1的Rise。2009年魔術打進總決賽的賽季,阿爾斯通腳上的戰靴是AND1的Cubics。同時AND1在當時的火熱,也讓這三雙鞋在當時成為了籃球必備。
2002年,AND1開啟了自己的巡迴賽,球員乘坐大巴到全美各個城市的球場挑戰,由於球迷太多,室外的球場已經承載不了這麼多觀眾了,於是比賽進入到了NBA球館,而球票同樣一掃而光。
如今的籃球大家都傾向於投籃,而在當時大家都想要展示自己的運球,就算動作有些違例也不重要,帥就行了。不誇張的說在2006年左右,AND1比NBA更讓球迷瘋狂。
後來一眾說唱歌曲成為了AND1的標配,因為那些街頭所產生的音樂也正是街頭球員們的生活,從此說唱和街頭籃球成為了缺一不可的文化,AND1也將各種街頭文化結合,讓街頭籃球深入到了每一個角落,也讓籃球成為了每個人都能參與的潮流。
回顧曾經的街頭籃球,它確實教會了人們很多東西,在場下無論對手多高多壯多強,但只要你踏上球場就誰都不怕,就是應該理所當然地拼到最後一刻。
最後,你們有什麼懷念的籃球時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