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感而複合的觸覺
實際上,觸覺並非只是一種感覺,它是冷、熱、觸、壓等多種感覺的總稱。人的皮膚是極其靈敏的,可感到聲頻的強振動。當年輕人沉醉在搖滾音樂中時,部分的感受就來自強聲波對皮膚的「撞擊」。這就像一個沐浴在海灘上的人,受到陣陣海浪拍擊一樣,會產生某種享受情趣。皮膚甚至能感覺出使其下陷1/10000釐米的觸壓。而一個初為人母的媽媽,竟能用嘴唇感覺出自己幼兒前額上6/1000)的溫差變化。
當你身上挨了一巴掌後,至少會有兩條神經通道會通過脊髓上報給大腦。其中一條是「快通道」,它傳遞的是快速而短暫的痛感;另一條是「慢通道」,它傳遞的是持續的疼痛。
耳朵的「眨動」和「聚焦」
當灰砂迎面吹來時,我們會本能地眨眼,閉上眼瞼以擋異物入眼。我們的耳朵也有類似的「眨動」本領。眾所周知,鼓膜感受到的聲波,是由中耳的三塊「勾肩搭背」的聽小骨傳遞到內耳的。這三塊聽小骨是由肌肉控制的,而該處肌肉在強噪聲的刺激下會呈現緊張狀態,使傳入內耳的噪聲量大為減小。這就是我們所說的耳朵「眨動」。這種「眨動」最長的持續時間可超過10分鐘,以防止持續的強噪聲損害內耳的結構和功能。
除了自我保護的「眨動」外,人耳還能在喧鬧的場合將聽覺「聚焦」在需要的聲頻信號上,如在喧鬧聲中可聽到竊竊私語。 人耳對2000~5000赫的聲頻最敏感。有意思的是,嬰兒的哭聲頻率恰好在這個範圍之內。
味覺細胞並非「單打一」
人之所以能嘗出食物的滋,,靠的是味蕾。在人的舌頭和上顎,大約分布著1萬個味蕾,而每個味蕾則是由50~70個味覺細胞組成的。直到前不久科學家們還認為,味覺細胞劃分為四種,它們分別感受四種基本滋味,即鹹、甜、酸、苦。但最近的研究表明,味覺細胞的味覺並非「單打一」。有相當數量的味覺細胞集結在舌的前部,它們大部分既對鹹味敏感,又對甜味敏感,這就使人對鹽和糖特別嗜好,而鹽和糖則是維持生命的兩種基本物質。
舌兩側的味覺細胞對酸味特別敏感。舌的後部和軟顎對苦味特別敏感。在本質上,酸味通常是一種酸信號,而苦味通常是生物鹼或其他毒物信號。可是味蕾有時會受欺騙。比如一種西非產的漿果特別酸,當人嘗了它後再喝檸檬汁,就會覺得後者是甜絲絲的。這就如人的觸覺(溫度覺)也會受騙一樣。
關係眾多的嗅覺
嗅覺與味覺是相輔相成的。通常,我們進食時總是先嗅其氣,再嘗其味。人的鼻子裡約有1000萬個嗅覺細胞。平均每人能嗅出4000種氣味,但是個別的香水鑑別專家最多能嗅出1萬種氣味。
人的嗅覺直接隸屬於人腦的最原始部分——嗅球,這個部分也是情感、食慾和性慾的管理中樞。當人嗅到某種久違了的氣味時,往往能引起對遙遠舊事的回憶,並且泛起情感的漣漪。
映出世界的視網膜
當你坐的火車停在站上,此時如有相鄰列車同向啟動時,你會覺得自己這列車在後退;當你注視1~2分鐘瀑布後,再移目別處,瞬間會覺得眼前景物仿佛也在下瀉。錯覺的產生,是由於人腦習慣將剛獲得的景象與新接受的視覺信號作比較,並「固執」地從前者的角度去「解釋」後者。
人眼視網膜上有兩種視覺細胞,即視杆細胞和視錐細胞。每隻眼約含1.2億個視杆細胞,它們給人以黑、白視覺。當人眼適應黑暗後,能看見16公裡遠的一支燭光。每隻眼還含有600~700萬個視錐細胞,它們為人提供色覺。雖然每個視錐細胞均能「看見」全色(七色),但它們仍各自有傾向性,即有的對紅色最敏感,有的對綠色最敏感,還有的則對藍色最敏感。真正形成「彩圖」則是人腦綜合處理的結果。
我們已經知道人眼有「殘留視覺」的特點,即實物消失後,視網膜上還能短暫保留它的圖像約1/24秒。因此,當電影膠捲的放映速度只要達到每秒24張,膠捲上的「死圖像」就能在人眼中變得「活」起來。除此之外,色覺還有個特點,即當黃昏時,視錐細胞的敏感度會漸漸變得遲鈍,而視杆細胞則會變得活躍起來,從而使人產生紫色背景的感覺。
說來有趣,能夠辨別幾百萬種明暗和色度層次的人眼視網膜,其大小和厚薄僅如一枚小張郵票。難怪達·文西當年曾萬分感慨地說:「誰能想像在如此小的天地裡竟能容納進整個大千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