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級是由原來的非領導職務改套而來的,原來的非領導職務叫虛職,現在換職級,無非換個稱呼增加一些層級而已。職級的作用和原來的非領導職務大同小異。
第一,可以提高待遇。這是職級價值最重要的體現,也是國家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嘗試打破基層公務員晉升瓶頸,提高基層公務員待遇的初衷。公務員領導職務非常有限,職務上不去怎麼解決待遇,現在就是通過職級晉升來體現。以地市級機關為例,多數人在職務晉升上都會卡在正科這個級別上,再往上提拔副處實職,需要一定的助力,不是光靠能力就可以的。那提拔不了實職,這些正科以後怎麼辦,不可能一輩子就在科級崗位退休吧,如果這樣很多幹部就會失去工作的積極性,國家推出職級並行,目的就是要避免這種局面的發生。晉升不了職務,能夠晉升職級提升待遇也是一條路子。比如正科晉升四調,每月工資可以增加六七百塊錢,加上年終績效等級的提高,一年增收兩萬塊錢是沒有問題。待遇明顯的提高,至少可以讓公務員感覺更有奔頭。
第二,有利於下一步的晉升。根據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公務員的職務與職級是可以相互轉任,並且累計計算任職年限。因此,晉升了職級,有兩個明顯好處,一是可以轉任或者提拔實職,比如晉升了四級調研員,下一步轉任副處實職崗位就相對容易得多,畢竟屬於同級轉崗,而不是從正科位子上下級提任,程序、手續沒那麼麻煩,而且可以累計計算任職年限,直接提拔正處實職;二是獲得了晉升下一個職級的資格。公務員職級並行後,原來的8個非領導職務被改成12個職級,每個職級的晉升在有名額的情況下,基本上每兩年(一級調研員以下職級)可以晉升一次,要求逐級晉升,不允許跳級,比如四級調研員可以晉升三級調研員,但不能直接跳過三級調研員晉升二級調研員。職級好比臺階或門票,對於下一步的晉升都至關重要,相當於入圍的資格。
第三,職級也是地位的體現。職級雖然只享受經濟待遇,不具備工作和政治待遇,和普通公務員無異,但現實中事實上誰也不敢拿職級公務員不當回事。畢竟,職級公務員是隨時可以轉崗同級實職的,而且很多都是從原來的實職晉升而來,不是領導勝似領導,個人在單位和體制內的地位隨著職級的晉升水漲船高,對個人來說也是保護自己避免吃虧的很好方式。換言之,職級公務員無法領導別人,但只要晉升了,別人一般也不敢小瞧自己,比如正科晉升四級調研員,原來是科長,現在是四級調研員,雖然不是實職,可在單位內誰也不敢不把四級調研員不當副處幹部對待,隨隨便便來欺負。職級就相當於護身符,有總比沒有好,這是不爭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