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拋物實在太慌了,杭州拱墅區某小區6歲男童在自家三樓陽臺玩耍,沒想到也會天降石頭。
這是一塊5斤重的醃菜石頭,男童重傷。
闖禍的是14樓的一位寶媽。
高空拋物除了要承擔民事賠償,還極有可能觸犯《刑法》,要承擔刑事責任。
「啊,那是我拿來壓被子的醃菜石頭」
事情發生在今年疫情期間。
男童洋洋無法出門,他只能在自家露臺玩耍。1月30日下午1點半,一塊5斤重的大石頭從天而降,正好掉落在三樓洋洋家露臺上,落地後又彈了起來,砸中在近旁玩耍的洋洋的頭部,洋洋鮮血直流。
這塊石頭,和樓上鄰居朱瑤(化名)有關。
朱瑤是樓上14樓的住戶,34歲,是個三寶媽。
事發當天,住在14樓的朱瑤見天氣不錯,便在自家陽臺上曬起了被子。為了避免被子被風吹落,她隨手拿起一塊陽臺角落醃菜用的大石頭壓在上面。
「石頭這麼重,肯定扛得住風吹,沒那麼容易掉下去的。」出於這種盲目自信,朱瑤轉身回了房間,根本沒想到要對石塊進行固定。
20分鐘後,意外發生了。
正在房間疊衣服的朱瑤聽到了孩子的哭聲,走到陽臺往下看到了滿頭是血的洋洋,回頭一看,發現壓被子的石頭不見了。
這不是意外事件,
而是「自信的過失」
朱瑤撥打了120,另一名鄰居撥打了110。隨後,洋洋被救護車送去了醫院。後經鑑定,洋洋的傷勢為重傷二級。
6月29日,公安機關對朱瑤立案偵查後,拱墅區檢察院第一時間提前介入。7月9日,公安機關對其採取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9月1日,案件移送拱墅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朱瑤將石塊壓在被子上,她應當預見到如不採取固定措施,可能導致石塊掉落傷及人身。但她認為發生的可能性很小,輕信能夠避免。所以說,這不是意外事件,系過於自信的過失。從客觀來說,其行為造成了洋洋重傷的後果。因此,認定朱瑤的行為構成過失致人重傷。」承辦檢察官王鷺穎說。
肇事者認罪認罰,
檢察院做出不起訴決定
檢察官在審查中發現,朱瑤對事故的發生自責不已,主動投案。同時,她真誠表達歉意,關心孩子的病情,全額支付了醫藥費,積極承擔高空墜物後的民事責任。由於醫治及時,洋洋身體恢復良好,現已正常上學。而朱瑤家中尚有三個孩子,一個15歲,一對雙胞胎11歲。
「朱瑤如果被判刑了,三個孩子怎麼辦?長期失去母親的陪伴和照料,這極有可能影響他們的身心健康。而且,朱瑤在事故發生後追悔莫及,積極彌補,洋洋的身體也恢復得不錯。」王鷺穎這麼說。
為此,王鷺穎和公安機關多次協調朱瑤和洋洋父母進行溝通,7月9日,雙方達成和解,朱瑤獲得了諒解。同時,鑑於朱瑤態度端正,主動認罪認罰,9月16日,拱墅區檢察院依法對朱瑤作出不起訴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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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頒布,普及了高空拋物需要負民事責任的法律知識,殊不知,這個行為也極有可能觸犯《刑法》,要承擔刑事責任。
在以往的一些案件中,高空墜物的實施者大多存在主觀故意。但本案中,朱瑤因自己的過失造成他人損害,在承擔相應民事責任的同時,也構成了過失傷害罪,這種情況同樣值得重視和警醒。
來源:錢江晚報·小時新聞首席記者 肖菁 通訊員 王蘊 季政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