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6月19日訊(記者 肖冰)中國網從山東郯城警方獲悉,「6.12」交通事故的駕駛員郯城縣公安局南關派出所教導員蔣北平已於6月19日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據悉,本月12日16時30分,郯城縣東城新區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致5名學生受傷,其中2人經搶救無效死亡)。郯城縣公安局110報警服務臺接到報警後,立即指令交警大隊出警處置,消防大隊官兵也隨後到達現場救援。
經公安機關調查證實,肇事駕駛員蔣北平系郯城縣公安局南關派出所教導員。6月12日上午8時50分許,蔣北平因感冒向所長請假一天。當日13時30分許,蔣被所長叫回所內拍攝視頻資料片,約15時10分拍攝完畢後,蔣向所長提出感冒很難受,吃點感冒藥再回家休息,之後駕車離開派出所。15時40分許,蔣北平到交管部門為其自購的白色奔騰越野車辦理了臨時號牌。16時30分,蔣北平駕駛該車到郯城縣實驗中學接在該校上學的女兒,行至黑龍潭路與馬陵山路交匯路口南約100米處,車輛駛入對側車道後衝上人行道發生事故。事故發生後,蔣北平先後撥打了120、110報警,並向處警民警投案。
據蔣供述,案發當天早晨和午後先後兩次服用了感冒藥,駕車行至事發路段時因打盹車輛失控發生事故。經山東省公安廳檢驗,蔣北平的血樣中未檢出乙醇成分,尿樣中未檢甲基苯丙胺、嗎啡、氯胺酮成分。
據悉,郯城警方在案發當天便向受害者親屬表明,將嚴格依法辦案,自覺接受監督。當晚便商請檢察機關工作人員到案監督,對蔣北平採取刑事拘留措施並連夜送異地羈押。辦案過程中,多次向受害者親屬通報案件辦理情況,及時解答受害者親屬提出的問題,多次組織受害者親屬觀看事發現場、處置救援等視頻資料,始終堅持公開辦案。
6月19日,經郯城縣人民檢察院審查,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對蔣北平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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